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囚笼 第1889节

  “我不该这么奢望天上掉馅饼!”

  “可我总能够去看看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吧?”

  亡者大吼道。

  “这还不是天上掉馅饼吗?”

  “你这样的家伙,怎么可能会有妻子,孩子?”

  “做白日梦也要有个限度!”

  啪啪啪!

  秦然手中剑脊的抽击不停,亡者双目呆滞,仿佛一下子失去了鬼生意义般,就这么的变为了一点萤火飘向了远方。

  秦然收剑走回吧台。

  贝恩目瞪口呆的看着秦然。

  李佳佳则是若有所思。

  她觉得,她找到了正确的超度方式。

第三十章 满足

  相较于白天的平静,在夜幕下的北区却是灯火通明。

  这些灯光自然不是来自于路灯,而是一盏盏霓虹。

  在一排排低矮的小房子间,这些五彩斑斓的彩灯不仅是主要的照明工具,还是北区本地人的“指示灯”。

  红黄相间的是赌档。

  红蓝相间的是烟铺。

  红粉相间的是马房。

  单纯红色的则是洗地场。

  每一种颜色都代表着不同的意思,外人或许看的不明所以,北区人却是一目了然。

  几辆警车准时的停在了北区的门口,几名警员用厌恶、无奈的目光扫视了一眼北区后,就默不作声了。

  北区不是没有整理过。

  只是,收效甚微。

  整理的当下或许会好上一点。

  可也就是持续个两三天,就会迅速的变回原样了,艾城的市政厅努力了数次,再损失了一位议员、一位警察局局长,两位警长和不下三十名警员后,就彻底的放弃了这里,改为“监督”——设置“岗哨”,将这里隔离,每次进出都需要严格的审核,而里面发生了什么?则是由北区人自己负责。

  而在这样的前提下,北区随着时间推移,情况变得越发复杂起来,凌乱的街道、低矮的房屋,如同蟑螂一般生存、繁殖的帮派,都让这里逐渐的变成了不法之地。

  很多通缉犯,都将这里视为天堂。

  当然了,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这里仍然是地狱。

  可绝对不包括丹尼斯。

  丹尼斯是很典型的、土生土长的北区人,不知道父亲是谁,母亲是站街女,最亲近的人则是一个皮条客。

  在母亲死后,则成为了帮派底层的一员。

  每天吃着最廉价的食物,吸着劣质的飞叶子,流连在最差劲的马房内。

  老大需要的时候,就出去站场,没事的时候,就在赌档里打发时间。

  今天也不例外。

  丹尼斯在老哈里的赌档里待了整个下午和半个晚上。

  可唯一不同的是,相较于以往,今天的丹尼斯手气爆棚,从天黑开始,他就一直在赢。

  在他的面前,这个时候,已经摞起了厚厚的纸币。

  面额有大有小。

  足以让人眼红。

  可丹尼斯也不是好惹的,在这个区长大的丹尼斯太清楚这里的规矩了,他反手一耳光将一个想要浑水摸鱼的混蛋抽倒在地,狠狠的一匕首扎在对方身上,然后,马上抽了出来。

  噗!

  鲜血就这么喷洒在了丹尼斯的脸上,和身边的钱上。

  犹如一头饿狼,丹尼斯盯着周围的人。

  在看到周围的人纷纷闪避后,这才将钱捡起,装在了口袋里,摇摇晃晃的向着隔壁走去。

  北区人没有存钱的习惯。

  有钱就花,是北区人的特点。

  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

  丹尼斯作为地道的北区人,自然不会例外。

  他走进了烟铺后,直接掏出了身上一半的钱,扔在了桌子上,冲着烟铺的老板喊道:“给我拿上等货。”

  没有任何的犹豫,在点清楚钱没有问题,烟铺老板根本没有理会上面的血迹,就直接抽出了一盒飞叶子。

  不同于普通、粗擦的飞叶子。

  这些飞叶子都是精挑细选,经过加工的,至少提纯百分之十。

  丹尼斯满足的吸了一口后,双眼立刻变得迷离,就这么靠墙而坐,整个人开始了吞云吐雾。

  十几分钟后,丹尼斯回过了神。

  他摇晃着还不清醒的脑袋,觉得自己正在从云端跌落凡间,真的是太难受了。

  他真想再来一次。

  可是想到了与那个人约定的时间,丹尼斯咬着牙克制着自己,将剩余的飞叶子收好后,摇摇晃晃的向着另外一边走去。

  不需要认路,跟着彩灯,丹尼斯很快的就来到了那个在北区人看来,都有些偏僻的地方。

  没有赌档,也没有烟铺,更没有马房。

  大片破烂的烂尾楼屹立在这,也许曾经这里是某个帮派的驻地,也许不久后会成为某个帮派的驻地,但是现在这里是空无一人的。

  没有人,在北区人看来就是偏僻。

  丹尼斯也是这样认为。

  如果不是为了交易,他才不会来这种偏僻的地方。

  按照那个人的吩咐,丹尼斯绕过了最前面的两栋楼,在第三栋楼前细细分辨了一阵,这才找到了那个隐藏在一堆垃圾后的地下室的入口。

  没有敲门,丹尼斯径直推开了地下室的门。

  北区人有些会敲门。

  丹尼斯则从来没有敲门的习惯。

  在一次意外的闯空门成功后,丹尼斯就保持了这样的习惯。

  他认为,这是好运气的来源。

  地下室内,比想象中的还要阴冷、黑暗。

  仅有一盏油灯放在一角,靠着那微弱的光线,丹尼斯看到了他要寻找的人:一个穿着破烂风衣,头戴礼帽的人。

  礼帽的帽檐遮挡着对方大部分面容,仅露出一个满是胡茬的下巴。

  “嘿,伙计儿。”

  “你是怎么办到的?”

  “我今天的运气,真的是太棒了。”

  丹尼斯凑了过去。

  “一些小技巧。”

  对方声音低沉地说道。

  “可以教教我吗?”

  丹尼斯贪婪的问道。

  “很难。”

  “你学不会的。”

  对方摇了摇头。

  丹尼斯则是一笑,这种笑容怎么说呢?就像是一头豺弯起了嘴角,露出了獠牙的笑一般。

  那柄随身的,还染血的匕首出现在了丹尼斯的手中。

  “现在呢?”

  丹尼斯手腕一翻,染血的匕首在油灯的照耀下,就划过了一个完美的弧线,显现出玩匕首的人,对匕首的熟悉与技巧。

  “现在?”

  穿着破烂风衣,带着礼帽的人笑了。

  一种不出预料的笑,对方大踏步的走向了丹尼斯。

  “停下!”

  “混蛋,告诉你,停下!”

  “你以为我是开玩笑吗?”

  丹尼斯大声喝止着对方,在发现对方根本没有停下的意思后,马上一匕首捅向了对方。

  北区的生活照旧告诉了丹尼斯什么叫做先下手为强。

  这个时候,丹尼斯可不会留情。

  感觉到匕首捅进了对方的身躯中,他恶狠狠的看着对方。

  可马上的,丹尼斯的目光中就多出了惊骇。

  因为,他不仅无法拔出匕首了,而且匕首上还传来了吸力,将他不由自主的拉向了对方的身躯。

  丹尼斯想要放开匕首。

  但他的手就像是粘在上面一样,根本放不开。

  不仅如此,他的嗓子也像是被粘住了一样,一点声音都发布出来。

  丹尼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被对方的身体吞噬。

  到死,丹尼斯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真是不错的餐前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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