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唐做可汗 第230节

最后武媚说道,“我不知道你们的父母们,想要女大把你们教育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我想,一个外表温婉,内心刚强,尊敬强者,爱护弱小,对双亲诚敬,对小辈垂怜,这样的一个女子就已经很好了在这里,你们将会受到最好的教育,女大将教会你们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我希望你们在接下来的四年里能收获一个全新的自己”

武媚说完了之后,在场的新生小娘子们报以了极大的掌声,艾玛,武娘娘说的太对了,看来自己报考海棠女校是正确的选择,上官婉儿更是激动的不行,这里才是属于自己的圣地,她要好好学习,向那位大英女相武娘娘看齐.......

第409章搏斗(上)

在大英帝国皇室,有一条铁律是皇家子女必须遵从的,那就是无论是皇子还是公主,他们必须在英军服役至少两年,无论是当今的太子李定国还是长公主李秋睿,概莫能外,就连已经就藩的李松都在皇家海军当过操舵的水手,准备去君士坦丁堡浑水摸鱼的李察在骑兵部队做过两年尖兵。

如今李路和武媚的儿子李福也跟他的姐姐哥哥们一样,踏上了从军的道路,不过与其他的皇子公主们不一样的是,李福选择去位于东欧的大草原,隐去自己皇子的身份,做了一个戍守边疆的普通战士,他之所以以普通人的身份从军,一方面是想好好历练下自己,另一方面他则是想要体验一下普通士兵的生活,等自己在南非就藩,亲统一军的时候,不至于出现与士兵们脱节的情况。

李福化名武福,进入了皇家陆军第十七军第七十五师服役,七十五师驻扎在沃伦府和维州府,位置大约在后世的乌克兰沃伦州和里弗韦州附近,而李福则成为了戍守在草原哨所上的一个哨兵。

深冬时节的乌兰草原的严冬之夜可真冷啊!地上是半尺厚的积雪,枯草在寒风中抖动。这里除了几里外的英军军营,方圆几十里没个人家。李福身穿皮大衣,头戴皮帽子,脚蹬大头鞋,在岗楼中冻得瑟瑟发抖。

李福不时出来走走,跺跺脚,否则真会被冻僵,他一边抱着钢枪,一边哈着气,“这儿也太冷了,比碎叶差了许多啊,哎,我真是晕了头,好好的皇子不当,跑这里来做啥哨兵..”李福自己嘀咕着,别看他嘴上一副我后悔了的样子,但其实他一点也不后悔,因为这是他主动跟自己的老爹要求的,自己选择的道路,就是跪着也要走完,不然他怎么在自己的兄弟姐妹中间立足?

就在李福来回踱步的时候,许多狼仿佛从地里冒出来似的,不多时李福的周围布满了贪婪的绿光,绿油油很是渗人。

雪映着灰蒙蒙的草原,虽然是深夜,也能看得很远。突然,远处有个黑影,李福端起自己手中的步枪,喊了声“口令”。黑影闪出两颗绿绿的阴森可怖的眼睛,原来是一只草原土狼。

孤狼一般不会向大人进攻的,何况李福还全副武装。但也不得不防,李福上好枪上的刺刀,如果它过来,李福可以用刺刀对付它。

这是只饿狼,它对着李福时,看着不大,而侧身跑起来却个头不小。由于有雪和草的缘故,它的肚皮仿佛都耷拉到地上了。饥饿使它铤而走险,打起了李福的主意。李福刚满十七岁,个子却很高,在狼看来这是一大块肥肉,足以填饱它那干瘪的肚皮。

李福没打过狼,听老兵还有自己的老爹讲过,狼这玩意是“铜头,铁腿豆腐腰”,当狼向人扑来时,人往边上一闪,用棍子拦腰一扫,就能把狼腰打断。这时,李福很希望这只狼向李福进攻,叫自己也英雄一回。

他却没想到这只饿狼精得很,它知道孤军作战的后果,就把嘴往草窠里一插,“嗷——嗷”地嚎叫起来。声音凄厉,贴着地皮传得很远。

在狼的王国里还是母系社会,母狼比公狼更有号召力,这是只母狼。公狼和母狼嚎法不同,公狼是仰天长嚎,母狼是低头短嚎;效果不同,公狼多是对性的追求,而母狼则是呼唤群狼相助。果然,不大工夫,许多狼仿佛从地里冒出来似的,李福的周围布满了贪婪的绿光。

李福端枪的手在微微地颤抖,得马上回到岗楼,那里将是李福抵御群狼唯一的屏障。岗楼离李福有十几米远,李福慢慢地向后移动,尽量不让狼看出来。

不能跑,跑是跑不掉的,这样,反倒证明了你的胆怯,群狼会毫不犹豫地猛扑上来,把李福撕成碎片,吞下肚去。狼也一点点向前移动,与李福保持着相同的距离。李福不能开枪,他手里的钢枪是典型的单打一,对付这么多饿狼显然不行,只要他枪一响,那就就宣布了自己的死亡,不狼群是不会让他有机会再装第二发子弹的。

李福退进岗楼,插上了门。群狼失去了一次良好的攻击机会。李福的退守,使狼更加肆无忌惮,几只狼扑上来挠门。有只狼蹿上来,爪子吊在瞭望孔上。李福狠狠地给了它一枪托子,它嚎叫着跌下岗楼。

岗楼是用一尺多厚的木板制成,用木桩固定在地上。群狼四面乱挠乱咬,岗楼吱嘎作响,摇摇晃晃。只是狼从四面进击把力量抵消了,如果它们从一面进攻,岗楼就倒了,李福也就成了它们的口中餐。

这时,群狼沉默下来。李福看见那只母狼围着岗楼跑了一圈,对着楼角咬了一口,然后,退到远处,蹲坐在地上。

群狼得到指令之后,对着这个楼角喀嚓喀嚓地咬起来。李福听自己的阿爹李路讲过,狼,特别是草原上的土狼,最怕的光亮,可李福却没带火柴。急中生智之下,李福掏出两颗纸壳弹,用牙咬开厚实的牛皮纸,露出里面的火药。

然后他摘下皮帽,把这些火药倒进自己的皮帽。李福用块纸堵住另一颗子弹的火药,把这颗子弹推入枪膛,对着帽子里的火药开了一枪,帽子被打着了。

李福把火帽子伸出岗楼,不停地晃动着。群狼四散跑开,准备逃走。可是那只母狼,绕着圈对群狼连吼带咬,把狼群逼住。狼远远地看着火光,火越来越小,快烧到李福的手了。李福脱掉皮大衣,通过瞭望孔扔出去,接着把着火的帽耳朵也扔出去。大衣烧着了,风助火势,火很大,群狼向后退着。一会儿,地上的雪被烧化了,发出兹兹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火越来越小。

李福赶紧脱掉棉袄。由于刚才紧张的缘故出了一身冷汗,并不觉得凉,现在,顿觉寒风刺骨。李福抱着棉袄犹豫起来,如果烧掉,上身只剩一件衬衣了,在寒冷的雪原,会被冻死。怎么也是死,何不死得暖和点,于是李福又穿上了棉袄。

火熄灭了,群狼又扑上来,继续猛咬楼角。楼角很快被咬出了一个洞,李福用刺刀向外猛刺,只听一声惨嚎,一只狼被刺中。稍停,群狼又咬起来,李福又猛刺几下,都刺空了。原来它们接受了教训,不再从正面咬,而是从侧面左一下、右一下地咬,每只狼咬一下就跑开。李福发现后,也左右斜着向外刺。又有两只狼被刺中,惨嚎声不绝于耳。

母狼被李福激怒,命令群狼在四个楼角同时咬,动作十分猛烈,岗楼仿佛摇摇欲坠。其他三个角也被咬出洞。李福这刺一下,那一枪,忙得像只陀螺,累得气喘吁吁,但是很不奏效。

洞口越来越大,一只狼钻进头来,爪子把李福的棉裤抓开了花。李福对着狼头开了一枪,死狼趴在洞口。李福抓住死狼的前爪,使劲往里拖,狼尸被紧紧地卡在洞口。这真是个好办法,一个洞被堵住了。李福以这个楼角为根据地,抵挡着狼的三面进攻。另一个洞又咬大了,李福还想故伎重演,用死狼堵洞。谁知李福开枪后还没等李福抓住,死狼就被群狼拖了出去。这只母狼简直是狼精,诡计多端,而且非常善于总结经验。看来,李福今天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李福毕竟是李路的儿子,从小就喜欢兵法的他深谙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李福想要脱险,就必须先打死这只母狼才行。

第410章搏斗(下)

趁着狼还没钻进来,李福通过瞭望孔寻找着那只母狼。它就在离岗楼不远的地方蹲坐着,像个指挥若定的将军。李福瞄准了母狼,扣动了扳机,母狼的前面溅起了一团雪雾,李福还是嫩了点,扳机扣得太猛,子弹打得靠前了。

它卧下来,显然是前腿受了伤。这时,李福的腿被钻进来的狼咬了一口。连棉裤带肉被撕下一大块。李福一低枪口,把一发子弹射进狼身,死狼瘫在脚上。李福疼得钻心,血水流进大头鞋,粘糊糊的。李福忍痛踩住死狼,怕又被拖走。这个洞也被堵住了,另外两个洞不大,暂时对李福产生不了威胁,李福四处寻找那只母狼,没看见它。李福猛地向外一探头,发现它正在李福背对的楼角,舔它的前爪,这里正是射击的死角。

李福真不能理解,一只狼竟也这样的聪明,有如此好的悟性。李福佩服它,但是非干掉它不可。李福把枪从瞭望孔伸出去,但无法瞄准,只是对着母狼的大概位置打了一发子弹。几只狼同时扑到了枪上,尖利狼爪透过棉袄,扎进李福的胳膊,手被划出几条血口子,枪也脱了手。由于枪带挂在脖子上,头也猛地撞在板墙上。李福急忙把枪抢进来。

真玄呀!李福差点被狼缴了械。李福的右手血淋淋的,疼得直打哆嗦,枪也有点拿不住了。狼又疯狂地进攻了,洞口越来越大,门也被抓挠得像要倒下来似的,李福急忙用身体顶住。看来母狼没有死,否则,群狼的进攻不会这样有章法。

两只堵洞的死狼被撕得乱动,群狼借着进攻在大吃同类的肉。李福作为根据地的楼角,半截死狼被推进来,带着一股血腥的臭味。李福赶紧把死狼顶住,又被群狼拖了出去。洞口大开,李福从洞口向外打了几枪,虽然有的狼被击中,但是李福身后的两个洞,不时伸进一只毛绒绒的爪子,抓在李福的身上。堵另一个洞口的死狼也有些松动,李福的子弹已经不多了,如果狼同时从四角钻进来,李福无论如何也难逃一死。形势万分危急,李福有些绝望了。

就在这形势万分危急的时刻,李福的援兵到了,原来虽然李福化名武福进入英军服役,但他毕竟是英皇李路的儿子,当他进入军中服役之时,李路就让自己的绝对亲信悄悄地盯着这个从小就胆大的儿子,一旦李福要是有了生命危险,那么他们是会调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来确保李福平安无事的。

今天就是这样,虽然李福一人化身哨兵坚守哨位,但是不远处就有人在默默地盯着这位大英皇子,在李福鸣枪的时候,他们注意到李福陷入了危险之中,于是他们紧急调动了附近的英军士兵,前来增援李福。

正在与狼搏斗的李福,注意到群狼突然安静了下来。他看到远远通向营房的道路上,有一明一暗的灯光,随后听到了隆隆的马蹄声。围攻的狼群开始骚动,进攻瓦解,李福得救了。李福把最后一颗子弹装上,顶上火,悄悄地拔掉门上的插销

马蹄声越来越近,李福猛的一脚把门踹开,冲着目瞪口呆的狼群就开了一枪,一只狼扑腾一下就倒下了。就在这时候,战友们的呼喝声原来越近。群狼向黑暗的草原逃窜。李福用步枪撑着自己摇摇欲坠的身子,迎着战友,他晕眩了,哭着倒了下去

战友们赶紧把李福送进师部医院,检查之后,发现李福只受了点轻伤。事后,他们告诉李福:那晚有四五十只狼包围了他,李福自己就干掉了七八只狼。

奇怪的是,当他们打扫战场时,发现一只又老又瘦的狼,一条前腿被打断,肚子还挨了一枪,按说没打中要害,还可以逃走,但它却一直蹲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们,被他们打死了。

李福知道,这就是那只母狼,狡猾、刚毅,并为自己的失误所造成的狼家族的损失承担了罪责。战友们认为李福很勇敢,李福却很惭愧,手握钢枪利刃,打了那么多子弹,战果那样小,那么胆怯,那么不中用。李福能想象出那只母狼是怎样拖着条前腿昂头挺胸,以视死如归的样子离开这个世界的。

“果然跟父皇说的一样,要是我们人类不存在了,那么最有可能统治这个世界的动物,就是狼”李福听完了战友们的讲述,心里不停地翻腾,虽然他和那群狼,尤其是那只母狼,是不共戴天的生死大敌,但是他却对它们充满了敬意。

李福不知道的是,他在乌兰草原与狼搏斗的事儿,他的老爹和老妈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在得知自己儿子平安无事之后,李路和武媚这对爹妈相对一笑。

“呵呵呵,福儿长大了,是个男子汉了,再过几年,他去南非就藩,一定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来..”李路欣慰的说道,李福的封号的楚王,他的楚国将在南非立鼎,李路相信,敢与野狼搏斗的儿子定然能在荒蛮的南部非洲站住脚。

武媚在听到自己儿子平安无事之后,舒了一口气,然后就开始为自己儿子骄傲起来,与另一个时空的武则天不一样,本时空的武媚虽然依旧好强,但是她的野心却因为李路变小了许多,甚至她在看到大唐那边野心勃勃的吴栩的时候,还说了吴栩几句,她与长乐公主姐妹几十年,感情深厚,加上李定国确实出色,另外李定国的成长也有武媚的心血在里面,所以她并没有为自己的儿子谋取太子之位。

相对于李小九的后宫,李路这边明显安稳的多,李定国早早的坐稳了太子的位子,包括李察和李福在内的弟弟们,对这个大哥那是心服口服,所以也就少了许多的勾心斗角,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他们的老爹李路依然身体康健,有这位功勋盖世的老爹在,就算其他的皇子有野心,他们也不敢表现出来不是?

“夫君,前几日我在海棠女校见到了有趣的小姑娘她竟然能直面我”武媚想起几日前的那个胆大的小姑娘,嗯,貌似和自己儿子挺配哟,“若是她没有夫家,我倒是很想把她变成自己的儿媳妇..”

“她叫什么名字?”李路一听如此有趣的小丫头也来了兴致。

“呵呵呵,小丫头叫上官婉儿,是上官仪的孙女”武媚笑着说道,“夫君,上官仪是不是被那个吴栩给害死了?小丫头真是命大,要不是她跟着王启民偷跑出来,怕是这会儿已经入了掖庭宫了吧?”

“啥?媚娘,你说她叫上官婉儿?”李路听了就是一愣,“媚娘,这小丫头有多大年纪?”

“十六岁.怎么了?”武媚有些纳闷,自己男人怎么听了这个名字发愣啊,难道这个上官婉儿是自己男人的私生女?这明显不对啊,时间对不上嘛,自家男人已经二十多年不去长安了,她怎么可能是他的私生女?

“呃..媚娘,你是不是起了爱才的想法,或者说你是不是打算把小丫头配给福儿做王妃?”李路听了十六岁之后,立刻明白了此上官婉儿非彼上官婉儿,她们只是同名罢了,呵呵呵,看来本时空的上官婉儿搞不好还得和武媚做婆媳.

“呵呵呵,你别说,我还真有这个打算呢..”武媚凤眸瞄了自家男人一眼,然后说道。

就在武媚和李路这对腹黑男女谈论自家儿子还有上官婉儿的时候,正在海棠女校读书的上官婉儿看到了自己上官家族被族诛,大唐那边通缉自己,还有疼爱自己的继母入了掖庭的消息,小丫头虽然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但是等她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如同五雷轰顶一般,“爷爷,阿耶,阿娘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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