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257节

“其次,我方补充的是对于王媛的控告。”

“根据我方的证据以及法律依据所表示,王媛的确有着过失致人死亡犯罪的重大嫌疑。”

“检方申请对于王媛进行判定。”

“并且针对王媛所犯下的罪行,检方所提议的量刑是两年。”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王凯补充的是关于对王媛的量刑处理。

在检方陈述完毕后。

周广宇敲响法槌后开口:“现对本次庭审的内容进行总结。”

“诉讼方达成一致。”

“一:对于吴国兴杀害方智慧一审判决的量刑认为量刑较轻,申请撤销一审判决。”

“二:对于王媛在此过程中,认定其有过失犯罪的行为。”

“检方及诉讼方对于总结是否有异议?”

王凯:“无异议。”

苏白:“无异议。”

法槌敲响。

“检方及诉讼方对于总结没有异议,那么现针对第一点开始进行陈述答辩。”

“现在请诉讼方,对于吴国兴杀害方智慧一案,申请撤销一审判决的依据进行陈述,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依据或者提交事实证据。”

“好的审判长。”

苏白点了点头

对于撤销一审判决的法律陈述还是很简单的。

因为相关的证据,检方和执法机关都已经准备的妥当了。

关键点主要的还是从一审判决中的主观性方面,以及当时一审时对方诉讼代理律师的观点以及答辩角度来进行陈述。

苏白早就已经提前准备好了诉讼相关内容。

将相关的诉讼内容从材料中取出来以后。

苏白开始陈述。

“审判长,我方申请先对整个案件的过程进行描述,并询问被诉讼方一些相关性的问题,将整个案件的脉络理清楚。”

“申请通过!”

周广宇敲响法槌,同意了苏白的申请。

在申请通过后,苏白看向吴国兴,开始陈述相关的事宜以及一审中的大致辩述内容。

“在本案当中,吴国兴故意杀人,这一点没有异议。”

“主要的关键问题是,吴国兴故意杀人是属于激情犯罪,还是有预谋杀人。”

“根据执法方和检方提供的证据。”

“原本吴国兴的目的,是寻找王媛,伺机展开报复行为,同时,吴国兴的身上揣着一把刀身将近15厘米的刀具。”

“这一把刀身将近15厘米的刀具,最后是进入到了方智慧的身体,是导致了方智慧身亡的主要凶器。”

.

….

“一审中,吴国兴的辩护律师辩护的观点是,吴国兴属于激情犯罪,原本并没有杀害方智慧的想法,只是由于自身的性格因素以及当时爆发的恨意和其他因素。”

“导致伤害了无辜的方智慧,属于典型的情绪性犯罪。”

“但是在这里我想进行反驳,并想请问吴国兴的辩护律师。”

“无论吴国兴是不是属于激情犯罪,仅从犯罪的结果来看,他是不是使用刀具伤害了无辜的方智慧,导致了方智慧的身亡,并经过法医鉴定方智慧身亡的直接因素是吴国兴的伤害行为?”

“是的。”

叶华微微点了点头,这一点是有着强有力的证据表明的,反驳不了。

听到叶华开口承认,苏白又继续开口:“根据法律的定义。”

“认定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判处较轻行为有以下观点:”

“一:处在防卫当中的故意杀人。”

“二:义愤杀人,指的是被害人有重大犯罪行为并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遭受到了他人的故意杀害。”

“三:激情杀人,本身无故意杀人的倾向,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将被害人杀害。”

“激情杀人还包括了以下必要条件。”

“(1)必须是因为被害人的严重过错而导致犯罪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2)行为人在强烈的情绪波动下丧失了理智或者是丧失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须是在激愤的情绪下,当场实施的行为才属于激情杀人。”

“四:受嘱托杀人.….”

“.….”

“根据一审中的判定,吴国兴所适用的是第三点激情杀人。”

“在本身无故意杀人倾向的情况下,是被被害人挑逗或者是激怒,从而失去了理智,失控将被害人杀害。”

“我想请问被诉讼方委托代理律师,你方的辩诉观点是这样吗?”

叶华点了点头:“是的。”

“吴国兴虽然说持有刀具,但是一开始的主要目的是打算针对王媛进行冲动犯罪。”

“针对杀害方智慧的行为是典型的情绪性犯罪。”

面对叶华的回答,苏白继续开口

“针对杀害方智慧的行为是典型的情绪份犯罪,那么请问依照法律,方智慧对吴国兴进行挑逗或者是辱骂,导致了其丧理智吗?”

“根据执法方提供的证据,当时的方智慧应该是在劝阻吴国兴吧?”

“执法方并没有提及到方智慧在劝阻的时候对吴国兴有任何辱骂或者是其他的激动行为。”

“请问被诉讼方代理人,你是如何判定被害人方智慧对行为犯罪人吴国兴的挑逗和激怒呢?”

这个问题就属于这场官司中最核心的问题。

激情犯罪是有着法律准则和法律的具体解释描述的。

不是伱说激情就激情.…

苏白看着叶华,等待着对方的回答。

而面对苏白的询问,叶华微微皱了皱眉。

他不是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而是在思考回答完这个问题怎么去应对苏白接下来的进一步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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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第180章 判你无期徒刑咋了?该判!

这个案件的证据已经没有什么可推翻的。

杀人证据存在。

事实依据完整,证据链确凿。

虽然在当时的过程中,没有摄像头,但是根据口供,凶器等事实确认,不可能反驳。

至于苏白所说的激情犯罪的申请驳回。

叶华当然清楚怎么反驳。

但作为一流律师的他,很清楚,自己的反驳很容易被对方驳回。

同时,从上一次一审判决的情况来讲。

判定激情犯罪的最主要因素是,吴兴国的口供以及自身的情绪状态和诡辩的角度。

从吴兴国的口供中,以及对吴兴国的主观目的,来对当时的情况进行说明。

最后一点,从辩诉的角度来进行出发才是最重要的。

这种辩诉的方法,在一般的律师面前,可行。

但也只是在一般的律师面前可行。

毕竟对于律师来说,临场的反应很重要。

可是这种辩诉,对苏白不行。

为什么?

因为他了解过,苏白作为南都的知名刑事律师,面对这种答辩,太容易进行反驳了。

对方完全熟知各种刑事条例,并且能够将其运用到庭审当中。

更何况。

苏都高级法院接受重新对吴国兴的案子进行审理是为什么?

就是因为认定,一审判决的时候,有一定的遗漏和问题。

要不然的话.高院方面也不会接受二审上诉的请求。

他作为吴国兴一审判决的诉讼代理人,当然清楚遗漏和问题在哪里。

如果苏白针对这些遗漏和问题进行反驳。

他还真不知道怎么继续辩诉了。

想到这里,说实话,叶华也没有想明白怎么在回答完苏白提出的问题后,应对苏白的下一波攻击。

“算了算了,暂时不想那么多。”

叶华在心里默念。

现在只能就着苏白的问题继续往下进行陈述。

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反驳回去。

万一对方是徒有虚名呢?

那他不就赚了。

理清楚目前的情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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