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转身大踏步走向楼梯,步伐带着风声,也带着气。
刘觉民目送他的背影消失,走到马伯谦办公室门外轻敲三下,随即推门而入:“马局,我来了。”
马伯谦显然是一夜没睡,眼睛通红,手指夹着香烟,烟灰积得老长,出神的看着曙光初现的窗外,一言不发。
刘觉民坐在沙发上注视他,没有说话,安静等待。
过了大约一分钟,马伯谦把烟蒂按熄在满满当当的烟缸里,扭过头看着刘觉民,未曾开言,先自长叹。
“唉,小刘,你知道我刚才想嘛呢吗?”
刘觉民抿着嘴唇摇头。
“我当警察快四十年了,从部队复原之后进了市局,就在你大爷手底下,跟着他破了不少案子,你知道你大爷这辈子最放不下的事儿是嘛吗?”
刘觉民还是摇头。
“1988年十月份,南津区发生了特大人口拐卖案,案犯是团伙作案,组织严密,反侦察意识极强,案发地点是人迹稀少的郊区农村,那年月技术手段落后,监控摄像头更是几乎没有,想破案,难度太大了。”
马伯谦又点上一支烟,站起身在办公室里踱步:“当时你大爷是专案组组长,我是第二侦查小组组长,开会研究对策的时候,我有个组员提出来,由他去化妆侦查跟犯罪分子'交易',引蛇出洞,人赃并获。”
马伯谦的脚步停在了窗前:“后来,专案组根据他留下的暗记,在安海区一处废弃的村办工厂厂房里,将犯罪集团一网打尽,抓获犯罪分子十二人,找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七人,可是,我们还找到了我们那位警员的遗体,罪犯发现他在留暗记,知道了他是警察,所以、所以…”
马伯谦有些哽咽,调整了一下呼吸才继续说下去:“他被捆在电锯上,活活锯成了两半,到现在,我想起那场面,心里还…”
刘觉民听着也不禁为止动容:“马局,我大爷后悔派他去了吗?”
“我们是刑警,任何方法哪怕再危险,只要是为了破案,也总得有人去做,他是英雄,是为了惩治罪恶牺牲的,他死得其所,不会后悔,你大爷也不会。”
马伯谦坐在刘觉民对面,深深注视着他:“虽然不后悔,但你大爷看见战友牺牲的惨烈场面,心里的冲击有多大,可以想象,不到一个月,他自己也…刘觉民,你知道你大爷发病那天晚上,连夜整理的是嘛文件吗?”
刘觉民眼睛一亮:“是牺牲刑警的报功材料?”
“没错,牺牲的刑警叫王新亮,后来他弟弟从部队转业也进了公安局,接替他哥当了刑警,就是现在安海支队的支队长,王新光。”
马伯谦接着燃烧到底的烟蒂又续上了一支烟,揉着眼眶感慨。
“化妆侦查,是刑警最凶险的办案方式,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采用,现在有特情人员,原则上更不会让咱们自己的警员去冒险。”
刘觉民听到这里,心中已有了计较:“马局,你是让我通知贺尘撤回来?”
马伯谦沉重的点头:“今天凌晨的事儿,那小子等于是从鬼门关捡回来一条命,但他又不是属猫的,能死里逃生几回?现在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潜入和富里杀死杨熙娜并企图杀死贺尘灭口的凶手,跟海马歌舞厅的文物盗窃集团有关,但我们冒不起这个险,他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没法跟老韩交代?懂不懂?”
刘觉民站了起来:“马局,我明白了,我马上跟他接头,通知他任务取消,提前归队。”
“还有,你天亮以后去做两件事:第一,通知分局指挥中心发布一份公告,草稿我拟好了,去交给他们;第二,去机场,找鹭岛航空保卫部调取一份档案;这个案子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凶险,咱们得立即应变。”
“是,马局!”
第110章 类人生物
第二天早晨,洪桥分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公告。
昨晚,本局辖区内南运河夜市附近河面发现一具女尸,经查,死者为二十三岁的海马歌舞厅驻唱歌手杨熙娜,系饮酒后失足坠入河中溺水身亡,因警方联系不到死者家属,故发布此公告,请家属见告后立即与我局联系,以便进行认领尸体工作——公安洪桥分局 2013年6月29日
杨熙娜是喝醉了掉河里的?有这事儿?
真没有,这是警方在故布疑阵。
那她家里人联系不上这事儿也是警方胡编的,根本没有?
很遗憾,这个,可以有。
杨熙娜的户籍档案归属于水桥派出所,案发后,派出所立即根据刑侦支队的要求联系杨熙娜的父母,但两个人留下的手机号都早已是停机状态,警员上门去找,居住地也是大门紧闭,人去屋空,而且看样子很久没有回来过了。
这一切似乎很奇怪,不合常理,但如果结合这两人的身份,那就再合理不过——赌徒,欠了一屁股债的赌徒。
从杨熙娜尚在孩提时代起,她的父母就是一对烂命赌鬼。
最开始是一起打麻将,把她家从三居室打成两居室,从两居室打成一居室,最后搬出市中心的老宅,搬到了市内六区房价最便宜的洪桥,她的父亲杨明堂又发现了新大陆:难怪输了这么多年,原来麻将牌不适合我,赌球才是财富密码!
可惜,方式变了,结局没变。
记住一句话:赌狗,一无所有。
不信你尽管去试试。
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当你看到一个人面对四比零的比分,一口咬定这是因为盘口开了让三,你最好收起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默默走开。
因为这人已经没救了。
杨明堂夫妻,就是这种人。
杨熙娜只活了二十三岁就死于非命,无疑是不幸的,但能够彻底摆脱这么一对父母,可能是不幸中的万幸。
人世间,光怪陆离,充满了这种毫无逻辑可言的黑色幽默。
生活本身,比任何荒诞不经的小说,还要荒诞得多。
最荒诞的事情,发生在杨熙娜陈尸洪桥分局法医室冰柜的第三天,洪桥分局发布第二份公告后。
公告上说:请杨熙娜的亲属尽快前来洪桥分局认尸,并领取杨熙娜随身的财物。
公告是上午发的,杨明堂是中午到的。
这天,金秋正好在接待大厅帮忙维修出故障的电脑系统,到了吃饭时间,他让前台的小女警先去食堂,自己一边查找故障一边替她盯岗,小女警欢欢喜喜的走了,金秋继续埋头工作,偶一抬头,见大门一开,有个头发乱糟糟的中年人径直冲了进来。
金秋直起身子:“您要办嘛业务?”
“认尸。”
“认尸?”
金秋看着他:“你是死者嘛人?”
“死的是我闺女,我是她亲爸爸!”
金秋悄悄吸了口气:“认尸公告发了四天了,你为嘛今天才来?”
中年人却似乎没听到金秋的质问一样,扑到接待台前急切询问:“你们在我闺女身上找着多少钱?”
金秋冷冷的盯着他:“死的是你你亲闺女吗?”
“废话,不是我亲闺女还是你亲闺女?”
杨明堂三角眼一翻,头一扬,显是对金秋的质疑很是不满。
“我看你怎么一点儿也不难过呢?进门你除了提钱,连看看你闺女都没提。”
“嗐,看嘛?看她不也死了吗?”
金秋深呼吸,稳住情绪:“身份证拿出来。”
办完相关手续,杨明堂继续迫不及待的追问自己最关心的事:“我闺女身上到底有多少钱?”
这时,前台值班小女警吃完午饭回来了:“金哥,这是谁呀?”
“杨熙娜的亲爹,认尸来了。”
小女警脸一沉:“有你这样儿当爹的吗?人都死了四天了你才来?”
杨明堂根本不拾岔儿:“手续办完了吗?该把我闺女的东西和钱给我了吧?”
小女警白了他一眼:“先去法医室,当面确认尸源。”
杨明堂一怔:“还非得去?”
“这是规定的程序,必须履行,走吧!”
小女警转头对金秋说:“金哥,你受累再替我盯一会儿,我带他去一趟。”
“去吧,正好我还得把系统再做一次。”
小女警带着杨明堂离开后,金秋摇摇头小声骂道:“MD,嗑瓜子磕出来个臭虫,嘛仁(人)儿都有!”
到了法医室,小女警老远招呼道:“金师傅,家属认尸,您了受累,把杨熙娜的尸体给他看看。”
金志良答应一声,放下手里的收音机:“家属过来,看仔细了啊,认尸这事儿可不是儿戏,尽量控制一下情绪,不要太难过了,人死不能复生…”
“知道知道,你赶紧吧!”
杨明堂显得挺不耐烦。
金志良一愣,他当了近三十年法医,接待过的认尸家属难以计数,但如杨明堂这般反应的,却是第一个。
虽然诧异,金志良的职业素养毕竟杠杠的,他拉开了承装杨熙娜尸身的冰柜,扭头问杨明堂:“过来看看是你闺女吗?”
在杨熙娜惨白的面孔出现刹那,杨明堂的脸上终于有了几分属于人类的表情,他鼻翼抽动,嘴角哆嗦,眼眶泛起红色,双手也开始发抖。
“小娜,闺女,你怎么就死了呢?爸爸来了,爸爸看你来了。”
杨明堂语带哽咽,声音颤抖,似乎下一秒就要放声大哭。
金志良叹气:“黄泉路上无老少,世事本无常,我也是当爹的,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孩子年轻轻就没了,谁能不撕心裂肺的难受呢?可是杨师傅啊,孩子已然走了,回不来了,你还是得…”
“我闺女留下的东西和钱呢?你们什么时候给我?”
一瞬间,金志良和小女警都有种不真实的恍惚感:他特么情绪切换是不是太快了?
简直比电影片场导演喊出那声“Cut”之后的效果更魔幻。
“杨师傅,你不再多看几眼了?”
杨明堂摆手:“看嘛?再看几眼她也没了,还是赶紧办正事儿吧,你们谁去给我拿钱拿东西?”
金志良到底年纪大,憋住一口气,强忍着没有失口大骂。
但小女警太年轻了,刚刚参加工作,那里见识过这种类人生物?三观当下被崩了个稀碎。
“你还算个人吗?亲闺女死了一个眼泪儿不掉,就知道拿钱是嘛?”
她叉着腰,气呼呼瞪着杨明堂,嚷嚷起来。
她满以为对方会被她充满正义感的灵魂拷问弄得无地自容,但类人生物的共同点就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杨明堂三角眼再翻:“你嘛态度?我是纳税人,你凭嘛跟我这么说话?把你领导叫来,我投诉你!”
第111章 人性
“你要投诉谁呀?”
一个平静的声音从法医室外传来,语调不高,也听不出喜怒,却有股无影无形的威严蕴含其中。
来自久居上位者自然而然的威严。
屋内三人一起回头,见一个穿深蓝色行政夹克的干瘦小老头,倒背双手,慢慢踱进来,随意一抬头,两只眼睛犹如寒电,被那目光射中的杨明堂浑身一个激灵。
金志良点头:“马局。”
小女警满脸委屈咧开嘴:“二掰(二叔)!”
本就呆愣的杨明堂听到小女警的称呼,登时有些慌了,嘴里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
“马队…不是,马所…马局…”
“行啦,别琢磨管我叫嘛啦,叫嘛都无所谓,反正你知道这儿是我管事儿就完了,说说吧,你投诉谁呀?为嘛投诉啊?”
“马、马局,误会,介都似(这都是)误会…”
“误会嘛?有嘛误会?我在外边儿都听着呢,杨明堂,二十年了,你是一天也不做人哪!”
马伯谦走近杨明堂,用鄙夷的目光上下打量他:“我在洪桥分局前前后后三十年,当治安支队长的时候抓过你多少次聚赌?当看守所所长的时候关过你多少次?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就狗改不了吃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