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
“那我就在附近选一家?”
“行。”
说是附近,但也走了些路,最后来到一个小区侧门的社区店,招牌上写着“江湖炒菜”。
虽然位置不好,但生意很不错,此时又临近饭点,里头已经坐满了,还有人在外头排队。
谭文彬说道:“既然人满了,那就算了吧。”
“别,没事,我来负责。”学姐走入店里沟通了一下,然后马上转身招手,示意谭文彬和周云云进来。
周云云:“这里生意这么好,说明菜应该很好吃。”
谭文彬:“我跟你说,她真的是认错人了。”
周云云:“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那行,咱们就去尝尝这家菜的味道,好吃以后就常来。”
这家店开了个小门,通往小区里,在里头还搭了个小棚子,虽也已坐满,却还是在厨房对面,又临时安排了一张小桌三个小凳。
学姐先去点了菜,再去拿饮料,坐下来后又拿出纸巾擦桌子。
谭文彬目光看向厨房,里头一位年近五十的半秃顶师父正在炒菜,一个人操控几个锅,动作行云流水,而且像是为了故意表露出一种气定神闲,他居然闭着眼在炒。
厉害啊。
周云云这时主动和这位学姐交流,闹到现在,大家才互相知道名字。
学姐姓罗,叫罗明珠,和周云云一个系,大三。
罗明珠介绍起自己的兴趣爱好,特意提到了“酷爱探险”。
听到这话时,谭文彬正在喝汽水,差点一口汽水从鼻子里喷出来。
什么叫酷爱探险,明明是酷爱送死。
他们这一桌应该被特殊安排了,菜上得很快。
谭文彬拿起筷子尝了尝,味道真得很不错,是能吃出功夫的那种。
下次带阿友来吃。
汤也很快端了上来,小桌已经被摆满了。
附近有等餐的客人不满嚷嚷凭什么这桌这么快,明明是他们先来的。
做服务生的大婶解释说这是人家家里人来吃饭,肯定得先紧着上。
听到这个理由,附近几桌客人也就不吵了。
周云云问道:“这是你家的餐馆?”
罗明珠摇头:“不是,是我四叔开的,我四叔原本在我家店里当厨师,后来看不过我爸妈食材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气之下就出来自己单干开了这家店。”
谭文彬主动问道:“快告诉我你家饭店的名字,我以后好注意避险。”
罗明珠:“玉山街的明珠大酒楼。”
周云云:“你爸妈是用你名字开的?”
罗明珠:“我本来叫罗明玉,后来我爸妈帮我改叫罗明珠,我是蹭了我家酒楼的名字。”
“哈哈哈!”谭文彬被逗笑了。
罗明珠见谭文彬笑了,她也跟着笑了起来。
二人先前的那点“误会芥蒂”,在此刻,算是彻底消散。
其实,这位学姐性格挺外向的,探险能力差劲归差劲,但人家也是有特殊之处,别人对正门村那段经历基本都遗忘了,可她还能记得些画面。
谭文彬知道,这样的人,天生灵觉超出常人一截,更为敏感。
大家吃着菜,聊着天,罗明珠不再强求谭文彬承认正门村的事,转而跟周云云聊得越来越投机,二人互相留了宿舍号。
谭文彬默默吃着菜,他晓得,学姐在迂回出击。
自家的傻班长居然还真接受了,不过,也可能是在以退为进。
他也清楚,不要被两个女人之间看似亲密热络的关系所蛊惑。
饭点过去了,上客高峰期结束。
炒菜的老板也终于得以歇息,从厨房里走出来,一边用湿毛巾擦着汗一边主动站到罗明珠身后:
“珠珠啊,这是你同学朋友?”
“嗯,是的,我给你介绍,这是周云云,这是谭文彬。”
周云云:“叔叔好,你烧的菜真好吃。”
谭文彬则疑惑地看着,他发现这位四叔,现在还闭着眼。
“呵呵,谢谢,既然是珠珠的朋友,以后想来吃饭,直接进来打招呼就是了,不用等。”
四叔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拔出一根,递给谭文彬。
谭文彬起身接了过来,问道:“叔叔,你的眼睛是受伤了么?”
“呵呵,珠珠没跟你们说么?”
罗明珠说道:“我四叔自幼眼盲,但他的厨艺,我爸我其他叔叔们,都比不过我四叔,都差远了。”
“哈哈哈。”四叔笑得很开心他很满意来自自己侄女的夸赞与认可,“眼睛看不见也是能炒菜的,用耳朵就行,火候怎么样,加多少料,我这耳朵,一听就清楚。”
“这是真本事,厉害。”
谭文彬诚心地夸赞。
上一个自己见过听力厉害的,还是自家小远哥。
小远哥那听力,隔着老远你说悄悄话他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谭文彬脑海中随即浮现出小远哥闭着眼颠勺的画面,噗哧……
一边笑着,谭文彬一边掏出火机,去给四叔点烟不管怎么样,品尝了人家这么好的手艺。
“哦,好,谢谢。”
四叔咬着烟,低下头,把烟头准确地递送向火苗。
出于礼貌,四叔的双手,搭住了谭文彬握着打火机的手。
双方的手刚一接触。
谭文彬两肩瞬间一凉,两个婴孩的哭泣声瞬间响起!
这一刺激之下,他顷刻走阴。
走阴后,在他的视野里,四叔的一双耳朵,变成了两条折叠盘曲在那里的蜈蚣。
这两条蜈蚣似是也感受到了窥伺,转动身躯,看向谭文彬,作势欲扑。
谭文彬马上松开手,走阴状态解除。
四叔嘴里的烟,也掉落在地。
一想到这一桌菜是这家伙做出来的,谭文彬就又仿佛回忆起当年初到李大爷家,稀里糊涂吃下去的烤猪皮和白灼虾。
他马上伸手拉起周云云,四叔站在出口处,他就拉着周云云向后头小区里跑。
“哎,怎么了,怎么了?”罗明珠有些不明所以。
四叔伸手,放在罗明珠脑袋上,“哐当”一声,罗明珠当即昏倒在了地上,撞翻了小桌,摔碎了碗碟。
但附近几桌客人似是什么都没看见一样,继续吃喝着。
四叔面色阴沉,走进厨房,出来时,手里攥着两把菜刀,径直追入了小区。
……
李追远自校门口下车,走入学校。
来到生活区,进入平价商店。
陆壹坐在商店柜台后面,对李追远打招呼:“嘿,神童哥。”
他一开始就是这么叫李追远的,后来见谭文彬和阴萌也叫李追远“哥”,就把这个称呼一直延续了下去。
“萌萌呢?”
陆壹:“润生早上建议萌萌去找闺蜜逛街去了,估计得晚上才回来。”
“那润生哥呢?”
“润生本来在这儿的,但今儿那个老乡,叫孙华吧,润生叫他华侯的那个,他今天点儿背,上午过来走到这里时……”
陆壹探出身子,指了指外头的台阶。
“他一边举手喊着‘润生侯’,一边脚下滑了一跤,‘砰’的一声,后脑磕台阶上,流了好多血。
润生给他做了包扎后,就借了食堂的三轮,载着他送医院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
那地上的血,还是我擦的。”
“人有事么?”
“应该没啥大事,除了血流得多了点,但脑袋上的事,谁能说得准呢,还是送去医院里检查处理一下放心。”
李追远点了点头。
润生没把人送去校医务室而是送去校外大医院,是因为润生很清楚,范神医只能治疗他和林书友这种特殊体质的人。
普通人但凡出点大问题,要是送给范树林去抢救,那不仅是害了病人,更会毁了神医。
只是,这意外,来得未免有些过巧了些。
尤其是在自己确认接到江水浪花的时候,自己的同伴周围,也发生了事。
“陆壹哥,你帮我呼一下他们,萌萌谭文彬润生,都呼一遍,让他们现在就回学校。”
上次买车时,余下的钱,就给余下人都配上了传呼机。
李追远书包里也有一个。
“好的,我帮你呼。”
陆壹拿起话筒,给传呼台打去电话。
李追远走回宿舍,推开寝室门时,看见了坐在书桌前正在背“口诀表”的林书友。
谭文彬每次去找周云云时,林书友就会被谭文彬暂时放养。
所以,谭文彬也出去了。
这倒不能算错,让大家保持正常社交以寻找因果线索苗头,本就是既定的策略。
“小远哥,你回来啦,吃了没有?”
“我吃过了。”李追远顿了顿,“你背得怎么样了?”
“还好……口诀和动作结合,我正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