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身阳光底色,搭配着沈奇独特的五官,才更让人觉得自然健康,透着股说不出的野性。
属于十六岁到七十六岁小姑娘都会痴迷的类型。
不过,舒唱毕竟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女生,眼睛里只有单纯的欣赏,没有沈奇厌恶的那种“淫邪”。
“别逗了,我现在这个鸟样,你觉得我有钱去做保养吗?”
沈奇穷得掉渣。
顶多就是现在有了可以作为倚仗的魔法书,人变得自信开朗了很多。
自信使人容光焕发。
“那倒也是,”舒唱很为这个新朋友发愁,小声地问道:“要不要我先借你点钱应应急?”
“舒唱!”
一声不大不小的厉喝响起。
沈奇看了一眼往这边跑过来的人,摇头笑道:“谢谢,不用了,我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他从未刻意去攀附舒唱。
顶多就是不排斥。
借钱什么的,交情还没好到那种地步。
舒唱也不是第一次见识沈奇的执拗,无奈地叹了口气:“有困难你一定要说啊,还有,我会尽量帮你留意有没有适合你的角色!”
说完赶紧溜了。
再不走,她的经纪人可能会给当场给沈奇难堪。
到时候朋友都没得做。
群演和女一号……
这是差距何等悬殊的两个人。
所以,她的经纪人怀疑沈奇仗着有点“姿色”,想要吃舒唱的软饭。
畜生!
想要抱富婆大腿,你怎么不找演王母娘娘的刘小庆——刚出浴(狱)没多久,还是新鲜热乎的。
我们家舒唱才十来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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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酱油拌米饭
“哈哈……”
其他群演们看到舒唱被经纪人喊走,立刻发出了一阵幸灾乐祸的笑声。
自己的失败固然难受,同行的桃花运更令人心碎!
然而,还没等他们多开心几秒,又有一个大美女去找沈奇了。
颜丹晨!
剧中嫦娥的扮演者,北电科班出身,清冷里透着一股让人想要摧毁的纯欲,和舒唱、林湘萍、朴诗妍并称《宝莲灯》四大美女。
“嗨~”
颜丹晨径直走到沈奇面前。
沈奇来横店当群演大概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其中有一个多星期都是在《宝莲灯》剧组演天兵。
在舒唱、颜丹晨这些女生眼中,他和普通群演是不一样的。
他长得帅!
而且还是北体毕业的。
严格来说,北体并不比北电差。
人家是211院校,是体育类院校里的领头羊。
“颜姐有事吗?”
沈奇不是故作高冷,实在是红颜祸水,走太近容易成众矢之的。
“我想请大家喝饮料,能帮忙搬一下吗?”
“行啊!”
“谢谢!”
“不,应该是我谢谢你。”
帮忙发水,也算是跟着刷脸了。
沈奇自己可没这个钱挥霍,人家也不让群演随便发吃的喝的。
两人一前一后往外走。
男的帅,女的美,说他们是男女一号也有人信。
艹,过分了啊!
其他群演恨得牙痒痒。
舒唱你勾搭,颜丹晨你也勾搭,你长得帅了不起啊?
你怎么不学学李亚朋,把王妃搞到手。
沉香都没你会撩!
沈奇帮忙把成箱的饮料搬到小拖车上,然后全部拉回来。
他随手一提就是一箱饮料,那种信手拈来的轻松感,还是狠狠地吸引着颜丹晨的注意力。
长得帅,身材好,还这么有力气……
这谁顶得住!
正处于发情期的女孩子,总是忍不住多看两眼,吞咽几次口水。
当然,也只是想想。
再怎么有好感,也不可能和一个群演谈恋爱。
“导演~”
“主任~”
沈奇把头盔拿下来挂在小推车的把手上,搬着箱子跟在颜丹晨的后边,帮助颜丹晨分发饮料。
剧组的水不能随便喝,但是这样整箱整箱送过来的饮料,还是以明星的名义发下去,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
制片主任费扬端详了沈奇片刻,给了他一张名片:
“明天早上联系一下这个人。”
“谢谢费哥!”
沈奇大喜,不枉他天天讨好这厮。
这一个多星期,他不只是当群演,有事没事还帮忙干活。
早上六七点钟就到片场,晚上经常是帮忙到清场才离开。
小到端茶倒水,大到几十公斤的18K抬起来就走。
难道就为了贪图剧组早班肉包子吗?
“别抱太大期望,我和那组不熟,人家不可能给你太好的角色。”
费扬觉得,就凭这长相和情商,沈奇这样的人爬上去是早晚的事。
既然如此,卖个人情又何妨?
“费哥说笑了,不管多大的角色,都比我现在混群演强。”
今天是《宝莲灯》最后一天了,明天就要重新找活。
谁能想到有这样的柳暗花明呢!
而且,沈奇的魔法书已经记录了四五页表演。
一直当群演,根本没有魔法书的用武之地。
明天去试镜,正好看看效果!
“主任,那我呢?”
颜丹晨傻眼,明明是我买的水!~
“那剧刘滔主演,女一女二早定了,小角色对你没意义,你还是找别的机会吧!”
费扬两手一摊——他哪有本事推主演?
水发到最后,还剩三瓶,颜丹晨全都送给了沈奇。
沈奇没花钱还占到了便宜,自然是感激不尽。
下午的时候,沈奇把记录目标改成焦恩俊,经历七八次失败后,五页纸的最后一页终于记录成功。
咱焦哥确实有点东西。
毕竟,一个绝世美男,能对着看起来五六十岁的大妈打情骂俏,还能给人含情脉脉的感觉。
这演技不仅精湛,而且让人心疼。
收工后,沈奇没跟着大部队撤,而是留下来吭哧吭哧收拾现场。
人只做分内的事,是很难出头的。
制片主任费扬愿意介绍角色,还不是看他这些天任劳任怨像头老黄牛。
结束之后,时间已经快九点了。
沈奇在落脚网吧附近的公交站下车,却硬生生绕了十几分钟才找到地方。
他不再怀疑了!
自从得了这个魔法书,方向感就跟中了邪似的。
今天更离谱,鬼打墙似的在这个街区绕了好几圈。
买的饭都快凉透了。
可他以前明明不是路痴啊!
记性好得不得了。
尤其是记路,狗都比不上他!
这大概就是魔法书的副作用了。
沈奇抬头又确认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