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133节

在公诉律师郑立军和辩护律师姜民两人之间的辩诉中。

目前,姜民占据了一定的上风。

因为郑立军被带偏了,跟着姜民的节奏走了。

当然。

这也能够理解,姜民的辩诉有理有据,想要从刚才的那两点来进行破除的话,肯定是不太行。

所以.…

郑立军就想要通过其他方面来针对秦小峰的罪行进行控诉。

但是却被挡了回去。

在姜民陈述完以后,郑立军看向了苏白的方向,深叹了一口气。

他作为公诉律师,不一定能打的过姜民。

可是苏白作为顶尖的刑事律师,那可说不定了。

.

….…

与此同时。

被告人席位上的秦小峰眼睛一亮,他对于法律不是太懂。

但是他也知道,原本二审的判决已经定下来了,可是又弄过来一个什么再审。

肯定是对他不利的。

姜民作为他的辩护律师也和他说过,这一次的再审,让他做好心理准备。

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

自己这边,是属于占上风的.….

一开始,面对指控时,秦小峰还悬着一条心,可是现在,悬着的心落地了不少。

家属席位上的万玉萍也是同样如此。

目光死死的盯着苏白,眼中流露出很深的埋怨。

伱牛啊.…

虽然说你牛.…可是现在不是还是我们占了上风嘛。

在姜民陈述完毕,万玉萍得意的笑了笑。

这场庭审,估计没什么太大问题了。

那个苏白,不一定能打的过他们请的律师。

姜民:.

你们吹牛,别带上我.…..

….…

相比较万玉萍而言,秦安海就相对冷静的多。

毕竟

他心里很清楚,目前庭审上,看上去是他们的辩护人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可是那是面对公诉人。

真正的难题是,面对苏白的控告。

没看到.苏白把不利于庭审的何辉都弄走了嘛

所以,对于接下来庭审的情况,秦安海的心,还是悬浮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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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

115.第115章 钱一分不要,要的是法律的尊严

审判台席位上。

于彩霞在听完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论述以后,简单的进行了一下整理。

随后看向了苏白。

“请问被害人一方,你方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苏白将刚才的姜民说的关键点都已经做好了整理。

微微抬头。

“审判长,我方需要进行补充。”

“好的,请陈诉你方观点。”

面对于彩霞的同意,苏白继续开口:

“关于刚才公诉人已经提到过的,我就不再提了。

但是关于被告方律师的发言,我想要表达几个观点。”

“第一:我需要强调的是,当时秦小峰的杀人地点是在马路上,白天,上午十点左右,这个时间点,马路上还有行人。”

“光天化日,丝毫不遮掩,不回避,直接在马路上将一名孕妇连捅五刀,致其死亡。

这种虽然说不是蓄意谋杀,可是这种在大庭广众之下使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来进行犯罪行为,不管是蓄意谋杀,还是激情犯罪,那么对于社会的影响来说,都是巨大的!

都必须要从重从严判处!”

“第二点:我想请问被告方律师,被告方律师刚才表明了,秦小峰在第一时间没有得知陆影的孕妇身份。

第一时间的这个说法.…就很模糊两可。

我想请问被告人律师,第一时间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秦小峰先前不知道陆影的孕妇身份?

但是!

根据口供和证据显示,陆影在被秦小峰捅伤的第一时间,就告知了秦小峰她的孕妇身份,并请求秦小峰不要继续伤害她。

所以这个第一时间是指什么时间?

好!

算是指秦小峰,挥刀的第一时间不知道陆影的孕妇身份。

可是在这个连捅数刀的过程中,陆影已经表明了自己认错的态度,和提出来了自己是孕妇的身份。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秦小峰选择继续挥刀,属不属于已知情况,而选择继续犯罪?

已知对方是孕妇,而选择继续犯罪,那么该不该从重严判?”

“第三点:根据被告方律师的陈述。”

“主要的辩护观点之一是,秦小峰属于激情犯罪,不是进行谋杀,可是情绪性犯罪,所造成的后果,是一尸两命。”

“是面对一个陌生的孕妇,发生了口角,就取刀杀人!”

“根据被告方辩护律师说的,秦小峰属于犯罪心理学的激情犯罪,秦小峰刚成年,这种心理是一种正常的情况,可是其他人在刚成年的时候在车里放刀?”

“面对口角争执,直接取刀连捅数刀?!”

“秦小峰是刚成年,可是这不是情绪性犯罪的借口!

作为一名十八周岁的成年人,理应有自己的独立思考的能力,这个是否是刚成年没有任何的关系。”

“既然已经达到了成年的年龄,那么在法律上应该属于平等的权利!”

“不能以单个人的心理,来表明大众的心理。”

“对于被告方律师的观点,无论是从客观的角度还是从主观的角度来说,我都不赞同!”

苏白在陈述完以上的观点以后,继续开口施加压力。

“同时,对于秦小峰自首这件事情,我也有疑惑。”

“案发当天,是在当月22日上午十点。”

“根据执法方提供的证据证明表示,秦小峰是在当月24日的下午前往附近执法部门的过程中被捕。”

“其中,根据秦小峰的口供得出,他是准备进行自首的。”

“被告方认定秦小峰有自首情节的认定,应该是根据自首情节中的:犯罪人在逃跑后,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以准备投案,或者准备投案的过程中,被执法机关捕获的,应认定自动投案。”

“可是.”

“我了解的情况不是这样的。”

“审判长,根据我方已经提交相关的执法人员的口述证据表明了,当时秦小峰在附近执法部门的路途中被捕时,有明显的抗拒心理。“

“并且进行了一定的反抗。”

“最关键的一点是!”

“执法方没有将这一点表述进自首的相关材料内,明显属于违反了相关程序。”

“我方认为,执法方材料程序违规,通过这一点,并不能够认定秦小峰是自首主动投案。”

苏白对于一审时候的判决有过了解。

一审判处死缓的主要观点就是秦小峰有自首情节。

可是一个刚成年的大学生,激情犯罪以后,而又被父母富养独宠,苏白根据以往的情况进行判断。

要么。

会在第一天内进行投案自首。

要么直接不会投案,而是心里有些犹豫,挣扎,反抗。

过去了两天才投案自首,并且是在路途中抓获的,显然不是太正常。

所以,他让李雪珍进一步的去了解了自首的详细过程。

李雪珍凭借着强大的关系网和背景,很快调查出来事情的真相,果然,和他想的一样,其中有疑点。

最重要的疑点就是这点——既然是自首,既然是坦白主动投案,那为什么会有反抗逃跑的行为.?

并且!

最重要的一点是!

这个反抗逃跑的行为,没有被执法方记录在内!

为什么没有记录在内?!

按照执法方的流程程序来讲,这一点儿是必须要进行记录的。

为什么没有记录在内,这一点关键的问题,想必也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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