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破阵曲 第24节

  所以,那个穿着绣花裙子的女人的遭遇,就没啥可痛心的,按照她的逻辑,那个女人被欺负之后还能活着,这已经挺好的了。

  云策以前没有经历过这种惨烈的场面,现在身临其境的体验了,他开始明白云临川的心为啥那么硬了,跟他的经历相比,让自己的子孙去执行必死的任务,并不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情。

  云策赶着羊车抵达那座阁楼的时候,阁楼已经被烧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炬,火苗从楼阁的四面喷吐出来,就像是流动的水,只不过,这种水不向下,而是翻卷着向上翻腾。

  那只大角羊被炽热的火焰烘烤的连连后退,云策只好把一块布用水浇湿,披在它的身上,同时把它的眼睛蒙上,对娥姬做了同样的措施后,他就牵着羊车从阁楼的旁边经过,在他经过后不久,那座楼阁就倒塌了。

  红姑娘守着后门,这里尸横遍野,她就站在尸体堆上,暴露在火光里,举着四米长的木矛,指着那些拥挤在城门口的人。

  裴川也在,他就在红姑娘的身后,他站立的位置比较巧,是一片阴影,旁边还有不多的几个人,看样子也到了强弩之末。

  有她们几个堵着门,城里的人就出不去,云策不知何时收起了猪头面具,跟一群瑟瑟发抖的富人们挤在一起。

  能打的人已经上前被打死了,现在剩余的都是一些老弱妇孺,眼看后面涌来了不少的起义军,这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人也就绝望的哭泣起来。

  云策不打算上前跟红姑娘这个叛匪结交情,他现在是平远城城主张雅量推荐给出云州的高级人才,不可跟叛匪多有纠缠。

  原本打算自己赶着车杀出去的,看到城门口的这些待宰羔羊之后,云策觉得自己需要多考虑一下,仅凭张雅量的荐书是不够的,他还需要这些人给他见证一下,如此才是最稳妥的法子。

  红姑娘早就杀成了一个血人,即便是如今威风凛凛的,其实也到了强弩之末,于是,云策就拿起弩弓,折断弩箭的箭头,装好这些木棍,就朝最前面的一只大角羊的粪门扣动了扳机。

  那只温顺的大角羊咩的惨叫一声,拖着车厢就向红姑娘冲了过去,在云策不断扣动扳机之下,更多的大角羊不要命的冲向一夫当关的红姑娘。

  红姑娘的长枪刺进了大角羊的胸膛,大角羊也在那一瞬间把红姑娘的长矛杆子给折断了,大角羊依旧带着强大的势能撞向她。

  她高高的跃起,跳上马车,探手从奔驰的马车上拽出一个肥硕的老者,狠狠的惯在地上,却不防已经死去的大角羊被车厢簇拥着一头撞向城墙。

  裴川等人虽然然也奋勇向前,也拦截下来了两辆马车,其余的马车却趁机穿过破烂的城门奔向了旷野。

  云策家的羊车自然也跟着出去了,云策临出去之前,还朝狂怒地红姑娘丢出一颗红彤彤的果子。

  红果子是他在那座阁楼的公廨里找到的,味道很好,虽然还是有一些酸味,不过呢,多吃几口就会甜起来。

  火光中,红姑娘看到了云策的脸,也看到趴在羊车顶上好奇看着她的娥姬,两人的笑容都很诡异,如果非要说明白笑容的含义,红姑娘觉得这两个人一定在笑话她是一个傻子。

  愤怒的红姑娘把果子叼在嘴里,奋力向刚刚离去的云策投掷出了她折断的矛头。

  矛头跌落在石板地上,发出一声脆响,就像一声最无奈的叹息。

  裴川气喘吁吁的过来道:“我收集一些战马,出去追。”

  红姑娘摇摇头,刚才突然出现的一幕已经准确无误的告诉她,这些人是刘长安保下来的人,如果不顾一切的追击,一定会遭受刘长安的反击的。

  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他一会像是起义军的盟友,给他们积极出谋划策,一会又同情那些吞噬民脂民膏者,带他们逃亡,总之,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人。

  “不用,逃出去的不过是一些无用之人,赶紧修复这道城门,我们要在天亮之前,彻底的掌握平远城。”

  裴川舔舐一下焦渴的嘴唇,心中大呼可惜,刚才逃掉的那些马车,其中就有城主张雅量的小女儿,那可是一位倾城倾国的美人呢。

  羊车出了城,云策就放慢了脚步,他觉得自己已经给了红姑娘足够清晰的讯息,她应该不会无脑追出来的。

  今晚虽然是一个杀人放火的夜晚,月亮却格外的明亮,虽然升起来的时候杀戮已经到了后期。好在,给他们照亮了道路。

  走了一个小时之后,平远城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了,倒是升起的浓烟多少遮蔽了一点月光,就像是给月亮披上了一层黑纱,显得神秘又美丽。

  “┗|`O′|┛嗷~~”娥姬站在车顶上冲着荒原大叫,她很兴奋,兴奋的情绪她的身体已经装不下了,不宣泄出来,会把她活活的憋死。

  先一步离开平远城的人,早就驱赶着马车跑的没影了,独留下云策这一辆马车在月色中踽踽独行。

  “阿策,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还是要去路尽头吗?”

  “嗯,听说所有道路的尽头便是长安,所以,我们要去长安。”

  “长安有什么?有草粮,有豆荚吃吗?”

  “有,那里啥都有,只要有钱,就能吃到最好吃的东西。”

  “我有一堆钱。”

  “不够!”

  “那就多赚钱,就像你这一次在平远城赚的,我也要多赚钱,到时候我们一起吃遍长安好吃的。”

  “好,如你所愿。”

  云策的这只大角羊似乎对这条路非常的熟悉,不用多干预,它自己就能拉着车走,有些时候,它甚至可以自动绕开一些坑洼地带。

  于是,云策也就跳上车顶,跟娥姬一起躺在车顶看着天上的巨大明月跟着羊车,慢慢的走。

第40章 生命的归宿是故乡

  以前,汉高祖刘邦跑路的时候,喜欢把女儿啦,儿子啦,老婆啦胡乱丢,且丢的到处都是。

  这一支大汉人似乎也继承了刘邦的这个习惯。

  昨夜跑出来的人其实不算少,羊车至少几十辆,按照一辆羊车上乘坐五人计算,也跑出来了好几百人。

  如果慢慢的跑的话,那些膘肥体壮的羊至少能把他们送到下一站的射阳城,以他们的身家,在那座城里自然可以活下来。

  问题出在他们在没命的跑,这样跑的结果,就是把拉车的羊给活活累死了。

  羊累死了,就没有拉车的牲口,只能步行,云策刚刚看了从楼阁那里得来的舆图,平远城到下一站射阳城,中间有九百里的距离。

  不是所有人都能步行九百里的,尤其对富贵人家来说,没吃,没喝的走到处是毒虫跟野兽的六百里荒地,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总是要取舍的,这一点上人跟狼的习性很相似。

  每个人的看重点不一样,看重养育恩情的会把孩子丢掉,看重血肉情感的会把老人丢掉,夫妻恩重的会把其它亲眷丢掉,至于那些看重实力,想从这场噩梦旅行中活下来的人,则会把拖后腿的丢掉。

  这是云策看到累死在路上的大角羊后的第一反应。

  一头被抛弃的大角羊倒在路上剧烈的喘息着,看它猛地鼓起,又迅速塌陷的肚皮,以及口鼻处不断流淌出来的血,就知道这只羊的肺跑炸了。

  云策割开了这只羊的喉咙,结束了它过于痛苦的挣扎,等血放的差不多了,就把这只羊挂在树杈上剥皮。

  他剥皮的手艺不好,花费了不少时间,才剥下来一张千疮百孔的皮,刀子从大角羊的尾巴根部下手,轻轻一划,锋利的刀刃就切开了肥美的羊肚皮,一嘟噜羊内脏就从裂开的肚皮滑出来。

  羊内脏是个好东西,如果这里有水的话,云策就不想放过羊杂这样的美食,可惜,这里荒草连天的见不到河渠,好东西只能丢弃。

  没了羊皮,羊头跟内脏的大角羊就剩下一个壳子,云策没有继续动作,而是把壳子放在干燥的风里吹干。

  失去一定水份的羊肉在没有冷藏条件下,可以多存放个三五天。

  娥姬很发愁,想要把这个很大的羊壳子放到马车上,她从客舍搬来的东西就要丢掉不少,而车上装的东西,都是她跟云策成家之后必须用的东西。

  搬动搬动这个舍不得丢弃,搬动搬动那个也舍不得丢弃,最终,娥姬把心一横,闭上眼睛让云策丢。

  等娥姬睁开眼睛,马车上的东西已经被丢到远处,看到那扇带着图案的屏风破破烂烂的挂在树上,她就想哭,

  云策抱抱单薄的娥姬轻声道:“以后给你买好的,这些东西都是旧物,配不上你。”

  娥姬双眼蕴满眼泪,重重的点点头,只是安静了片刻,就抓住云策的手按在心口处道:“这里疼。”

  能让娥姬重新高兴起来的只有美食。

  云策四处巡梭一下,就拿出一个铲子在半截土坡上开始挖洞,上面挖一个,下面挖一个,中间留出烟道,上面的洞里还堆了一些石块。

  然后,就在下面的洞里点燃了柴火,火焰熊熊燃烧,不大功夫,黑烟消失后,就剩下红红的炭火,云策把卸下来的羊排用绿色的盐巴涂抹了,又挂了一些羊油,找了硬木挂在上面的坑里,并且用石片封闭了洞口。

  明火烤羊排不好吃,焖炉做出来的颜色焦黄的羊排才是上品,这是云策以前在甘肃生活工作时期养成的习惯。

  他不喜欢吃用明火花里胡哨烤出来的羊肉,总觉得这样做把羊肉的香味去除了一半还多,再加上厚厚的一层调料,也不知他们是在吃调料,还是在吃羊肉。

  打开石片的那一刻,滋滋冒油且金黄色的烤羊排就出炉了,不等羊肉冷却,云策一手抓着羊肋骨,另一只手用叶片肥厚的蒜味阔叶草包裹住羊肉,轻轻捋一下,羊肉立刻脱骨,落在娥姬早就准备好的木盘里。

  吃这种羊肉,除过盐巴,只需用蒜味阔叶草包住肉,一起送进嘴里,蒜香裹着肉香,多种滋味在嘴巴里爆开,如此,方不负羊肉之名。

  大角羊的味道好得出奇,这让云策对这种三角脸,灰白眼仁的动物有了新的认知,决定以后功成名就了,就找一个地方专门放这种羊。

  安慰好了娥姬之后,云策继续赶着羊车上路,沿途倒毙的大角羊越来越多,只是这一次云策没有去碰这些死去的大角羊。

  非宰杀而死的羊是不能吃的,这并非出自什么宗教原因,而是一个西北汉子对羊肉质量执着的爱。

  没有放血死掉的羊,就是一堆臭肉,没有任何食用价值。

  看到倒毙的大角羊,云策多少有些想不通,他不吃死羊肉,那些匆忙逃离平远城的人难道说也有这个习惯?

  要知道,此去射阳城九百里,这里日头长,就算羊车极限可以日行两百里,也需要五天时间才能抵达。

  云策回头看看羊车上的羊肉壳子,觉得剩余的羊肉可以给他们两个提供足够的行军物资。

  娥姬赶着羊车慢悠悠的在古道上行驶,云策则如饥似渴的看着从平远城公廨中拿回来的各种帛书。

  能写在帛书上的东西,一般都是重要消息,大多数为大汉朝的政令,从这些帛书中,云策发现,如今的这支大汉朝,遵循的依旧是三公九卿制度,有多份帛书给平远城相应的部门,下级对直属上级负责,下级的反馈最高可以抵达九卿,再由九卿转给丞相。

  与丞相共同列为三公的还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纠错的责任,太尉看似是军中最高首脑,实际上却不掌军权,他是皇帝的最高军事顾问,真正掌握天下兵马的是皇帝本人,替皇帝管理兵事的是九卿中的卫尉与郎中令。

  弄清楚了大致的官府结构后,云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大汉朝五成以上的军队不是在都城长安,便是在陪都洛阳,剩余的军卒称为郡兵,由地方长官节制。

  这是标准的封建王朝特色——强干弱枝政策,事实上,即便是地球上的大汉,使用的也是这一套,且使用了好几千年之久。

  羊车晃晃悠悠的行驶在荒原,此刻云策的心也跟这荒原一样荒凉,从帛书上的时间纪念来看,这支大汉使用这套过时的三公九卿制度,已经长达两千年了,至于更加久远的以前,帛书上并无片言只语。

  把看完的帛书卷起来收好,抬头就看到娥姬的脸很不正常,明显没干好事,像是有什么事情瞒着他。

  刚才云策思考的很深,对身边的事情没有及时观察,不过,手腕上的狗子没有任何提醒,也就是说不是啥大事。

  “快说,别让我说第二遍。”云策板着脸道。

  娥姬背着手往后挪屁股,云策抓着她的胳膊把她提起来,在她的身后看到了一个眼泪吧叉的小小女孩。

  这个女孩看样子不到五岁,从娥姬背后露出来的第一刻,就大哭起来,听到哭声,原本已经低头准备挨训的娥姬立刻就坚强起来了,抱着小女孩一边安慰,一边冲着云策叫道:“她娘死了,她守着娘,差点被狗皮子叼走。”

  云策愣了一下道:“狗皮子咬人呢,你怎么不喊我?”

  “你看帛书看的认真,我喊了,你没动静,我就拿着叉子赶走了狗皮子,救下了这个小女孩。”

  云策看着惊恐的小女孩叹口气道:“走远了吗,如果不远,我们回去把她的母亲安葬了吧。”

  娥姬瞪着眼睛道:“为啥要安葬?我把尸体推到沟里去了,这样狗皮子就会去沟里吃,不会来追我们。”

  云策回头看看跟在身后的大群狗皮子,这东西虽然不如,野猪,野熊强大,可是呢,它们的数量极其庞大。

  很多时候,它们宁愿食腐肉,也不肯亲自下场狩猎,当然,如果遇到垂死的,弱小的,落单的,它们就会一拥而上。

  这东西云策自然是不害怕的,甚至没把这东西放在眼里,这就不是一个好东西,因为食腐,它的肉是不能吃的,至于皮草,黄不拉几的难看不说,上面的毛还因为寄生虫秃拉吧唧的。

  云策想起娥姬的三观跟他不太一样,对于生老病死抱着不在乎的态度,觉得人活着就是活着,可以做活人做的事情,人死了,就做死人的事情,被蛆虫啃,被野兽拉去果腹。

  这样的三观是荒原上严苛的生活铸就的,要她做出改变,恐怕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其实她说的挺对的,活着,就好好活,死了,爱咋咋地,未必不是一种洒脱。

  “既然你决定捡回来,就好好的养,否则从一开始就不要捡。”

  “嗯!”娥姬重重的点头,眼中狡狯的神色,云策没有看到。

  捡东西这种事情有瘾头,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娥姬竟然捡拾了十一个人,有男,有女,没有老,只有少。

  不过,相同的一点在于,他们都是一群不重要的人,也是战争的受害者。

第41章 第一个纯粹的人

  娥姬捡到的人质量很高,河口寨里的男女跟这些人相比完全没有存活的必要。

  孩子有四个,清一色的女孩,清一色的白胖,是狗皮子最喜欢吃的那种,咬起来鲜嫩多汁。

  女孩子有五个,普遍不大,十二三岁左右,虽然还只是孩子,美人样子已经初现,其中一个最美丽的可能被围拢过来的狗皮子吓傻了,居然振臂在狗皮子群里翩翩起舞,如果不是娥姬一棒子把靠的最近的一头狗皮子的脑袋砸破,这个喜欢跳舞的女子已经被狗皮子给啃了。

  男子只有两个,一个腿受伤了,另一个浑身发烫,烧的天昏地暗的,看年纪都不大,应该没有超过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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