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宋 第421节

刘宠苦笑一声,“大家都一起打仗,我为何要生你们的气。气运这东西,大家谁还能真的不信一点半点的。你们不安心,便回去吧。”

公孙复听了之后,忍不住说道:“刘将军,不如这样,我与秦首领留下帮忙。”

“也好。”刘宠答道。在这种时候,刘宠考虑的是怎么赶紧送人去医治。这帮伤势较重的伤员们若是这么下去,只怕熬不过两天。不添乱的人是越多越好。

此时营地里面已经得知刘宠要护送伤员到黄河边,有些伤员的亲友们也过来要求加入搬运护送的行列。队伍编组之后,这些人才发现刘宠竟然要带着五十名甲士加入护送队列,很快就有不少首领过来。

大家的实力基本都差不多,带领的兵马都在五十到一百二十之间。这里面人数排第一的袁首领上前给刘宠行礼,接着说道:“刘将军,人说杀鸡焉用牛刀。不过是护送,哪里用得了你们出动。”

刘宠摇摇头,“蒙古骑兵厉害,就是他们把骑兵用到极致。各种骚扰,截杀,几乎是无孔不入。我们费这么大气力互动伤员,就是要尽可能救活他们。若是被蒙古骑兵截杀,伤员和护送伤员的都损失了,那我们又何必费这么大的气力。”

“真的会这样?”袁首领被这描述给吓住了。

刘宠冷着脸答道:“未必每次出去都会遇到蒙古骑兵,不过十次里面遇到四五次,你们敢赌这运气么?”

被这么一问,众首领都不敢说话了。今天这些伤兵中一大半都是被两百左右的蒙古骑兵射伤的。和一千蒙古步军对射的过程中反倒没有伤到几个。有盾牌,有心理准备,便是受伤的,也基本都是轻伤。

很快,护送队伍就出发了。伤员被比较紧密的放在架子车上拉着,重伤员们才两个人一车,同时有医护兵在旁边看护。

从德州城到黄河边还有三十几里,此时天色已经到了下午,众人立刻出发。秦莫欢穿着他的瘊子甲跟在刘宠身边。道路不宽,两人骑着马走在队伍旁边。走出去了一阵,秦莫欢就忍不住问道:“刘统领,我想要一身你这样的铠甲。”

“这个以后再说,这一路上要小心!”刘宠很淡定地答道。

“这不是没见到蒙古么?”秦莫欢觉得刘宠有些故意推托的意思。

刘宠也懒得废话,他命道:“秦统领就跟在队伍旁边,我们来侦查。”说完,他催动坐骑,带了几名甲士向着前面的土坡驰去。

第154章 无人区(六)

“给他一身全套的钢甲,给这位一个头盔,一百根皮条,一套做皮甲的装备。其他人都给一包中包红糖。”

在刘宠发布命令的时候,公孙复就站在旁边。秦莫欢一直与刘宠走的很近,得到好处并不稀奇。公孙复自己也能拿到的皮条也能做件皮甲。他此时担心的看着秦莫欢,不知道秦莫欢身上的这身瘊子甲会不会被拿走。如果不被拿走,上面的甲片就可以用在这些皮条上。秦莫欢人高马大,编织的时候再节俭点,这一身甲片大概够做两件瘊子甲。

“谢过将军!”公孙复赶紧表示对刘宠的感谢。

然而秦莫欢明显没有想到此次已经捞到多少好处,也并没有去考虑不能用自己身上的瘊子甲去换刘宠那种钢甲。他上前一步问道:“刘将军,以前你讲过狼来的故事,那个看羊的小孩子每次都说狼来了。结果每次都没有狼来,最后他说什么,大家都不信。咱们这一路上弄到大家提心吊胆。这么做好么?”

“狼来了的故事记住了么?不错。”刘宠笑道,“不过我此时还得去安排伤员,一会儿我们再谈。”

公孙复生怕秦莫欢和刘宠争执到下不了台,就算是争执也先把东西拿到手再说。一身可靠的铠甲在战斗中作用太大了,弓箭射向刘宠的时候,刘宠根本连挡都不去挡,而是趁着对方射箭的时候直接反击。即便瘊子甲的防护力比起钢甲差点,也能非常有效的抵挡弓箭。

“首领,我们赶紧前去领铠甲。莫让管这事的兄弟就等。”公孙复说道。

于是争论暂时结束,众人各自去忙活自己的。天很快就黑了,大家也不想深夜行军。吃了晚饭,秦莫欢又去找刘宠。见到刘宠之后他立刻行礼,“刘将军,这身甲极好。”

“还能习惯么?”刘宠问。

“这……是不太得劲。”秦莫欢有点尴尬地笑道。

刘宠当然知道不太得劲,铠甲一般叫做‘披挂’,里面有皮甲之类的东西衬着,这些结实的内衬上挂上有防护力的玩意。大宋的步人甲一般都是五十几斤,加上别的东西得有六十斤。穿着这种玩意作战实在是很不方便,对身体负担大,伤害大。

眼前这种钢甲全套也就是三十斤,重量分部的非常均匀,穿起来就像是一身衣服。上身的铠甲还起到一种对脊背的约束和支撑的作用。不适应是必然的。

“刘将军。我有事想问。我觉得你一路上那种小心是不是有些过份了。”

“此次运输的有伤员,这么做不过份。其实我也在想,你和我之间有什么不同。”

“……有什么不同?”秦莫欢没想到刘宠竟然把话题推到这样的程度。

“你来这里是和蒙古人打仗。我是因为当了军人,被派到这里打仗。等到打败了蒙古人,你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等到打败了蒙古人,我还会继续当兵。这就是咱们最大的分别。”

秦莫欢和相当一部分红巾军将士一样,投身反元的理由是受不了蒙古人的暴虐统治。此时听到刘宠讲述打败蒙古人之后的生活,他第一反应是呆住了。此时刚开始对蒙古人作战,他还真没想过未来会如何。然而刘宠说的有道理,秦莫欢的确知道自己和刘宠是不同的。

“所以你们打仗,为的是打赢,还是你们认为的打赢。有了这样的念头,自然是能少干点,就少干点。我和你们不同,既然我一直要当兵,那每次不管敌人是怎么选择的,我都得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刘宠继续做着解释。他之前就发现了自己和很多人不同,却没办法找出之间的本质区别。这次从杭州回到了东营,新组建的学社的每周的学习会上,大家学习了最新的学习资料,这个问题的答案写的明明白白。觉得豁然开朗的刘宠就正好拿秦莫欢当试验品,看看秦莫欢能不能懂得这个道理。

秦莫欢沉默了,从他紧皱的眉头上看得出,他正在思考。刘宠并没有多话,在学社的成员里面,大家也没有立刻想明白。是经历过几番最初非常糟糕的讨论之后,最后才勉强达成了共识。

对刘宠这些人来讲,他们既然在大宋有差事,他们的人生大概就得围绕这些差事来转。就如刘宠必须做和情报相关的工作。讨论最终得到结果是,在能完成差事的情况下,大家都希望能够去做自己喜欢的差事。有些差事不是大家做不了,也不是这个差事有什么问题,就是大家不喜欢。

譬如越是年轻人,就越希望投身于和战争有关的差事之中。

就在刘宠准备让秦莫欢自己想想的时候,秦莫欢开口了,“刘将军,你之所以那么辛苦的每个高坡都要看,是因你当了兵,就必须去看?”

“是。”刘宠爽快地答道。占领制高点是战争的基本规律,蒙古军手里只有冷兵器,那些山头上也没办法布置大量弓箭手,所以刘宠对放弃了检查许多没有威胁的高坡。只查看了有威胁的。要是对面的军队装备与水平达到了宋军的程度,刘宠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在这样的死地之中。谁也不会与冷兵器的人马去对抗训练有素的火器军队。

“刘将军,我虽然没有准备这一辈子都当兵,以后却再也不会对检查高地的事情胡说八道了。”秦莫欢挺郑重的对刘宠说道。

喂喂!刘宠心里面讶异,这秦莫欢到底想明白了什么,怎么这就突然说出这么正经的话来。然而此时也不是废话的时间,刘宠就把此事记在心里,他本以为经历了学社的学习讨论之后,就已经对人心理解到了非常深刻的程度。然而现实可远比刘宠想象的复杂的多,一个秦莫欢就超出了刘宠的理解范畴。

“你觉得用什么兵器顺手?”刘宠问。

“长枪。”

“我带你再去领一套长枪。”刘宠说道。

第二天天不亮众人就起来吃饭,天刚亮,众人就出发。秦莫欢穿着他全新的装备骑在马匹上,马匹大概是感觉身上少了二三十斤的份量,所以看起来情绪很好。秦莫欢的情绪也非常好,这身钢甲内衬的丝绸衬甲非常贴身,两边肩头位置上各一个口代,可以通过向里面垫纱布的方式将肩头与钢甲的贴合度调整到非常舒适的水平。硬邦邦的套在身上的瘊子甲和这种铠甲相比,立刻就如同上刑一样了。

除了这个之外,如果能把腰直起来,就可以把不小的压力转移到背后的甲上,有点跟靠在别人身上一样。走路的时候这种感觉不明显,骑在马上的时候,感觉就好了许多。

除了已经能够体会到的好处,那一套长枪是指四件枪头。每个枪头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枪头后面的金属套管的长度。最长的枪头后面连带的枪杆竟然有将近两尺长。光是这么多钢,在大元这边就是非常不得了的花费。

运输伤员的时候,队伍通行速度慢。回去的时候众人通行速度快,原本必须检查的山头,此次也放过了不少。不过这不等于刘宠对此没防备,刘宠派遣人手看守住蒙古骑兵可以冲过来的缺口。

走到半路,突然听到一声响箭,附近坡口随即传来马蹄的声音。

秦莫欢拔开放木炭火的竹筒,把一个信号筒尾部的印信凑过来在以暗火方式燃烧的木炭上点燃,片刻后引信就呲呲的烧着了。把信号筒握在结实的手套里,秦莫欢只觉得颇为兴奋,以前他可不敢空手握着这玩意。现在的整套新装备,手臂也有了臂铠,这个臂铠里面是双层面料的手套,臂铠套在手套上。

砰的一声,一颗信号弹从信号筒里面发射出去,直飞天空。手上除了感觉到点震动之外,没有别的不舒服。

正在此时,和秦莫欢一起负责监视缺口的那位也发射了信号弹。刘宠看着这位女子非常麻利的将信号筒收进马匹旁边的布袋里头。一身金属甲的她迅速落下面甲,从背上摘下钢臂弩,开弓上箭。秦莫欢连忙学着这位女子忙活。等他装上了箭,前面已经出现了敌人。

女子毫不迟疑的对着冲过来的蒙古骑兵放了一箭。就听弓弦响处,对面就传来一声惨叫。而女子并没有停下,就见她手脚麻利的继续开弓,又在箭槽里安放上一支箭。此时秦莫欢才射出了他的第一支箭,还没射中。

蒙古骑兵本以为杀出来的时候是出其不意,没想到对面的红巾军竟然直接给他们来了两箭。再看到对面的两人名骑兵都是甲士,他们心里面更加不安起来。

而女子此时又射出一箭,这箭没有射中人,却狠狠钉在马匹上。锋利的三棱箭头直接射中马匹的骨头上,马匹剧痛之下人立起来。骑手没想到竟然会如此,先是差点被掀下马匹,而马匹落地之后前腿一软,直接匍匐在地。那位倒霉的骑手又被抛出去,以狗吃屎的姿势落地,登时就摔得不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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