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利坚当道士 第38节

  新得的功德,尽数点在了金光咒上。

  顿悟结束。

  灵书子正在打扫卫生,他本就是无形之体,干起活来,真的是纤尘不染。

  老君观颇有些焕然一新的感觉。

  就在这时,他转头看向王诩。

  眉心三寸之地,绽放金色毫光。

  只见小王道长伸出右手,在虚空之中划了一个圆,竟是将那眉心之前的金光都卷在一起,随之一手抓下,满天金光尽归手他掌心,化为一道金光,金光如一柄小剑,虽然还未能够成形,却也已经有了雏形。

  嘶!

  昨夜那一道金光破了自己幻身的记忆犹新。

  这再做突破,凝聚金光为剑,能一剑斩杀了我了吧?!

  道教中的修行人会炼制法宝,专门用来杀敌护身。

  除此之外,还会以本命法力之中凝结的丹符来凝结成一些法意藏于窍穴之中来护身。

  如这柄未成形的金剑,便是王诩用自己丹田之中本命金光法力结成的金光剑。

  是金光咒进一步开发,获得的神通。

  仔细去看,只见那道小小的金剑犹如游龙一般在掌心盘旋著,透著一股玄妙无比的气息,又有著一种锐利无比的辰金之意散发。

  突然,灵书子心中生出强烈的危险之感。

  那柄金剑突然玄之又玄一的刺,暴发出刺眼的金光。

  再看之时,就见到小王道长张嘴便将那金剑给吞入腹中……

  隐没老君图,王诩看到书中灵恭敬的站在一边,想了想,问道:“你可修行有什么功法?”

  “回观主,不曾修行。”

  “那便以净心神咒入门吧!”

  “全凭观主安排!”

  净心神咒,作为书中灵的灵书子入门的很快。

  让王诩都很是有些惊讶,当初他修行的时候,如果没有老君图的顿悟,可真的不可能修行成功的啊!

  难倒……我的天赋如此之差?

  还好我有金手指,顿悟之中,悟性无穷大。

  见净心神咒已经入门,王诩也没准备教金光咒,而是授其镇灵符、斩鬼符。

  反正他是灵,不是人类。

  没有什么交际。

  闲著也是闲著,画画符陶冶一下情操多好。

  “恩,不错,这么快就掌握了,你很有天赋啊!是个修炼的好材料,以后华人区降妖除魔的重任就落在你肩上了……”

  书中灵点点头,感觉肩上的担子有点重。

第46章 虫

  【眼福(虫)】

  【生存部位:生物的眼球。

  【共生能力:宿主的视力倍增,甚至可以看见遥远的景象,但也由于这种差距感使得行走变得非常困难。】

  【警告:虽然‘眼福’会提高宿主的视力,但其实是占据了宿主的眼球。完全夺去眼球后,‘眼福’便会为寻求新的宿主而离开,还将同时带走眼球。即使宿主死亡,‘眼福’也会将眼球转化为独立的生物而永不腐烂。离开宿主时,若眼珠掉落破裂,‘眼福’将从眼珠中逃出。】

  接下来,是“眼福”的图片。

  那是一个独立的眼球,看上去就像是从人的瞳孔里直接剜出来的一样。

  虽然没有血,但一颗瞪圆了的眼球,看上去还是很有些让人难受。

  王诩放下资料,望著在秋风中亭亭玉立的桔梗,问道:“这是寄生虫吗?”

  刚刚经历了普拉卡寄生虫事件,看到繁体的“虫”字或者日语中的“虫”字,不免有些谨慎。

  桔梗将被风吹乱的长发撩到耳后,说道:“王君,你是说像普拉卡寄生虫那样的寄生虫吗?”

  “恩!”

  “不是的,它们虽然必须寄生在生物身上才能存活,但并不是科学认知上的寄生虫。它们,真正的身份应该被称之为‘灵’!”

  “灵?”

  王诩有了点兴趣,书中灵的能力很强啊!

  画符、超度一般的厉鬼,足可以独当一面。

  极其高端的工具灵。

  收集功德的好灵。

  “它们是一群与常见动植物截然不同的生物,远古以来,在我们的文化中,敬畏地称它们为‘虫’。因为它们能够赋予普通人特殊的能力,但又侵蚀著人的肉体,最终导致器官坏死,甚至是生命的消亡。所以,对一般人来说,对‘虫’又爱又狠……”

  “那你捕捉它是为了什么?”

  王诩算是初步了解了这个“眼福”,绝对不是书中灵这样的善灵,也不是镜灵那样的恶灵,它们处于中间。

  为宿主提供特殊的能力,但也侵蚀著宿主的器官。

  只是不知道寄生修行者之后,会有什么反应?

  看出了王诩的疑惑,桔梗笑道:“自然是获取它的能力啊!虫会侵蚀普通人的肉体,但对于我们修行者,只要虫还没有强大到无法应对的地步,它们只能乖乖的提供相应的能力给我们,而无法对我们的肉体产生侵蚀……所以,有种古老的修行,就是与‘虫’相关,他们被称之为虫师!”

  “虫师?!”

  应该称之为“御灵师”吧!

  “王君,在日区的银座大厦上,我们发现了一只被眼福寄生了双眼的乌鸦。那乌鸦双眼已经被眼福侵蚀,瞎了,所以眼福脱离出来的时间,应该就在今晚!”

  “这眼福的能力究竟有多强?”

  “只要培养得当,会具有鹰眼的效果。如果你实力足够强,能镇压蜕变后的眼福,书中记载会达到传说中,千里眼的效果。最主要的是,眼福是灵,他提供的能力,作为宿主并不需要修行便能掌握。”

  桔梗扬了扬手里的长弓:“我需要一只眼福!”

  “好吧!确实是不可多得的能力。”

  王诩认同了这只“虫”的能力,若是没用什么代价便获得鹰眼的能力,这确实值得去一趟。

  “不过……”桔梗为难了一下,说道:“可能这次捕获眼福会有些危险!”

  “怎么说?那发现眼福的大楼在你日区,不要说你们掌控不了?”

  桔梗苦笑了一下:“因为最先发现那只乌鸦的不是我们,而是一个东南亚的降头师,他被我们赶走后,将信息透露给了好几个区,所以……几个区联手施压,为了公平,只允许二十岁以下的修行者入内,而且每个区只允许进入一人。”

  “怎么我没得到消息?”

  “我们联手的话,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们仅仅只得到一只眼福,怎么分配?华夏有句老话,叫做亲兄弟明算帐。作为老朋友了,我不希望因为此事发生不愉快的后果,与其那样,我还不如不参与。”王诩说的很直白,利益的分配,重要先说清楚了。

  不明不白,才是矛盾的开始。

  人心,很多时候比鬼、比虫更丑陋。

  桔梗莞尔而笑,说道:“来的时候,安斋师姐说拿其他的宝物作为交换,因为眼福是我需要的一种‘虫’。但婆婆说,让我做主。那就王君有优先选择权吧!我知道,如果我一人前往的话,真的一点获得眼福的可能性都没有。如果有王君相助,我倒是有那么一点希望……所以,即便得不到眼福,我也没什么可以失望的。”

  “真的?”

  “我虽不是大丈夫,但也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这点心胸还是有的。”

  “那就等拿到那只虫再说了!”不再纠结利益的分配问题,王诩想到了另一个方面,问道:“既然是争夺,那么如果杀了人会如何?”

  桔梗眉头微微皱起:“不论生死,但最好还是不要分生死,背后都有势力,还是不要轻易得罪……哦,对了,这次争夺眼福,禁止使用热武器,超凡武器看规格,冷兵器的话应该也会有限制。”

  “我知道了,你等一下……灵书子,你过来一下!”

  王诩对著老君殿喊了一声。

  灵书子放下符笔,小跑著过来了:“观主!”

  “你看看这只灵的信息,你认识吗?”

  “不知道,没见过!”

  身为书中灵这点见识都没有?

  “好吧!你去修行吧!”

  桔梗望著灵书子离去的背影,露出好奇而有一丝惊讶的表情,问道:“王君,你已经获得了一只强大的‘虫’?”

  “你不应该称呼他为‘虫’,他应该称之为灵,守护灵!”

  “是我冒昧了,他确实应该称之为灵……比‘虫’强大,比‘虫’智慧!他叫灵书子吗?”

  “恩!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夜色降临,我们进入大楼!”

  “好,我准备一下!”

  一杆白骨大枪,弹药充足的镇灵符、斩鬼符,防刺服穿好……

  全副武装!

第47章 遭遇战

  抽签决定进入银座大楼的时间。

  王诩拿到的是四号,除了桔梗之外,没见到参加这次捕猎的其他修行者。

  保持著所谓的公平公正。

  “小王道长,你这把超凡大枪,不能携带……”一个浑身黝黑的中年人伸手指了指白骨大枪,满脸的便秘表情。

  这么狰狞的大枪,还是超凡武器,想一枪捅死个人啊!

  “你说什么规格可以携带?”

  作为老君观观主,王诩无需给在场任何人的面子

  “热兵器不行,长兵器不行,重兵器不行,刀剑可以……这是大家都同意的规则,小王道长若是不同意,可以不参加这次争夺。”

  “好,我知道了!保管好……”

  小王道长也没有辩驳,不让带就不让带吧!

  有规矩更好。

  “还请戴上眼罩,我们会随机将你带到银座大厦的某层某个房间,在规定的时间内,还请不要走出那个房间……规定时间到了,一切全凭本事。”

  “好!”

  对于一个练武之人来说,闭上眼,也能知道自己上了几楼,走了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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