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360节

“好的审判长。”

在得到了审判长的应允后,检方公诉人石秀杰作为本次的公诉人,点了点头,进行回应。

针对本次案件,对公诉人石秀杰来说,这场庭审是带着任务来的。

只不过,这个任务相对来说很简单。

作为本次案件的检察官,他很清楚,肖海博有没有做伪证的行为,构不构成伪证的行为。

但是清楚归清楚.…该提起公诉,还是需要提起公诉。

剩下的与他无关。

这场庭审他只需要进行陈述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

石秀杰继续开口:

“经过我方查实,在本案当中,被告方当事人肖海博,在委托代理夏光明针对万利有限公司一案中,刻意的引导和误导当事人夏光明,涉嫌引诱引导。”

“根据刑法条例中规定,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和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的相关理解与适用。”

“肖海博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伪证和伪造证据以及妨碍作证。”

“基于以上,我方申请对于肖海博进行判定。”

“判定刑期为:有期徒刑两年。”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面对着公诉人石秀杰的陈述,苏白的目光落在了审判长席位上。

根据肖海博的经历和本案的离谱程度来看。

这场庭审诉讼怎么说呢.…

本来就是一场地域保护的案件。

万利有限公司的上面是重市的万利集团。

法院在庭审方面肯定有着一定的倾向性。

说不定都已经打过招呼了,更有一些离谱的法院,在还没有开庭前就已经写好了判决书。

这种审判长可谓是过早的完成了工作。

只是希望今天庭审碰到的不是这种,提前写好判决书的情况。

按照苏白的预估,这场庭审,肖海博远远的达不到做伪证的程度。

如果审判长依靠着这种倾向性硬判的话.那么对不起了。

监察审查部门见。

见不了?

没关系,换个管辖法院。

最多是拖上一些时间,但肯定能将人送到监察部门吃大锅饭。

庭审上,最重要的还是法官的意见。

目前来说,庭审的具体情况还没有展开,还是需要继续辩述下去。

.

….

审判长席位上。

马桥在听完公诉人的陈述,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缓缓开口:

“被告方当事人和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需要进行陈述的?”

“有的审判长。”

苏白点了点头,开口陈述:“审判长,我方认为公诉人的指控并不合理。”

“我想请问公诉人在指控我方当事人进行诱导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这最重要的一点,公诉人并没有陈述清楚。”

“我想请公诉人阐述清楚这一点。”

法槌敲响。

审判长马桥看向石秀杰:“请公诉人对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提出来的疑问,进行阐述。”

“好的。”

石秀杰点头应下,这一点问题对于他来说,不算是什么问题。

在回应完审判长,继续开口:

“在回应被告方诉讼律师疑问前。”

“我想要请问被告方当事人几个问题。”

“好的。”

面对公诉人提出来的申请,肖海博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谢谢配合,不过基于目前的庭审情况,我想请被告方当事人陈述一下在你代理夏光明一案中的重点内容。”

“重点内容指的是什么?”

石秀杰开口询问,并且进一步的做出了解释。

“指的是你在你的行为中,具有诱导嫌疑的关键点。”

“可是我不认为我具有诱导嫌疑,不存在关键点。

我不理解公诉人为什么对我提出这种问题,但是针对这点,公诉人,我不是不能回答伱的问题,而是回答不了你的问题。”

肖海博虽然不是刑事律师,可是对方这问题问的,明显不太对劲,于是直接怼了回去。

面对肖海博的回怼,石秀杰笑了笑,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太多,继续开口。

“被告方当事人的回复是不存在诱导嫌疑,可是根据你当时委托人的陈述和控告。”

“你当时的委托人夏光明指控你曾经和他说过,在庭审上一定要的保持沉默,该回答的可以回答,不该回答的不要回答是吗?”

“是的,可是这不具有诱导性吧?”

肖海博反问了一句。

“这句话没有什么诱导性,可是你曾经还提出来,让你的委托人夏光明在回答审判的提问时,不说话,全权交给你。

这是为什么?

在当时的庭审中,审判长询问你方当事人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认不认识的时候,你是不是回答的不认识?”

肖海博微微皱了皱眉:“我不知道公诉人一直在强调的是什么,或者说我不理解公诉人为什么会问出来,不确定的问题。”

“我先针对公诉人的第一个问题进行回答,因为本次案件是特别代理权限,意思就是我可以代替我方委托人进行陈述,撤诉等行为。”

“基于这一点,我告诉我的委托人,不让他在庭审上说太多话,不可以吗?”

“再有,夏光明真的说了,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不认识吗?”

“夏光明的表述是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不熟悉,但是认识,两者之间不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而是客户之间的关系。”

“我想请公诉人弄明白这一点之后再对我进行询问,不然显得公诉人的提问没有任何的水平,并且对我进行引诱行为。”

“如果公诉人再这么对我进行提问,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公诉人在对我提问的过程中,涉嫌引诱的情况造成伪证?”

肖海博是民事律师,但是对于基本的诉讼流程和诉讼环节都懂。

再说民事律师又不是一点都不懂刑事。

基本的逻辑处理能力还是存在的。

面对公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瞎问,肖海博直接用一句话给回怼了回去。

检方席位上。

石秀杰的脸明显出现了一阵的红胀。

不过很快,他的心情就平复了下来。

现在怼他怼的是很爽,可是一会儿判决的时候那种后悔的心理就会呈现出来了。

在这种情况和打过招呼之下,这个案子已经没有了什么其他的问题了。

眼前的这个肖海博该判还是要判!

一想到这些,石秀杰心中的气愤便消散开来,笑着对肖海博的问题提出反问。

“可是经过检方的了解,当时你的委托人夏光明不仅仅认识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并且他们两人之间还是好朋友的关系。”

“这场诉讼,按照夏光明的说法,原本是普通借贷关系,可是你起诉的方式是万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这一点你知不知道?”

肖海博:.…

???

普通借贷关系?

知不知道?

知道个屁!

肖海博微微皱了皱眉,陈述的语气不禁开始加快:

“当时据我了解和调查的资料显示,万利有限公司的确是进行非法的集资,而不是普通的借贷关系。”

“在我代理夏光明的这场诉讼当中,依照当时的证据,以非法集资进行起诉,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不清楚夏光明和当时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不是属于借贷,但当时夏光明和我陈述的是——”

“万利有限公司,发售了一款理财产品,说是集团内部的好产品,夏光明进行购买,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在购买产品前承诺过,到一定的期限后会进行返还本金和利息。”

“这款理财产品并不是通过国家合法手段进行的发放。”

“这难道不属于非法集资吗?”

“当时的夏光明向我出具了购买材料,其中包括了,购买时所保留的票据。”

“民间借贷,应当是打借条,而不是说给予相关的购买票据。”

“非法集资和借贷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作为一名一流的民事诉讼律师,在公诉方,石秀杰提到相关问题的时候,肖海博立即进行了反驳。

并且反驳的相当有力。

苏白在听完公诉人石秀杰的询问和陈述以后,微微皱眉。

这不是想把脏东西往肖海博身上扣嘛?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这两样东西肯定分得清楚!

针对于这一点,就算是夏光明改口供了,认为他们两个人是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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