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305节

这完全是在质疑审判长的判定,和去否定法律人人平等的基本。

审判长李永春没有回答陈乐的问题,而是将问题抛给了苏白。

“对于控告方的陈述,被告方有没有什么要陈述的?”

这不,机会来了。

苏白点头:“审判长,我方认为控告方所陈述的完全没有任何的依据。”

“我想问问控告方律师一个问题,你认为肖丽丽没有必要拿自己的清白去控告张同伟的理由是什么?”

陈乐沉默了数秒。

苏白笑着继续开口:“控告方律师所认为的是,因为出于自身的出发点吧?”

“是因为社会的常识性问题?”

“但是控告方律师能不能考虑到一个前提因素,那就是肖丽丽,为什么要去控告张同伟?”

“肖丽丽如果是因为被强迫的,为什么在先前和张同伟发生关系的时候不立刻进行立案,而是在这一次进行立案?”

“通过这一点来看,事实不构成绝对性,通过常理判断也不符合事实的依据。”

“那么肖丽丽却控告张同伟的原因是什么?”

“先从张同伟和肖丽丽发生争吵开始。”

“张同伟和肖丽丽发生争吵的原因,是因为张同伟不同意在结婚时将拆迁的三套拆迁房加上肖丽丽的名字,以及高额的彩礼。”

“导致了发生争吵….”

“在这个过程中,肖丽丽主动求和好,并且主动要求到张同伟家里面,主动暗示了张同伟,晚上好好准备好。”

“这一切都是肖丽丽进行主动的。”

“张同伟才是被动方。”

“肖丽丽说了一句,不要,根据这一点看根本不构成强暴罪。”

“再然后就是在发生关系后,董珠在第二天就准备好录音笔来询问张同伟的相关隐私情况,以及以录音笔和肖丽丽的口供将张同伟举报,进行立案处理。”

“在立案过程中,与张同伟的家人进行沟通,要求补偿半套房产,不然的话不出具谅解书。”

“在这一整个过程当中,肖丽丽的行为完全是围绕着房产来进行出发的,并且是围绕着张同伟的房产进行出发的。”

“也就是说肖丽丽是带着强烈的目的性。”

“控告方陈述“为什么肖丽丽用自己的清白来控告张同伟。””

“答案非常的简单。”

“很显然,肖丽丽是想换取张同伟家的房产,所以对于张同伟进行立案,以谅解书为条件,要求张同伟家进行赔偿。”

“并且我方认为,控告方的陈述完全没有依照着事实条件和法律依据来进行陈述,完全是属于情绪性陈述,依照着个人的主观和社会经验来对案件进行判定。”

“我方认为,应该驳回控告方的陈述。”

咚咚!

“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要陈述的?”

面对苏白陈述的一系列问题,陈乐想要进行反驳。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不知道该怎么要去反驳。

肖丽丽在一旁小声开口:“陈律师,不是这样的。”

“我没有要求,要他们家的补偿,我只是想要让对方赔偿我。”

陈乐点了点头:“我知道.…”

但是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苏白控告的这个问题。

的确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关于口供罪的判定条件,主要看的是审判长的判定依据。

如果审判长倾向于控告方,那么单凭一个口供和一个不被采纳的证据。

是很难赢得这场诉讼的。

思考了大概一分钟的时间,陈乐无奈的叹了口气:“审判长,我方没有什么要继续陈述的了。”

咚咚!

“既然没有什么要继续陈述的,那么现在进入休庭。”

法锤落下。

进入休庭阶段。

被告方席位上,苏白微微笑了笑。

不出意外的话,这场庭审基本上稳了,张同伟肯定会被判定一个无罪释放。

原因也很简单.…

根据强暴罪的具体指向,这个案子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答辩的方式也很简单,只要从侧面去验证,肖丽丽当时的主观意愿就好了。

只能说.…当时在进行立案的时候,考虑到了辅助性证据。

以及肖丽丽这个当事人的口供。

可是关于辅助性证据的判定和肖丽丽口供的判定是由法院进行判决的。

意思就是。

法院没有对证据进行判定,那么这个证据只在立案和检方审查的时候有作用,对于案子的判决不起任何的作用。

判定和判决是法院方面的工作。

控告方席位上,陈乐还在一直安慰着肖丽丽不要担心,现在法院合议庭正在进行商议。

大不了一审上诉判不了张同伟罪行的话,那么再来一个二审。

肖丽丽认真的点了点头:“谢谢你,陈律师。”

陈乐笑着点了点头。

.

….

合议庭商讨室内。

针对于判不判张同伟,三名合议庭成员坐在沙发上进行着商议。

“怎么说.…这个案子该不该判,张同伟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

“段兰兰,你作为女性,你怎么看待控告方的说法?”

段兰兰沉默了几秒,笑着开口:“审判长,说实话,虽然我是作为女性,但是我对于这个案子并不太看好。”

“怎么说?”

“首先判定这个案子主要的证据条件是董珠提交的录音设备,再加上谢丽丽作为当事人的口供。”

“这两个是最重要的,其中董珠的录音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确认,肖丽丽当时是否是不愿意的状态。”

“但是根据张同伟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和客观的事实来看,这个案子的主要问题还是在于肖丽丽是不是真的不愿意.…”

“结合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我认为肖丽丽具有一定要挟张同伟的想法。”

“这是我的个人看法。”

“嗯,张启,你觉得呢?”

张启笑了笑:“我的想法和段兰兰一样,总感觉这有一点敲诈勒索的感觉,但是从法律意义上也说不上是敲诈勒索。”

“两人毕竟是已经订过婚,我的感觉更倾向于是二人发生了矛盾,然后女方一气之下把男方给告上法庭了。”

“但.…肖丽丽的母亲事先准备录音笔.…这个的确有些不太对。”

“嗯!”

“那么这个案子你们都倾向于张同伟是无罪的,对吧?”

“对。”

“是的。”

“嗯!那么这个案件判决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等开庭吧。”

李永春点了点头开口。

.

….….

很快,休庭时间结束。

进入到了庭审阶段。

三名合议庭成员对于本案进行了大致的整理,确定了判决的方向,并让三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检方席位上,周然对本次庭审进行相应的法庭陈述。

陈述的内容很清晰明了。

大致上是对于本案的一个分析,和对本案状况的一个大概的了解。

以及对于张同伟强暴罪的构成条件,再次陈述了一遍。

相对比较关键的,就是控告方也就是肖丽丽的陈述。

控告方是由法庭辩护人陈乐进行陈述。

陈乐进行的陈述,主要是围绕着肖丽丽的主观意愿进行的。

并且一再的强调女性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对此,苏白笑了笑,在陈述时,只提出来了一个要求。

“审判长,我方对于陈述的要求只有一点,就是请求合议庭,站在法律公正的角度上进行判决。”

.

….

本场庭审,在陈述方面相对来说简单。

咚咚!

法槌敲响,听完各方的陈述后,李永春也开始宣读判决。

“针对公诉方提起对张同伟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实施不正当关系一案。”

“法院对此进行判决:”

“一:法院认为,在本案当中,肖丽丽在发生关系前,一切行为都属于自愿行为,并且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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