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尸人 第811节

  看来,这市侩的老太太,身体是变好了。

  李三江前些天还真有些担心她,毕竟人的年纪一大,指不定哪天就因为什么毛病给直接送走。

  洗漱完后,今早没有下棋,因阿璃还在忙着画“补习班”。

  李追远也终于能腾出手来,翻开《走江行为规范》进行归纳整理。

  晨风带着沁人的凉意,透过纱窗吹拂进来,带来略带俏皮的活力。

  李追远写完了,揉了揉手腕,再起身来到阿璃身边,几座私塾和一座小教堂已经就绪,这是近景。

  远景还有大量可规划空间,容得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谭文彬对待这俩孩子是包含浓浓父爱的,包括在对他们进行“死后教育”时。

  可换到李追远这里,世界就变得残酷许多,主要是李追远本人脑子里,“学习”与“负担”、“劳累”这些,压根就扯不上关系。

  “吃早饭啦!”

  下楼,吃早饭。

  润生已准备就绪,别人都是一碗阳春面,撒上葱花,精巧点缀,润生这儿是一大盆,失去婉约的同时尽显豪迈。

  李三江诧异道:“咦,友侯呢?”

  润生:“李大爷,阿友去接壮壮了。”

  李三江:“壮壮啥时候回来?”

  润生:“不晓得,周云云也回南通了。”

  “那就不催他了。”李三江吃了口面,又疑惑道,“周云云回南通了,关友侯什么事,他跑去干嘛?”

  嘬了一口筷子,李三江很严肃地说道:

  “你们啊,得好好提醒一下友侯,有些事,是万万不能做的。”

  ……

  “阿嚏!”

  林书友打了一记响亮的喷嚏。

  二人坐在史家桥的护栏上,这座桥就在公路上,从市区到石港,就只能走这条路,车开过去必然能看见他们。

  谭文彬给林书友递上一张纸,问道:“你的身体素质,还能感冒?”

  林书友也觉得奇怪,说道:“我也不晓得。”

  谭文彬跳下栏杆,站在林书友面前,伸手给他整理起衣领子。

  “来,打起精神,小伙子皮囊很不错,给自己来点阳光和自信。”

  书友是俊俏的。

  要是忽略掉带着些许口音的普通话,林书友几乎就是现在流行的黄色封面爱情小说里的男主。

  以前上大课时,经常有别班女同学主动来与阿友搭讪。

  此时,面对彬哥的鼓励,阿友只能强行露出笑容。

  一辆白色的轿车快速驶过。

  林书友竖瞳一闪,说道:“周云云。”

  轿车在前面调头转弯,又开了回来,靠桥边停了车。

  最先下车的是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云云,她一下来,就直接扑在了谭文彬怀里,眼泪不自觉地往下流淌。

  这些日子的心慌与噩梦以及积攒在心底的各种压力,在见到谭文彬时,终于可以彻底抛去。

  她的双手死死抓着谭文彬的胳膊,耳朵仔细倾听着他的心跳,她要确认,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这并不是自己的梦。

  谭文彬一只手搂着她肩膀,另一只手轻抚她的秀发,下颚抵在周云云头上,嗅着她身上的香气。

  人年少时往往对爱情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婚礼誓词上无论老弱病穷都不离不弃是毫无意义的流程形式。

  可等真的到了一定阶段后,才会意识到,伴侣能做到这一点,到底有多难,又有多可贵。

  有的人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时间,还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查看答案,还有人,压根就不敢去试探。

  对谭文彬来说,现在他怀里的,是一个会因为他的“死亡”而魂不守舍的女孩。

  连谭文彬本人也无法理解,她为什么会这么钟意自己。

  驾驶位上的人下来了,女生一身黑色的皮衣,身上带着金属挂坠,头发束起,整个人透着一股子干练冷冽。

  这形象,活脱脱摇滚专辑上的封面,就差一把电吉他和上下甩头时的尽情摇曳。

  林书友看着她,又看看彬哥怀里的周云云。

  不是说,周云云的同学和周云云很像么?

  这……哪里像了?

  林书友承认她很漂亮,身材也很好,但这种气质,并不是他所喜欢的,毕竟阿友骨子里,是一个很正派传统的人。

  他能理解追求时尚与个性,甚至愿意表示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可以接受。

  女生也在打量着林书友,来时她就听周云云说了,会给她介绍个帅小伙。

  确实挺帅气的,往那儿一站,整个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挺拔,但她并不喜欢这种乖巧听话的男生,和这样的男生在一起,容易失去生活的激情。

  谭文彬的目光在俩人身上扫过,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疏忽了。

  他原以为应该人以类聚,能和周云云玩得好的,大体也应该差不多,可生活交友中,也常常会出现互补的情况。

  比如周云云这种温柔恬静的性子,身边其实很容易出现性格强势的女伙伴。

  谭文彬:“云云,介绍一下?”

  周云云马上擦去眼泪,红着眼眶笑道:“给你们介绍一下,琳琳,这是我男朋友谭文彬。”

  谭文彬纠正道:“未婚夫,已经见过家长的。”

  周云云用拳头敲打了一下谭文彬的胸膛,继续介绍道:“这是林书友,彬彬的好朋友,老家福建的。”

  谭文彬:“阿友可是我异父异母的兄弟。”

  周云云:“陈琳,大我一届的学姐,老家温州的。”

  陈琳主动向林书友走来,林书友以为她要握手,就上前一步将手掌伸出。

  谁知道陈琳直接从口袋里掏出烟,给林书友拔了一根。

  林书友低头,看着掌心里的烟。

  陈琳又丢了一根给谭文彬,然后自顾自地拿出一款精美的火机,“咔嚓”一声点燃,抽一口吐出烟圈,一气呵成。

  林书友默默将烟叼在嘴里。

  沉默的不仅是阿友,还有童子。

  先前坐桥上等待时,童子还在不停地给自己乩童做思想工作。

  等见到真人后,童子也闭嘴了。

  陈琳将火机再次点燃,凑到林书友嘴边,帮他点燃。

  “你不抽烟的吧?”

  林书友点点头:“以前抽,后来彬哥叫我戒了。”

  谭文彬拿出火机给自己点了,笑着道:“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抽什么烟啊。”

  陈琳指了指谭文彬的头发,耸了耸肩:“这头发染得,很潮。”

  周云云这才发现谭文彬的头发是白色的,先前只顾着查看谭文彬是不是真实活着的,细节方面还真没留意。

  “彬彬,你的头发……”

  谭文彬:“实习时导师说我看起来太嫩,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我就把头发染成了白色,你瞅瞅,看起来是不是稳重多了?”

  周云云:“不好看,显得老了。”

  谭文彬:“那就说明有效果了,放心,过阵子它就会变黑了,我图便宜,用的廉价劣质的染发剂。

  走,我们先去镇上吃早饭,石南这里店少,咱去石港吃去。

  陈同学,要不我来开车?”

  陈琳点点头,直接打开车门坐到后排去。

  谭文彬把烟丢地上踩了踩,坐上驾驶位,林书友打开副驾驶车门,刚想坐进去就看见周云云走了过来,就有些尴尬地把手放在车门下沿,防止她碰头。

  周云云:“阿友,你也太客气了。”

  林书友笑了笑,然后也坐到后排,上车前把烟掐了。

  可坐进去后,发现陈琳还在继续吞云吐雾,车子里也有老烟味残留,显然,她并不爱惜自己的车。

  车子发动,陈琳开口问道:“谭同学,你是怎么做到让我们云云对你这么死心塌地的,要不是我开车,她应该会赶今早第一班客车回来。”

  谭文彬一边调头一边说道:“高中时的班长大人,喜欢上班上坐老师讲桌旁的混混男同学,这多经典啊,是吧?”

  周云云红着脸坐在副驾驶位上,不说话。

  陈琳:“我说云云那是年纪小,没见过世面不懂事时容易被骗,云云反驳我说不是的,她说,你能豁出命来对她好。”

  周云云提醒道:“琳琳……”

  谭文彬抿了抿嘴唇,没在这个问题上发散,只是淡淡道:“应该的。”

  当初石桌赵那个女的,因为嫉妒对周云云下咒,自己跟着小远哥杀去石桌赵,那个下咒害人的女生,被谭文彬用黄河铲分尸了。

  这些事,周云云是不知道的,但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恍惚察觉到,那几日谭文彬为自己去做了什么。

  在石港镇上找了家老字号面馆,面积不大,且已过了早高峰饭点,里头的客人并不多。

  谭文彬:“来尝尝,我以前走读上学时经常来这一家。”

  “彬彬啊,哎哟,真是你啊彬彬,好久不见你了哦。”

  “嗯,赵阿姨,是我。”

  “这是……”赵阿姨指着周云云问道。

  “我孩儿他娘。”

  “啊,这么快?”

  “那是,都生俩了。”

  “臭小子,还是那么爱贫嘴,胡咧咧没个正形。”

  谭文彬打了个哈哈,点了面条馄饨以及一些包子油条。

  里头的环境有些油腻,尤其是靠里面的位置,墙壁上有些发黑。

  林书友刚打算开口对陈琳说她坐外面自己坐里面。

  结果陈琳先开口道:“我坐里面你坐外面。”

  说完,她就先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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