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的盛宴 第111节

  但是……七八天也是时间呀!不舍得浪费呀!

  稍微一想,他就还是给俞飞泓打了个电话过去,那边一听,很开心,当即表示马上就订票飞过来——对于林见鹿给她打电话,让她过来纽约陪着录音,感觉上她甚至不止是开心的问题,是很骄傲。

  当天晚上,首都时间的不到中午,她就已经上了飞机了。

  投奔之心十万火急。

  第二天上午,安排了林希蕾带车子过去机场接她,林见鹿却还是跟赵明信、张爱嘉一起,去了哥伦比亚的录音棚。

  又见到了很多老朋友。

  当天就为接下来的录音工作开始筹备。

  一个电话,之前在《Baby》录音时,为林见鹿提供了伴唱音轨的科里斯·马丁斯很快就赶了过来,大家嘻嘻哈哈着碰拳、握手、拥抱。

  这厮黑人,是个小歌手,擅长饶舌、灵魂乐和R&B,之前在哥伦比亚旗下的一家小厂牌发过两张专辑,但销量一般,赚过一点钱,但是早就财政崩盘了,目前以夜场驻唱,和全美到处跑酒吧、跑音乐节过日子,该说不说,唱功倒是不错。

  要不然赵明信也不会选中了他。

  老美这边的规矩,但凡稍有地位的音乐人,参与进作品的创作中来,除非他自己放弃,要拿一笔快钱,否则就都是要给版税分成的,之前他在《Baby》奉献了一点和声,算是伴唱,就拿了那首歌的0.1%的版税。

  对于他这样一个落魄的小歌手来说,本来大多更喜欢直接拿一笔钱,因为版权啊、表演权啊这些,压根儿也不可能给他,但他和他的经纪人很看好《Baby》这首歌,就坚持要拿版税,林见鹿无所谓,反正不是他出钱,赵明信也同意了。

  合作过程中,这哥们还不错,事儿少,干活儿卖力气,嗓子也好。

  而且之前的合作结束,这哥们儿还一再的表示,特别看好林见鹿的音乐才华,想要跟着混——据说黑人有这个习俗,特别喜欢跟个老大混。

  但林见鹿没有在阿美利加收小弟的打算,目前大家就是纯粹合作。

  接下来还要用他来做和声、伴唱,但也依然还是纯粹合作——该给的版税肯定会给,但别管他参与幅度有多深,表演权之类的,都是想也别想。

  什么叫表演权?

  就是说这首歌发行上市了,我要出去接商演,只要唱这首歌,就得有他一份钱,他去了,按约定比例拿他的那一份钱,不去,你要找人顶他的位置,或者干脆他的声音那部分,你直接放伴奏,他也依然要拿他的那一份钱。

  你不给,他就可以告你,一告一个准。

  极端些的,他不同意出场你要是敢接商演,他就可以直接告你了!

  老美这边因为在创作、录音、表演等方面的合作,产生的纠纷,每年都是一大把一大把的起诉官司——大家都烦!

  所以时至今日,渐渐就形成了新的市场规则,具体来说就是越分越细。

  版权是版权,按照最早的词、曲、编曲创作,到后期录音、演唱的创作,视乎参与程度,多人合作的话,从一开始就详细规定好谁占多少份额。

  署名权是署名权,有新人贡献了几句唱,宁可不要版税,也要拿署名权。

  表演权是表演权,除非合作方地位足够高、或者说足够的不可或缺,否则的话,主创是绝对不会给你表演权了——即便是足够大牌的合作者,大家也要提前签谅解书,规定他不在场你也可以唱你那部分,可以独自去接商演赚钱。而反过来,你不出场,他不可以独自在商业演出中唱这首作品。

  诸如此类。

  总之,远不如华语歌坛的处理逻辑那么简单直接。

  正向的去看,这种配合机制,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甚而促进了整个音乐行业的发展,反向的去看,扯皮的官司一桩又一桩,很多作品到最后变成了你也不能唱、我也不能唱,反正撕破脸了,谁都别想挣这个钱。

  所以之前拿到最初那三首歌之后,张爱嘉和葛福红直接飞到这边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这边找了专业的版权律师,钱花出去了,提前就把坑给探明白了。

  整张专辑,主创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林见鹿。

  署名权一概不给,表演权谁都别想。

  倒是版税,反正只要不影响林见鹿的收入,赵明信的新力哥伦比亚那边爱给多少给多少——所以才只能挑科里斯·马丁斯这么一个落魄的十八线小歌手。

  说说聊聊,很快就重新热络起来。

  干活儿呗,接下来的十二首歌的录音,还有大量的和音和伴唱,是需要这么一个黑人嗓音参与进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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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不矫情

  俞飞泓进门的时候,棚里正在做一段电子音。

  林见鹿正努力地向一个大胡子描述他想要的效果,时不时会唱一句歌词,几个漂亮且华丽的典型的美式R&B的转音,于是大胡子就再给一个效果。

  顾不上谁来了谁走了。

  但赵明信和张爱嘉都注意到她了。

  可不是什么籍籍无名的女人了,这女孩儿现在在港台名声大噪。

  几张照片而已,一次风口浪尖,却意外地让陈虹和俞飞泓两个女孩子在港台地区一举成名了——北方二美,不是开玩笑,那是跟港台四美并列的大美女。

  关键是港台那边的歌迷、好色之徒和咸湿佬们,还都承认了。

  林见鹿甚至由此得名“选美专家”。

  甚至有不少港台的影视公司、电影导演,纷纷向琼遥的怡人传播发去邀请,想要让陈虹演女主角,俞飞泓没有经纪人、没有经纪公司,于是就有不少人陆陆续续的联系葛福红和张爱嘉——张爱嘉是真的收到了好多导演朋友、制片朋友、电视台的朋友打来的电话的,不是开玩笑,是真的想找来演戏。

  大美女,尤其是相貌周正、端庄,带点文艺气质,又或带点冷颜的大美女,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很稀罕的存在。

  港港人、湾湾人看陈红,看俞飞泓,那也是顶级大美女。

  更何况,就算籍籍无名又能怎样?

  她是林见鹿的情人,而且看这架势,他才刚到纽约落地,马上就打电话给叫来了,得宠得很——你敢得罪吗?

  于是赵明信和张爱嘉居然同时起身,表示欢迎。

  林希蕾给简单介绍,俞飞泓马上跟两个人都握手,然后赵明信马上就主动起身,给腾了位置——还别说,真人当面看,张爱嘉居然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女孩儿了。看气质,清丽而明艳,那一双眼睛是实在好看!

  同类相吸,几乎只是一个照面,张爱嘉就敢确定,这一定是一个很聪明、很有文艺范儿、很矫情的女孩儿——跟自己一样!

  坐下聊几句,果然不错,很好的一个女孩儿。

  林希蕾要下楼去买饭了,还特意过来问了问俞飞泓的口味,又一次让俞飞泓受宠若惊——闲聊之余,她不止一次地向棚里看过去。

  他工作的样子真的是好迷人。

  “耶!”

  终于找到林见鹿想要的那个感觉了,他猛地击掌,录音棚里大家都很开心,好几个人都互相击掌。

  张爱嘉忽然凑过来,“我都没想到,他来到这里,会适应那么快,这里的音乐人,会那么容易的就喜欢他、接受他。……知道为什么吗?”

  俞飞泓不解其意,摇了摇头,“为什么?”

  “因为这些人都内行!全世界流行音乐圈子里,最内行的一批人之一了!他们都能感觉到、能意识到,这个家伙马上就要成功了!”

  俞飞泓缓缓点头,笑起来,“您也是内行,所以您成了她的经纪人。”

  张爱嘉眉毛一挑,笑笑,“会说话!”

  正在这个时候,林见鹿忽然转过身来,一眼转过,又转回来,看到了俞飞泓,笑了笑,招了招手,然后回身跟几个小伙伴打了个招呼,转身走安全门出来了。

  俞飞泓站起身来。

  张爱嘉则一脸玩味地看着林见鹿,似笑非笑。

  “到了多久了?”

  “刚到。跟爱嘉姐聊天呢!”

  林见鹿笑笑,抱了抱她,一扭头,看到了张爱嘉,“你这是什么表情?”

  张爱嘉冷笑,“好色之徒!年轻漂亮你就喜欢!”

  林见鹿闻言非但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

  …………

  夜,纽约上东区。

  俞飞泓终于肯掀开了身上的毯子,却是推开了林见鹿的脸,不让看。

  然后自己裹着毯子,夹着步子跑,终于跑进了洗手间。

  等到再出来的时候,已经穿上了一套睡裙,但是眼神儿依然带着些羞怯、躲躲闪闪的,但避无可避的,还是看见了床单上的那一大片。

  有猩红的斑点被氤氲开,如溺在泉水中的几片桃花花瓣。

  她走到床边,微微噘着嘴,推推林见鹿,本来有些哑嗓子,这时候却不知不觉声音就有些腻腻的,“起来呀!我把床单揭了。”

  林见鹿低头看,“不好看吗?多好看呀,像一幅画。”

  她又羞又笑,“那也不能一直看呀,要睡觉的!黏糊糊的,你躺啊?”

  林见鹿笑起来,身子猛地往前一窜,一只胳膊探腿弯,一只抄腋下,直接就把刚洗好的大美女给抄回了床上,吓得她“啊”了一声,下一刻,就又被林见鹿给压在身下了,亲一口,吓得她胳膊赶紧支在胸前,硬扛着。

  “还疼着呢!”

  “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

  她马上不好意思了,脸色羞红,但墨迹半天,还是喊出了口,“哥哥!”

  嘿……爽了!

  终于放开她,任由她收拾床上的战场,连褥子都撤了,还好有备用的,还好不至于渗到床垫上去——十几分钟,收拾好了,她却疼得脸色有点发白。

  老实讲,林见鹿完全没料到,她还是第一夜。

  虽然时间才只是1996年,但即便是这个年头儿,别说大学了,高中早恋的都不知凡几,而国内又一向都是觉得,进了大学就成年了,可以适度搞对象了,眼前这位又漂亮成这个样子,却居然大学都毕业几年了,还是第一次?

  别说不是她这副美貌该有的待遇了,甚至都不像影视圈的习俗。

  但偏偏,第一次这个东西,至少在林见鹿这里,还是做不得假的——他睡过三十八岁的老处女陈舒华,也睡过年方二十的小处女梁泳琪。他清楚一个久于风情的成熟女人林清霞,在床上是什么样子的,也知道一个青涩的小女孩儿,又到底是怎样的表现。短短半年,已算经验丰富。

  都收拾好,大家一起钻进被窝,她反倒无所顾忌了,直接就往怀里钻,当林见鹿的手抄起她的睡裙,手落到胸口的时候,她也只是稍微紧张了一小会儿,就渐渐释然——反而因为林见鹿的动作,似乎是让她感知到了某种喜爱似的,竟让她也显得越发的依恋,越发的紧紧贴着。

  聊天时间。

  主要是她说,说说上次回去之后这段时间,都忙什么了。

  首先是还了债,上次回去之后,林见鹿待在首都的那段时间,虽然挺忙的,但还是打电话,让汇丰银行那边帮自己汇了十万块钱进她的银行账户。

  她把买机票时候借的钱给还上了。

  然后遵照林见鹿的要求,明确告知了她的那位老师,不打算进紫禁城影业,她想留在北电教书——她自己也蛮喜欢教书的。毕竟是真的学了前后六七年。

  然后,她说她给家里汇去了六万块。

  这个是她之前特意打电话问过的。她小弟春天生了孩子,她那时候一来还在阿美利加,心疼往返的机票钱,没能回来,二来手上也的确没什么钱,帮不上。

  小两口打算凑钱出去买房子住,不想跟老两口挤一个屋了。

  所以收到林见鹿给汇过去的十万块之后,她就打电话问了,想要给小弟帮帮忙——林见鹿同意了。给她的钱就是她的,就是为了让她把过去的账目清理一下。

  人情账目,也是账目。

  毕竟,她不是陈虹,也不是许卿,那两位都是久已成名,大钱没有,小钱人家是不缺的。她这些年其实一直都很穷。

  而这个女孩儿身上让林见鹿很喜欢的一点就是,她没那么多矫情,给钱就拿着了,一笔大钱要花出去,而且是反哺她的家庭,那她会问你一声,但也只是问一声表示尊重,意思却很明显,希望能同意给——这其实很好!

  给钱,就是表示我要养你的,最怕的反倒是矫情的不行,这不收那不收的,难道我给你钱,还要求着你收下吗?

  聊着聊着,她倒是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情来。

  就是临接到林见鹿的电话,坐飞机来纽约的前一天,有个人跑去电影学院,到处打听她,后来有人给了电话,那人就联系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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