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293节

“好的审判长。”

王进点了点头,开始准备陈述。

对于这个案子。

所有间接性证据,都已经指明了谢亮渎职。

关于谢亮的主观性,也都已经由李万家和徐博涛这两个同事的口供以及相关的事实证明了。

那么在法庭陈述的最后一环,检方的陈述明确性就很简单。

只需要将三人的刑期简单的分析一遍就可以了。

理清思路。

王进缓缓开口:“审判长,检方法庭陈述如下:”

“检方认为,在本案当中。

谢亮作为主要的办案人员,没有听取其同事的意见,明明能够预见,后续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却罔顾为之。”

“并具有一定的故意性。”

“所以检方认为,本案中谢亮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推荐刑期:两年有期徒刑。”

“而在本案中的另外两名当事人,李万家与徐博涛。”

“两人针对本案后续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有预见,并有过相应的提醒,只是没有被谢亮采纳。”

“检方认为,基于两人的主观,针对这两人的判定应当从轻进行处罚。”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

….

咚咚!

“检方陈述完毕,下面请被告方诉讼代理人或被告方当事人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面对着最后的法庭陈述,蒋东林知道,目前谢亮被判有罪是肯定的了。

所以在陈述方面还是需要从减刑方面进行陈述。

蒋冬林深吸口气,继续开口:“审判长。”

“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在本案当中,被告方当事人谢亮,在处理陈斌与李飞等人的纠纷中,秉持着保持本分工作的理念。”

“但是可能是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年限,根据自身的经验做出判断而产生的一定的保守观念,做出了相应错误的判断,导致了后续产生较大的后果。”

“在这么一个情形下,谢亮可能存在着一定的过失,但是这种过失行为并不算得上是严重。”

“再有。”

“在此过程中,谢亮的确对于李飞等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行为。”

“进行了相关性的调解。”

“所以我方认为,应当对于谢亮的过失行为从轻处罚或者是减免处罚。”

“我希望审判长能够考虑到谢亮的工作性质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蒋东林的陈述完全是从减免处罚和减轻处罚这两方面来进行陈述的。

说白了就是逃避罪责。

在听完被告方陈述,宋远辉又将目光看向了苏白。

“现在请控告方进行陈述。”

面对审判长的话,苏白点了点头:“好的审判长。”

“我方认为,谢亮的工作态度完全不端正,属于严重的玩忽职守。”

“在陈斌案中。”

“陈斌的防卫行为造成了两死三重伤等多人轻伤。”

“这是后果。”

“但是与此同时,还有另外的一种假设。”

“换个思维去想一下。”

“如果法院方面没有判定陈斌属于防卫行为,根据当初检方提交的推荐刑期以及其他材料证明。”

“有一定的可能性,会造成陈斌判决死刑。”

“陈斌真的被判决死刑,那么对于司法,对于法律正义来讲,则是一次重大的创伤。”

“造成的后果将是难以预计的。”

“而造成了这么大的后果的前提是什么?”

“前提只是一次小小的玩忽职守,只是一次随意的忽略?”

“谢亮本身的行为代表的不是其本身,因为他的原因,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我方认为应当从重从严进行判决。”

“这不仅仅是针对法律正义进行判决,也是针对程序正义进行判决。”

“即我方的观点是请求法院方面着重考虑一下谢亮的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咚咚!

三方陈述完毕,在听完各方的陈述后。

宋远辉默默的在心里面进行了简单的总结。

接着又转过头看向孟浩,注意到孟浩微微点头,敲响法槌。

“各方法庭陈述完毕,现在进入休庭!”

“开庭后,宣布判决结果!”

咚咚!

法槌敲响,进入休庭阶段。

伴随着,合议庭成员离开庭审台,庭审场上谢亮的脸色非常的难看。

而作为被告方的李万家和徐博涛,则是一脸的平静。

最开心的要数李雪珍,小脸兴奋,心中默念:++++.

….….

合议庭商讨室内。

宋远辉看向孟浩和齐宇:“针对谢亮玩忽职守定罪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

“间接性证据已经足够形成证据链了,就是关于刑期方面,你们两个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孟浩开口:“刑期方面,就按照检方说的来吧,我觉得两年有期徒刑还是比较合适的。”

“不过针对的只是玩忽职守这个罪名,后续的话,我怀疑检方可能要进行补充其他罪名。”

“但.…这和咱们这场庭审也没有什么其他关系了。”

“那关于李万家和徐博涛两个人的刑期呢?”

宋远辉又问了一句。

孟浩回答:“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两个人的口供,这两个人都不符合玩忽职守….”

“嗯!不过两个人是牵扯到行政方面的处罚,这个就交给执法部门吧!”

“行!”

宋远辉和孟浩两个人商讨中,齐宇在一旁没有多说什么。

很快.…

休庭结束。

在书记员的再次开庭声中,合议庭成员再次走上审判台席位。

咚咚!

宋远辉敲响法锤,再次开口:

“休庭结束。”

“现在开始宣布庭审判决结果!”

全体起立,等待着宋远辉宣布判决结果。

宋远辉开始宣读:

“经合议庭研究决定,现判决结果如下:”

“针对检方,对于谢亮作为职能人员玩忽职守的控告,法院认定,事实成立。”

“理由如下:”

“根据渎职罪中玩忽职守的构成条件:”

“一,主观上是由于自身过于自信或能预见而没有预见,导致造成了重大后果。”

“二:造成了重大后果。”

“依据这两点构成条件,根据检方提交的相关间接证明,以及被告人李万家,徐博涛的直接口供。”

“证实了谢亮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预见,后续可能会造成重大的后果。”

“属于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

“并且造成了后续严重的重大后果。”

“谢亮的玩忽职守罪,条件构成。”

“现判决谢亮玩忽职守,没有做到自身职能应负有的责任,造成了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

“判决谢亮有期徒刑两年!”

.

….….

“针对被告方当事人李万家与徐博涛。”

“法院认为,在本案件当中,李万家和徐博涛有预见行为,并向主要办案人员谢亮提供了相应的提醒。”

“并在法院的庭审当中指出了谢亮的违规行为,没有进行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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