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莫老师还打算好好想想,从自己知道的歌曲中选一首更合适林曦的,但没想林曦居然会给了自己这么一个惊喜。
当这首《Yesterday Once More》被林曦唱出来的时候,莫老师整个人精神焕发,甚至神采奕奕,他万万没想到林曦能把这歌唱到这种程度,完全超越了自己预想。
歌到了后半段,林曦又唱了几句,突然卡住了。
“怎么了?”莫老师停下手里弹琴的动作,疑惑问道。
“对不起老师,我……后面的我忘记了,我唱不下去了……。”林曦的泪水都要掉下来了,明明一开始唱的好好的,后面明明记得怎么一下子就忘记了呢?
“呵呵,没事没事,第一次唱能唱成这样不错了,对了,你懂英文?”
“我不懂呀。”
“那你怎么学会的?”
“就是跟着唱片学的呀,唱片里怎么唱我就怎么唱,这很难么?”林曦疑惑反问,这句话回答让莫老师无言以对,没想这个丫头居然还有这样的本事。
“对了,你学过音符没有?”
见林曦摇摇头,莫老师想了想对她说:“来,你过来,我教你,你试试。”
“那……我试试?”
在莫老师的鼓励下,林曦跟着莫老师先学会了简单的音符,然后莫老师手指在钢琴键上按了个键告诉她这个音就代表什么音符。
凝神听着莫老师讲解,林曦认真记着,半小时后莫老师笑着问林曦要不要和他玩个游戏,这游戏不难,就是林曦闭上眼,莫老师会随意按一个音键然后问她对应哪个音符,只要林曦能回答的对就有奖励。
林曦一听就觉得有趣,决定试一试。就这样,莫老师让林曦搬个凳子坐在钢琴边,然后闭上眼,等她准备好了,莫老师开始按音键,当第一键按下去后,林曦凝神思索了下迟疑地回答出来,结果是对了,随后莫老师继续按第二键,林曦很快也做出了回答。
就这样,一个按音键,一个做答。一开始,林曦的回答还需要思索,甚至其中还答错了两次,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林曦的反应越来越快,半小时后,无论莫老师按下哪个键,林曦都能在第一时间就做出回答,而且丝毫不差。
“好!好!好!”
莫老师满面笑容,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望着林曦心里高兴的不得了。
起身,走到一旁,取出一件东西回来,莫老师对睁开眼睛的林曦笑道:“做的不错,来,这个东西是给你的奖励。”
“这……?”林曦一时间愣住了,莫老师给她的是一个巴掌大小的口琴,这口琴和外面卖的有些不同,全金属外壳,看起来有些年头了,被摸的亮的能照出人影,而且琴身上雕刻着一行花体外文字符,一看就不简单。
“拿着吧,这是我之前去东德演出时候外国友人送我的礼物,今天我就送给你了,也算是我这个老师给弟子的见面礼。”
这句话一出,林曦还没反应过来,但林莹却立即就明白了。心中不仅有着激动也有着为林曦高兴,她怎么都没想到,林曦居然真的被莫老师给收下了,难不成她真有当歌星的潜质?
第一百七十章 本票
事后莫老师告诉林莹和谢祥荣,林曦的嗓音条件很独特,她这种带着烟嗓的中低音色在目前歌坛极为罕见,虽然目前的主流歌坛都讲究的是音色明亮,起调高,声音穿透力强,而林曦却不是这样。
准确的说,目前国内流行的歌曲绝大部分都不适合林曦,就连邓丽君、凤飞飞的这些绵软又带着甜的歌全不合适。
不过林曦有自己的优势,嗓音独特具有很强辨识度,这种嗓音尤其是在唱某些歌的时候会特别突出,就比如她今天唱的《Yesterday Once More》一样,这种歌才是最适合她的。
再加上音域的缘故,她的歌声自然拥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感染力,此外林曦还有一个常人没有的优势,那就是她的音感特别强。
音感这个名词是在1883年由卡尔.斯顿普夫提出的。音感的优势有两种,一种是天生的,另一种是后天训练培养的,可相比后者,前者更罕见。
毕竟后天训练再怎么,也不可能完全达到绝对音感的程度,毕竟天赋这种东西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
从专业角度来看,拥有绝对音感的人所占比例极低,大名鼎鼎的巴赫、莫扎特、贝多芬他们就是这样的人,此外,目前美国流行巨星迈克杰克逊也是这一类人,如果按照人类群体比例来计算的话,能达到这种程度的一般只有四十万分之一。
这个比例低的很,比起常说的万里挑一更少得多,再加上亚洲人往往在音感程度上先天就不如白人和黑人,所以在中国比例就更低了。
说实话,莫老师虽然教了一辈子的音乐,他还从未遇到过真正拥有绝对音感的人呢。哪怕他自己,包括所认识的许多音乐界的朋友,他们的音感虽然强,就如同今天和林曦做的小游戏,这些人全都能准确分辨出各个音色,甚至回答起来更快更准些。
但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他们经过后天长时间的训练才能达到,离着真正的绝对音感却还有距离。而林曦,这一个从未学习过音乐的女孩,第一次尝试就能达到这种程度,在莫老师看来哪怕她不是绝对音感也相差不多了。
“这孩子的条件不适合走现在传统路线,但适合走目前世界上的流行路线,而且她的天赋很好,许多方面都有极大的提升力,如果能好好培养,未尝不能成名。”
这句话是莫老师送他们离开时特意对林莹和谢祥荣说的,莫老师今天惊喜地发现了一块璞玉,作为一个音乐老师,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高兴的呢?就这样,莫老师毫不迟疑就收下了林曦这个学生,并且希望她能来音乐学院办理旁听,同时成为自己的弟子。
回去的路上,林莹还有些恍惚,她怎么没想到这件事居然就这么成了。
原本只是打算尝试一下,去之前林莹根本没想过林曦能有这样的天赋,在她看来大概率只是见上一面,然后委婉拒绝的结果。
如果是这样的话,林曦也能就此死心了,接下来安安分分在她的安排下好好工作,等过些日子,咖啡厅开设分店的时候,再把林曦给调过去锻炼她一下,看看能否独当一面。
未来,再等上两三年,给她介绍一个合适的男人,就和林雯一样结婚成家,然后正式在魔都扎根生活下去。
这样的人生虽然看起来有些平淡,可却很是安稳,而且大部分人的一生不都是希望如此么?何况有林莹在,她也不会亏待自己的妹妹,未来哪怕不能大富大贵,却衣食不愁是绝对没问题的。
可现在一切全变了,林曦不仅被莫老师收下当了弟子,用莫老师的话来说,以林曦的条件未来可期。
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瞧见坐在自行车书报架一个劲傻乐的林曦,林莹依旧不信这是真的,但迎面吹来的风却告诉林莹,这是实实在在的事实,自己这个四妹居然是只“金凤凰”。
莫老师当场就收下了林曦,虽然林莹对此意外,但心里也为林曦高兴。
作为姐姐,她自然是支持林曦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何况她还有这样的天赋。回到家后,林莹仔细考虑过了,决定好好帮林曦一把,既然要学就要学出名堂来,所以林曦咖啡厅的工作肯定是没办法继续下去了,咖啡厅的工作虽然不错,收入也好,但因为要跟着莫老师学习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再加上去音乐学院旁听也不可能兼顾工作,就此林莹准备让林曦辞去这份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去。
反正没了工作林莹也不会不管她,大不了每月给她零花钱养着就是了,这又能花多少钱呢?妹妹的前途才是最重要的,这点林莹看得明明白白,打心里也希望她能成功。
就这样,几天后林曦辞职离开了咖啡厅,成为了魔都音乐学院的一名旁听生,同时也成为了莫老师的入室弟子。
音乐学院离着林莹她们住的地方不远,走过去也就十来分钟方便的很。除了在学校旁听外,莫老师还亲自悉心教导林曦专业方面的知识,林曦虽说学历不高,可在这方面的天赋的确很强,仅仅跟着莫老师学了不到一个月,按照莫老师的说法几乎是一日千里,进步极快。
暂且把林曦的事放一放,回到周继业这里。
对于林曦的机遇,周继业虽然很是意外,却也仅只是诧异罢了。他这些日子一直忙个不停,除了和许国庆、老文他们的生意方面,还有就是鹏城那边的厂子的事了。
鹏城那边的厂房已建的差不多了,距离正式开工已不远了。
周继业这些日子连续往鹏城那边跑了几回,除了和汪德彬、阿昌他们碰头商量工厂的事宜外,还做着其他准备。
“这批货尽快发过去,记得托运完后拍个电报通知那边!”羊城的一处,阿昌在办公室里忙碌着,他把手里的一张单据递给一旁的小弟,这小弟接过后连忙应了一声,赶紧出门办事去了。
等人走后,阿昌点起一支烟,用手指捏了捏发酸的眉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目前岭南这边是一片火热,岭南货现在已经成为了全国各地的香馍馍。
不仅是魔都这边,整个北方,甚至包括西北和更远些的内陆地区,每天都有无数人蜂拥而至,带着钱来岭南采购货物,大量的钱涌入和无数货物的不断流出,在很短时间就造就了一个奇迹。
这样的情况放在一年前是根本无法想象的,就算阿昌进入这行比较早,和许国庆他们很早就开始拿货搞起了这个买卖,而且这一年多来买卖也越做越大。可这两三个月里,整个市场犹如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以前市场的火爆仅仅只是一条向上盘旋的曲线话,那么现在就犹如坐电梯一般直线上升,犹如冲破云霄令人惊叹。
靠着这个机遇,阿昌敏锐地抓到了机会,联手和周继业、许国庆他们把生意规模进一步扩大。这两三月里所赚到的利润几乎能和去年一整年相比了,而且这个势头还在继续保持着,更让阿昌兴奋不已。
火爆带来了机会,同样也让阿昌忙的焦头烂额。这不,这些天好几批货都要出,其中近半都是许国庆他们魔都那边需要的货物,为了准备这些货,阿昌每天只睡四五小时,可把他给累惨了。
“咚咚咚!”
敲门声突然响起,阿昌还以为是手下的小弟又来找他了,随口说了一声进来,门从外被推开,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
“昌哥!”
“咦!阿业!你怎么来了?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或者拍个电报?我也好去接你啊!”定睛一看,来的人居然是周继业,风尘仆仆提着个包,瞧样子刚下火车。
连忙起身招呼着,拉着周继业在一旁沙发坐下,阿昌掏出烟递了一支,又拿起打火机给他点上。
“呵呵,来过好多次了,这里熟的很,而且我知道你现在忙的脚不停地的,就没必要再让你接了。现在火车站那边也方便,出来后招手打个乌龟车,过来也就几块钱的事,洒洒水啦。”
周继业笑呵呵地学着阿昌的口头禅说着,还别说,现在的周继业粤语已经说的很好了,毕竟他来岭南多次,再加上当初还在香江呆了一段时间,简单的会话根本就听不出口音,不知道的话还以为周继业本就是当地人呢。
“你来的正好。”阿昌笑呵呵地拿起面前的茶壶给周继业倒了杯茶:“前几天大佬要的那批货我刚让人安排发出去,正准备给你们拍电报通知一下呢。”
“麻烦昌哥了。”
“麻烦什么呀,都是自己家的生意,你们卖的好,我这里也多赚钱不是?”阿昌哈哈大笑着道。
周继业笑着点头,接着伸手就从贴身的内衣口袋里取出一个皮夹来,打开后从里面取出一张支票一般的东西递给阿昌。
“这是什么……?”
“银行现金本票,没见过吧?呵呵,这个玩意拿着直接去银行就能当钱用,可比带现金过来方便多了。这次来就是给你带这玩意来的,前面两批货你手上的资金压的差不多了?再不把钱给你带你,用阿庆哥的话来说,你说不定要急的火上眉毛了。”
阿昌哈哈大笑,嘴上说着不至于,可手上却连忙接过了这张本票。说实话,他还真没见过这玩意呢,拿在手里仔细一看,这是一张由工商银行开具的现金本票,上面有一行大字——魔都工商银行本票,然后下面的栏目金额前印刷着:见票即付人民币的字样,再之后就是一串金额数字和后面的大写金额。
第一百七十一章 工厂
“这玩意直接能在银行提钱?”
“对!这就等于现金了。”周继业拿起面前的茶杯喝了口水,指着这本票解释给阿昌听。
这种银行开具的现金本票和普通的支票可不一样,支票还需要银行进行内部结算,而且异地结算还不能用支票,只限于当地。
如果是异地结算,通常使用的是汇票,汇票又有银行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前者由银行直接担保,可以跨地区结算,但必须内部结算后一般两到三个工作日才能到账。至于后者和支票差不多,在结算过程中程序看起来是一样的,不过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单位自己开具,担保方是单位本身而不是银行,所以很容易和支票一样产生空头汇票,也就是说在账户没钱的情况下,商业承兑汇票是能直接和支票一样开出的,但银行汇票却不行,必须要有账户里有相应存款才能由银行方面开具。
至于这张银行现金本票就更不同了,按照目前银行的政策,现金本票开具的时候银行直接就在开票账户上把这笔款子给扣除了,等于本票上的金额银行方面进行预收,而并非和支票、银行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那样要等到后期结算时再扣除。
这个区别就代表了银行现金本票等同于现金的程度,拿着它凭上面的编号和印鉴,直接就能在任何一家银行进行现金提取或者转账,极为便利。
之前生意做的小的时候,周继业他们来回魔都和羊城都要带着现金,周继业直到现在还记得他和许国庆第一次来羊城时候的情景。
那时候他们两人把现金藏在裤带夹层里,甚至还在内裤里面专门做了个装钱的口袋,把钱藏在这些地方,可问题是钱藏在里面别扭的很,而且因为目前最大面值只是十元,身上根本带不了多少,几千上万马马虎虎,两人分一分勉强藏下,可如果再多就不行了。
一路过来,在火车上更是提心吊胆,生怕碰到小偷小摸把钱给偷走。所以周继业和许国庆身上不光带着钱,还带着家伙呢,万一有这样的情况还能自保抵抗一下。
随着生意渐渐做大,需要来往的钱就更多了。
后来南下的时候不光是周继业和许国庆,就连老文和阿明都得一起来。四个人相互照应,把钱各自身上藏一部分,行李里再装一部分,这才勉强。就算这样,一路上也是小心再小心,就算睡觉都要轮流着,防止被偷。
等到现在,他们每次要货的数量更大,尤其是这两个月随着西宫、凤阳路这两个地区的四个摊位,再加上阿伟和其他同行的批发也陆续从他们这边走,单批的进货量就要好几万呢。
十元的面额,一张大团结约莫重0.88克,旧币大约在一克左右,这样算下来一万元就是一千张,也就是一千克折合一公斤。
以五万元人民币为例,足足有五十叠,比后世五十万没差多少,一个普通的手提包都很难装下。如果是十万甚至二十万呢?这就更多了,这么多钱就算来的人多分开携带也很不方便,很容易出事。
而且魔都那边的生意总不能丢着不管吧?做买卖得天天开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耽搁一天就是一天的损失。他们根本不可能四个人全部一起离开,就算暂时离开两个人,这样一耽搁来回起码一周时间呢。
现在和后世不一样,如果在几十年后就方便许多了,直接网上转账转眼就能搞定,哪里需要这么麻烦?
可惜的是,目前根本就办不到,再加上两边现在都是个体户的性质,也没办法办理公账对公账的电汇,小额的或许还能通过邮局电汇,可这么大的金额走邮局麻烦不小,而且邮局电汇速度也慢,要十来天呢,所以周继业和许国庆对此也觉得头大,专门找银行方面的人咨询了下,这才知道居然还有银行现金本票这个业务。
在搞清楚银行现金本票的操作之后,周继业顿时就觉得这个东西最适合他们现在的使用。而且作为个体户,他们本就在银行有着开账,只不过账户的权限没公家单位的账户那么便利罢了。
但有了银行现金本票这个业务可以办理,那么操作起来也就能替代电汇方式了。就这样,这一次南下周继业直接去办理了二十三万金额的银行现金本票,这些钱存入银行账户后,换了这么一张银行现金本票,轻飘飘的一张现金本票携带起来可比现金方便太多了。
而且来的时候周继业也没和以前那样坐硬座,提心吊胆一路熬到羊城了。谢祥荣和林莹现在不是在经营咖啡店么?咖啡店是和宾馆那边合作的,再加上涉外宾馆的特殊性质,宾馆内部就有可以订票的商务中心,通过商务中心周继业就连介绍信都不需要开直接就能拿到从魔都到羊城的卧铺票,虽然卧铺的价格要高不少,可这些钱对周继业现在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坐卧铺到羊城不仅舒适而且安全的很。
“怎么多了三万?”听完周继业的解释,阿昌这才恍然大悟,笑着点头。可仔细看上面的金额,又疑惑问了一句。
“这三万提出来后放你这里,别忘了鹏城那边的事,接下来那边还要用钱呢。”
“对!你不说我差一点就忘了。”一拍额头,阿昌这才想起这事,都怪这些天太忙了。
“行,这个我来安排。”阿昌把现金本票收好,晚点亲自跑一趟银行处理这事。接着就问周继业:“汪老板这几天在鹏城那边,你来的也正好,我们明后天去一趟鹏城?”
“行!”周继业来本就是要去鹏城的,不过除了和汪德彬见面外他去鹏城还有一件事,那就是要过去接一个人。
前些时候他在魔都收到来自香江的一封信,这封信是章老给周继业的。
在信里章老说自己在香江知道了桂姨去世的消息,对此意外,心中很是伤感。
按理说,他应该回来看看祭拜一下的,不过因为两地消息传递的晚,得知消息的时候桂姨的后事早就办完了,再加上他的身份特殊,要回内地不是那么简单,手续繁琐,所以考虑再三还是没成行。
章老让周继业给自己向方曼霞问候一声,让方曼霞保重身体,如以后有机会他一定会回魔都探望。最后,章老提到了一件事,说是他一个孙子打算来内地看看,他这个孙子一直生活在海外,前不久刚从英国的大学毕业回到香江,听说了内地现在改革开放的消息后对此起了兴趣,准备过来瞧瞧。
因为周继业的原因,章老希望周继业能在内地接待一下他这个孙子,并且带他四处走走,至于具体的安排,章老也没多说,就提了一句他们年轻人岁数相仿,到时候见面聊就行了。
这件事对于周继业来说是举手之劳,正好周继业近期也因为羊城和鹏城的事准备南下。就这样,周继业给章老回了一封信,答应了此事,并且约好时间告诉章老自己到时候去口岸接人,等信寄出,约莫着差不多快到香江的时候,周继业就安排行程,来到了羊城。
在羊城呆了一天,第二日周继业就和阿昌启程前往鹏城。
这一次抵达鹏城,鹏城的变化比周继业上次来要大了许多,整个鹏城如今就和大工地一样,到处都在热火朝天地搞建设。不仅有着一些投资的商人在这开厂,甚至还有香江来的地产商在鹏城开始圈地建房了,瞧着已经打下地基,刚刚开始开建不久的楼盘,周继业不由得感慨中国速度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