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年代:从人世间开始 第139节

  “小姑娘要是喜欢上一个人,可不管什么有妇之夫,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多了去了。你小子,这是有艳福了。”

  “什么艳福,净是麻烦。”

  周秉昆无奈地摇摇头,语气郑重起来,

  “马哥,小陶是陶成的姑娘,陶成是我的忘年交,我不想让小陶受什么伤害。在北大荒那边,还得靠你多照顾她。”

  “行了,你放心吧!”

  马帅拍了拍胸脯,语气干脆,

  “有我在三师,她不会受一点委屈。就算哪天我调到兵团总部,也没人敢欺负她!”

  他的话音刚落,隔壁房间就传来了开门的声音。两人连忙起身,朝着门口望去。

  只见郭丽从屋里走了出来,上身穿着一件挺括的白衬衫,下身配着一条藏青色的半身裙,长发挽起,露出光洁的脖颈,整个人长身玉立,温婉动人。

  “郭丽,你真好看!”马帅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快步走上前,牵住了她的手,声音里满是惊艳。

  郭丽脸上飞起一抹红霞,莞尔一笑:“是郑娟给我化的妆,我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咱们下楼吧。”

  “嗯!”马帅重重地点点头,握着她的手,小心翼翼地像是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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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的婚礼,酒是少不了的。马帅肩负着要孩子的重任,敬酒的时候,端的都是汽水。无酒不成席,敬酒的担子,就落在了周秉昆的肩上。

  在这群军队和军校的干部眼里,周秉昆是马守常的干儿子,那就是自家人,代新郎敬酒,也可以。

  第一轮敬酒,用的还是几钱的小酒盅,到了第二轮,众人兴致上来了,直接换成了半两的大酒杯。酒是正宗的茅台,辛辣醇厚,一杯接一杯地往下咽。

  不知不觉间,一斤多的白酒就下了肚。

第210章 来了!终于要来了!

  即便周秉昆酒量过人,也有些头晕目眩,可脑子却依旧清醒,不像有些酒蒙子,喝多了就胡言乱语。

  军人素来敬重能喝酒的汉子,一群师团级干部跟周秉昆干了一杯又一杯,酒酣耳热之际,纷纷拍着胸脯表态:

  “秉昆,以后有事,尽管开口!在吉春这片地界,但凡我们能帮上忙的,绝无二话!”

  这些人,可都是吉春响当当的大干部,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周秉昆一边喝酒,一边把每个人的名字和职务都记在了心里,暗暗记在心里。

  这场酒,一直喝到下午四点才散场。

  宾客们大多是被人扶着走出别墅的,周秉昆送走最后一个松辽兵团后勤部部长,也终于顶不住了,捂着嘴冲进卫生间,扶着马桶吐了个天翻地覆。

  吐完之后,他漱了漱口,又用冷水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除了脸色微红,眼神依旧清明,没有太明显的醉态。脑袋虽然有些晕,却没有那种喝多了之后的撕裂般疼痛。

  用毛巾擦干脸上的水珠,走出了卫生间。

  郑娟正站在门口等着他,见他出来,连忙迎了上去,伸手扶住他的胳膊,一脸关切:“秉昆,没事吧?”

  “没事,吐了就好了。”周秉昆摆了摆手,又问道,“马叔怎么样了?”马守常今天高兴,也喝了不少酒,送走客人后,就被曲秀贞扶回屋里休息了。

  “应该是睡着了。”郑娟柔声说道,“马帅和郭丽上楼休息了,客厅里就曲厂长一个人,我们跟她打声招呼,就回去吧。”

  周秉昆点点头,扶着郑娟的手,一起下了楼。

  客厅里,几个工人正忙着打扫卫生,杯盘狼藉的桌面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除了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酒味,几乎看不出这里刚刚举办过一场热闹的婚宴。

  曲秀贞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脸上带着些许疲惫,她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周秉昆和郑娟走到她身边坐下,郑娟轻声开口:

  “曲厂长,要是没别的事,我和秉昆就先回去了。”

  曲秀贞抬起头,指了指身边的空位,示意他们坐下,缓声道:“别急,有几句话,我跟你们聊聊。”

  “好。”

  周秉昆拉着郑娟,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曲秀贞看着周秉昆,眼里带着几分赞赏:

  “秉昆,马帅回来说你酒量好,我还当是玩笑话,没想到今天这场酒局,你一个人把两桌人都陪好了,还能神志清醒地坐在我面前,确实有两下子。”

  周秉昆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也吐了……再喝下去,怕是也要躺下了。”

  “我看你至少喝了两瓶白酒,那可是高度茅台!”

  曲秀贞感慨道,

  “老马的酒量算是不错的了,也就六七两的量,你能喝这么多,简直是不敢想象。”

  她话锋一转,目光变得严肃起来,

  “秉昆,今天吃饭的时候,老马给来宾介绍你是他的干儿子,不是随便说说的。从今天起,你要是找这些人办事,或者去哪个单位,都可以大大方方地说,你是马守常的干儿子。对方要是不信,你就把老马办公室的电话给他,让他打。”

  说着,曲秀贞从茶几上拿起一本日历,撕下一张纸,拿起笔,在上面写下一串数字,递给了周秉昆。

  周秉昆双手接过那张纸,小心翼翼地对折起来,放进衬衫口袋里,他看向曲秀贞,

  “曲厂长,马叔现在是我干爹了,我用不用改口叫爸啊?”

  曲秀贞被他这话逗得笑了起来,摆了摆手:

  “不用不用,那都是封建年代的说法。你还叫他马叔,叫我曲婶或者曲厂长都行,听着亲切。”

  “那我还这么叫。”周秉昆咧嘴一笑。

  曲秀贞的目光,又落在了郑娟身上,语气郑重起来:

  “小郑,昨天我去市里开了个会,会上领导说,采购我们服装的那个港商,近期要回吉春处理家事。

  现在国家最缺的就是外汇,今年才过半年,我们就为国家创收了百十万美元的外汇,为此收到了最高层的表奖。而这些外汇,都是这个客商带来的。上层对这件事十分重视,特意嘱咐吉春,一定要招待好。吉春的领导等客商到了吉春,会安排他到厂里参观。客商最认可你的试穿照,认可你这个人。到时候,会安排你一起接待。”

  听完曲秀贞的话,周秉昆心里顿时明白了——郑娟的亲生父母,肯定已经跟相关部门打过招呼了,相关部门也已经做出决定,要好好招待这位客商。郑娟的母亲之所以不方便直接启程,多半是担心被那边的特务盯上,所以才会考虑周秉昆说的,从巴黎转机去上海。

  现在看来,这条路应该是走通了,才有了上层的这道指示。

  有官方安排,自然是再好不过的。

  可周秉昆转念一想,又有些犹豫——去年,陈琦只是看了郑娟一眼,就觉得她和她母亲长得像。要是母女俩真的见了面,会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不过,他又很快释然——现在国家急需外汇,在百万美元的外汇面前,那点小事,根本算不了什么。

  想到这里,周秉昆接过话头,问道:“曲厂长,客商说什么时候到了吗?”

  曲秀贞挺直了脊背,缓声道:

  “上头说,港岛那边的客商来内地,多少有些敏感,具体时间还没确定,只是让我们提前准备。我就是提前跟你们说一声,等确定了时间,再做具体安排。”

  “曲厂长,您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准备。”

  郑娟连忙点头应下,心里却像揣了一只小兔子,怦怦直跳——亲生母亲,真的要来了!她的脸上,没有丝毫激动,反而充满了紧张。

  “没事,到时候你只要做到不卑不亢就好。”

  曲秀贞安慰道,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从茶几下面的抽屉里拿出几张票,递给郑娟,

  “小郑,前几天你跟我说家里想买几个风扇,工业票我给你搞到了,你们拿着去买就行。不过有一点,买的风扇只能用在自己家,不能随便送人,不然一旦有人追问起来,就不好解释了。”

  她顿了顿,又看向周秉昆,语气诚恳:

  “秉昆,现在好点的风扇要两百块钱一台,三台就要五六百,要是你们缺钱,就来跟我们借。借别人的,不如借家里人的,不用客气。”

  曲秀贞的话,让周秉昆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他能感觉到,曲秀贞和马守常,是真的把他和郑娟当成了一家人,这份情谊,比什么都珍贵。他抓了抓头发,露出一抹笑容:

  “曲厂长,谢谢您。我们家三个屋子,正好用三台,肯定不会送人的。”

  曲秀贞满意地点点头,恢复了往日的干脆利落:

  “那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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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的中午,日头正盛,光字片的土路上,扬起一阵阵尘土。周秉昆骑着从厂里借来的三轮车,车斗里载着两台落地电扇和一台台扇,慢悠悠地往家赶。

  到了家门口,他停下车,小心翼翼地把电扇搬下来,拎进院里,然后“吱呀”一声关上了院门,动作轻手轻脚的,生怕惊动了邻居。

  这个年代的人,日子过得都紧巴,心眼也实在,既有淳朴的一面,也容易犯“红眼病”。

  缝纫机、自行车、手表,这“三转一响”,是多少家庭梦寐以求的东西,而电风扇,更是普通人家想都不敢想的稀罕物。周秉昆家有了“三转一响”,现在又一下子添置了三台风扇,要是被外人看见了,指不定会生出多少闲话。

  周秉昆心里门儿清,没必要让别人心里不舒服,索性关起门来,自己一个人把三台风扇搬进屋里,分别摆在外屋、里屋和小屋。

  他插上电源试了试,风扇嗡嗡地转了起来,虽然动静有些大,却能吹出阵阵凉风。周母站在风扇前,感受着扑面而来的风,脸上笑开了花,连连感叹:

  “凉快,真凉快!秉昆,这三台风扇,得花不少钱吧?”

  周秉昆点点头,一边擦着汗一边说:“不仅要花钱,还得要工业票,是马首长帮我们搞到的。”

  周母闻言,不由得感慨道:

  “你认了马首长这个干爹,真是积了大德了!要不是人家帮忙,咱们家这辈子,怕是都用不上电风扇。”

  周秉昆认马守常做干爹的事,他没有像往常一样藏着掖着,当天晚上就跟周母说了。

  周母转头就把这事告诉了来串门的春燕妈。春燕妈在街道办工作,消息传得快,没几天功夫,整个光字片的人都知道,周秉昆认了个大干部做干爹。

  有了这个传闻,周家添置风扇这样的大件,别人就算羡慕,也只会说是马首长帮的忙,顶多感叹一句周秉昆有福气,不会再有别的闲话。

  安好风扇,周秉昆拿起桌上的凉白开,“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抹了抹嘴,对周母说:“妈,我去厂子上班了。现在家里值钱的东西越来越多,您没啥事,就别总出门了,把门看好。”

  周母连忙点头:“行,妈听你的。”

第211章 忘年交(求月票)

  周秉昆应了一声,转身走出了家门。

  骑着三轮车,一路往厂子赶。东西买回来,心情格外好。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带着几分夏日的惬意,就像周秉昆现在的心情一样。

  赶到维修车间的,离上班时间还有几分钟,周秉昆松了口气,刚把自行车停好,曾刚就急匆匆地迎了上来。

  “秉昆,可算等到你了!”曾刚脸上带着几分焦急,又有些无奈,“中午珊珊她妈给我来电话,说珊珊买到了11号从京城回吉春的车票,12号上午就能到。”

  周秉昆闻言,脸上露出了笑容:“12号是星期天,我正好休息,能去接她了。”

  “可不是嘛!”

  曾刚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为难,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

  “秉昆,有件事,我觉得还是得跟你说一声。上次珊珊来吉春,回去之后就跟她妈说,喜欢你了……她不让我跟你说这事,怕给你增加压力,可现在她又要来了,还得住到你家,我觉得还是要跟你说说……”

  女儿住进喜欢的男青年家里,发生什么都有可能。作为父亲,曾刚觉得还是说说的好。

  周秉昆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却依旧平静,他拍了拍曾刚的肩膀,语气诚恳:

  “珊珊在信里跟我说过这事,我给她的回复很明确——我有爱人,以后会和她结婚,我和珊珊之间,是不可能的,我也不会和她好的。”

  听到这话,曾刚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长长地舒了口气,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那就好,那就好!秉昆,我这女儿,性子太倔,认死理,你跟她说话的时候,可千万别太刺激她,好好跟她说,我也会好好劝劝她的。”

  “你放心吧!”周秉昆笑了笑,语气轻松,“珊珊那脾气,一看就是个爽快的野丫头,我肯定好好跟她说,不会让她不高兴的。”

  “那我就放心了!”曾刚拍了拍胸脯,脸上的愁云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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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春火车站的站台上,人声鼎沸,火车的鸣笛声、旅客的喧哗声交织在一起,热闹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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