刚成先天大圆满,就被迫当皇帝? 第174节

  爷爷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是在纸上就把这船给造出来。”

  在他看来,这哪里是一道题?这分明就是白花花的银子!

  爷爷以前常叹气:“造船啊,最心疼的就是废料。一根好好的红松木,切错一刀,几两银子就没了。要是能算准了再下刀,那得省多少钱啊!”

  省钱,就是最大的动力。

  刘波深吸一口气,从木箱里掏出一支特制的细炭笔——这是他自己磨的,比毛笔硬,能画出极细的线条。

  他闭上眼,脑海中那个怪异的物体开始旋转、拆解、铺平。

  空间想象力,这是老天爷赏饭吃的天赋。

  猛地睁开眼,刘波动了。

  手中的炭笔在草稿纸上飞快地游走,发出一阵阵令人愉悦的沙沙声。

  没有什么犹豫,没有什么试探。

  一条条辅助线被拉了出来,一个个投影面被确立。

  他在画图。

  不是那种写意的山水画,也不是那种粗糙的匠人图样。

  如果此时有一个现代工程师站在这里,一定会惊掉下巴。因为刘波画的,分明就是一份带有三视图逻辑的、标准的工程制图!

  每一个弧度,都标上了切线角度;每一个连接点,都标上了尺寸数据。

  他甚至在图纸的空白处写了一行备注:“此结构若用整木雕琢,废料高达四成,实乃暴殄天物。建议采用三段拼接法(附拼接图),可节省木料三成,且强度不减。”

  这已经不是在答题了,这是在给工部上课!

  ……

  点将台上,宋应坐不住了。

  他是个实干家,也是个急性子。看着底下那帮考生抓耳挠腮的样子,他心里既失望又焦急。

  “全是经验主义!”宋应拿起一份刚收上来的卷子,扫了两眼就扔到一边,“问他怎么算,他说‘凭感觉’!工部要是靠感觉造船,那船下水就得沉!”

  他烦躁地背着手,走下台,在考场里巡视。

  大部分考生的卷面都惨不忍睹,有的画了个大大概概,有的干脆写了首打油诗发牢骚。

  宋应一路看下来,虽然也发现了不少好苗子——有的算术扎实,有的经验老道,若是招进工部当个主事倒也绰绰有余。但……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差了一点能捅破这层窗户纸的灵气,差了一点能把经验变成科学的“道”。

  直到他走到了刘波的身后。

  那个年轻人正趴在盾牌上,全神贯注地画着最后一张图。

  宋应本来只是随意一瞥,可这一眼,就像是被磁铁吸住了一样,再也挪不开了。

  他的瞳孔猛地收缩,呼吸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

  那线条……那数据……那逻辑……

  这不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工程语言”吗?!

  不需要多余的文字解释,只要看一眼那张图,任何一个懂行的工匠都能立刻明白该怎么下刀,怎么拼接,甚至连误差都能控制在毫厘之间。

  这小子,把那个复杂的立体结构,硬生生地给“拆”平了!

  而且,他还给出了优化方案!

  宋应只觉得一股凉气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那是激动到了极点的战栗。

  天才!

  这绝对是几百年难遇的工程天才!

  他强忍着想要拍案叫绝的冲动,没有打扰刘波,而是静静地站在他身后,看着他落下最后一笔。

  当刘波放下炭笔,长舒一口气的时候,宋应才发现,自己的手心全是汗。

  “你叫什么名字?”宋应的声音有些沙哑,尽量压抑着内心的狂喜。

  刘波吓了一跳,回头看到是个穿着官服的大老爷,连忙站起来行礼:“回大人,草民刘波。”

  “刘波……”

  宋应在嘴里咀嚼着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像是要把这两个字刻在心里。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刘波,那眼神,就像是单身了三十年的老光棍看到了绝世美女,又像是守财奴看到了一座金山。

  “好!好!好!”

  宋应连说了三个好字,伸手拿起刘波的卷子,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捧着一件易碎的稀世珍宝。

  他对负责收卷的礼部官员招了招手,指了指刘波的卷子,语气严肃得吓人:“记住这个号牌!糊名的时候给本官盯紧了,这份卷子,阅卷时我要第一个看!若是弄皱了一个角,老子扒了你们的皮!”

  那官员吓得一哆嗦,赶紧连连点头,小心翼翼地把卷子收好。

  宋应转过身,看着还有些发懵的刘波,脸上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小子,你很不错。”

  他在心里默默补了一句:岂止是不错,你就是老天爷送给我工部的宝贝!有了你,陛下那些天马行空的图纸,终于有人能看懂了!

  “好好考完剩下的。”宋应拍了拍刘波的肩膀,那力道,透着一股子亲昵和期许,“以后……咱们有的是时间聊。”

  说完,宋应背着手走了。那步伐,轻快得像是年轻了十岁。

  刘波挠了挠头,看着这位大人的背影,心里嘀咕:这当官的怎么神神叨叨的?我不就是为了省点木料吗?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这一刻,他刘波的名字,已经注定要在大圣朝的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这场被挤爆了贡院、被迫转移到军营的实务恩科,也因为这一份卷子,彻底拉开了大圣朝“技术爆炸”的序幕。

  至于那个还在乾清宫里睡回笼觉的林休?

  恐怕他也没想到,自己随手撒下的一张网,还真捞上来了一条能翻江倒海的“真龙”。

  ……

  与此同时,在北大营西侧的“丙字号”考棚里,气氛却截然不同。

  这里没有工匠那边抓耳挠腮的叹气声,只有一片沙沙的写字声。

  陈素云跪坐在盾牌前,目光紧紧盯着卷子上的一道“医案题”。

  这道题并不像以前太医院考试那样,让你默写《黄帝内经》或者背诵汤头歌诀,而是直接甩出了一个极其棘手的真实病例:

  “妇人年四十,产后失调,经行腹痛,得热则舒,手足冰冷,舌淡苔白。问:病机若何?当用何方?若遇寒冬,方剂当如何加减?”

  周围几个年轻的姑娘虽然也读过几天医书,但看到这种不仅要辨证,还要根据季节灵活调整方剂的“活题”,早就急得额头冒汗,笔杆子都要咬断了。

  但陈素云没有。

  她神色平静,仿佛回到了当年跟着父亲在巷子里行医的日子。那时候,求诊的都是穷苦百姓,病情千奇百怪,哪有什么书本上的标准答案?靠的全是临阵变通的本事。

  她提笔蘸墨,略一思索,便在卷子上写下:

  “此乃冲任虚寒,胞宫失煦。非单纯气血两虚,乃是寒凝血瘀之实证。当温经散寒,养血祛瘀。主方用温经汤,重用吴茱萸、桂枝……”

  写到最后关于“寒冬加减”时,她笔锋一转:“冬日寒气肃杀,若患者久居阴冷之地,单纯温经恐力有未逮,当加附子以补火助阳,去丹皮之凉,防其伤阳气……”

  正在巡视的太医院院使,原本正背着手摇头叹息,觉得这帮女流之辈也就是来凑个热闹。可当他路过陈素云身边,无意间瞥见那行“去丹皮之凉,防其伤阳气”时,脚步猛地顿住了。

  “咦?”

  院使停下脚步,忍不住低头多看了两眼。

  这一看,他的眉头便舒展开了,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这方子……用量颇为大胆,却又暗合古法。尤其是这加减之法,绝非死读书之人能写出来的,分明是只有常年在病榻前摸爬滚打,才能悟出的“实战”经验!

  “这字迹……这路数……”院使低声喃喃,目光落在卷首的名字上——陈素云。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这位鬓角微霜、神情专注的妇人,心中那点对女医官的轻视瞬间烟消云散。

  他没有打扰陈素云,只是在心里默默记下了这个考号。

  这实务恩科,怕是真的要变天了。

  ……

  夕阳西下,考试结束的锣声敲响。

  数万名考生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出北大营。虽然累,但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

  他们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手里的那点手艺,不再是被人瞧不起的“贱业”,而是能登堂入室、报效国家的“本事”。

  此时的刘波,正背着木箱,混在人群中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下意识地想去买壶好酒庆祝,却猛然想起,爷爷昨夜已经被官差接走,南下金陵造大船去了。

  刘波停下脚步,回头望向南方的天空,紧了紧背上的木箱。

  “爷爷,您放心去造大船吧。这道造船题,孙子解出来了。咱们爷俩,以后在工部见!”

第166章 东瀛密谋,暗影笼罩西郊

  随着最后一抹夕阳沉入西山,喧嚣了一整日的北大营终于归于沉寂。数万考生散入京城,却将“实务恩科”的躁动带到了每一个角落。

  夜深了。

  此时的京城,就像一锅煮沸后刚撤火的粥,表面看着平静,底下还在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作为此次阅卷重地的贡院,此刻依旧灯火通明。哪怕隔着老远,偶尔还能听到几声因为阅卷分歧而引发的咆哮,顺着夜风飘出高墙。

  那是文人的战场,唾沫星子横飞,引经据典,为了一个“理”字争得面红耳赤。

  但在距离贡院不远的一处不起眼的茶楼雅间里,窗户半掩,两个身影隐在阴影中,冷冷地注视着这一切。

  “这就是大圣朝。”

  说话的人是个中年男子,身量不高。为了掩人耳目,他特意穿了一身儒雅的大圣朝文士衫,手里甚至还拿了把折扇,看起来像个附庸风雅的读书人。但那双细长的眼睛里,却闪烁着名为“野心”的光芒。他叫佐藤信,这次东瀛使团的正使。

  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一股子海风吹过的咸湿味,还有几分掩饰不住的嘲弄。

  “一群蠢货。”佐藤信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远处灯火辉煌的贡院,“宫本,你看。这个庞大的帝国,举国上下都在为几篇锦绣文章疯狂。他们以为选出了几个能把孔孟之道背得滚瓜烂熟的状元,就能保江山万年永固了。”

  在他身后,名为宫本的浪人首领抱着刀,眼神阴鸷:“大人,大圣朝地大物博,文风鼎盛,确实有独到之处。”

  “独到?”佐藤信嗤笑一声,转过身,目光投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那是漆黑一片的工部库房,以及更远处的西郊皇庄。

  “他们的独到,是被他们自己当垃圾扔掉的东西。”

  佐藤信的眼里闪过一丝狂热,那是饿狼看到了鲜肉的光芒。

  “宫本,国内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大名们为了争夺几块贫瘠的土地打得头破血流,百姓连稗子都吃不饱。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地太少,产的粮太少!”

  他深吸一口气,语气变得急促起来:“但就在这座城里,据我们在市井茶馆里听到的消息,那位名为林休的九皇子,让马三宝从海外带回了两种奇怪的作物,分别叫‘土豆’和‘玉米’。

  他对这两样东西重视到了极点,不仅将它们种在西郊皇庄,甚至还派了心腹日夜看守!对外,他只说是自己嘴馋,想吃点新鲜玩意儿,免得被野猪拱了。

  呵,嘴馋?

  这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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