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配的爸爸 第687节

按照作者的意思,这是他的小说世界,不需要附和事实。

不过好在有444在,444不管到哪个世界,都会成为这个世界的百科全书。

“小4,那边山崖下有条河,我想去洗个澡,然后我们去抓几条鱼。”顾希道。他现在穿着一条兽皮短裙,短裙就到大腿的位置,短裙里面倒是有条小内裤,这内裤像是婴儿的纸尿裤,还是齐筠发明的。就是一条十厘米宽的皮,两端撕开成两条带,然后穿的时候从腿间穿过,两端的带子绑在腰边,简单来说,就是一条简易版的丁字裤,只包的住唧唧的那种。

这该死的原始世界,没有布。

原主的皮肤很白,出嫁前有族长阿爸保护、出嫁后,有白这个丈夫打猎。

再看上面,是一件皮拼凑的背心,而脚上,是一双草鞋。这放在现代世界,就是野性美啊。顾希和444摘草药摘了好一段时间,附近都没有看到小溪,却没有想到在山崖下看到了。这下,顾希忍不住想要洗个澡了。现在是原始世界的夏天,原始人没有每天洗澡的习惯,原主也好几天没洗澡了。

“哎。”444换了个形态,变成了白鹤的形态,然后顾希抓着444的两个爪子,两人飞到了山崖下。

第三章 回到莫莫族

到了河边,顾希先撤了身上的皮裙和背心,然后赤身坐在岸边,打算先改一改他的皮裙。他把丁字裤撕开,从上面扯下一条细细的皮绳,然后用皮绳把皮裙的裤裆处锋起来,这样皮裙就成了裙裤。接着顾希把裙裤、背心、丁字裤放到水里洗了洗,没有肥皂,怎么洗都带有一股子的味道。不过顾希不强求,等他灵魂适应了这具身体,修为就会慢慢的恢复,到时候他施个净身咒,身体就干净了。

“小4,我去洗澡了,你去抓点吃的。”顾希道。

“哎。”444飞起,飞到了河中央。只见它才飞过去,就抓到了一条大鱼,它嘴巴里叼着鱼,飞到了岸上,然后愣在顾希晒衣服的旁边。

顾希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称赞:“果然是扑鱼小能手,我倒是忘记了,你是鱼类的天敌啊。”

444笑的羞涩。

当然,它的笑容顾希是看不见的。

“不用抓太多,够我填饱肚子就行了,你去附近找找看,有没有能打火的燧石,顺便看一下附近的情况,再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吃的。对了,尤其是野鸡和兔子,帮我注意一下。”顾希道。

“是。”444抓了四条鱼,扔在岸上就飞走了。

原始人打猎也许很厉害,他们有一股拼搏的力气,但是鱼这种滑溜溜的东西,他们不会抓,所以很多部落附近的动物吃光了,但是鱼还有很多。

还有,鱼有刺,他们吃东西是大口大口的吃,也容易被鱼刺卡到。

原主身上倒是不脏,他曾经那么骄傲的一个人,非常的注意形象,怎么会允许自己脏脏的?顾希在小溪里泡了一下身体,又用双手在身上使劲的搓了搓,然后用水冲一冲就上岸了。因为是夏天,阳光很好,但小背心和皮裙裤还没有干,所以顾希也没得穿,他只能遛鸟。

在这个世界,遛鸟也不是可耻的事情。

“小4,你在找的时候注意一下,有没有苎麻。”顾希道,“我能不能穿上布衣布裤就靠你了。”

“哎,我知道了。”444回复。

顾希把四条鱼洗干净放进空间里,444还没有回来。他这个样子也不能跑的太远,所以他就岸边搬石头,把大块的石头往空间里般,他打算在空间里先用石头堆一个灶头。根据原主的记忆,部落里没有铁器,锅是石锅、刀是石刀,不过木桶、筷子、木碗、木杯倒是有了,多亏了齐筠。

顾希心想,如果没有齐筠,他还得自己弄这些东西出来,有了齐筠,他就现用了,不会引人注目。

等顾希搬的石头在空间打了一个简易的石灶,444还没有回来。于是顾希在周边的林子里捡柴,顺便捡一些干枯的草。

“宿主,我找到了一片竹林。”444道,“这里有很多的笋。”

顾希一听,马上回去把半湿的背心和裙裤穿上:“你来带我。”

“宿主,我发现这个竹林里有不少的竹林鸡。”444又道,“还有鸡窝。”

“竹林鸡?是什么意思?野鸡吗?”顾希问。

“就是专门在竹林里生长,专吃竹子里的虫子、夜色植物的叶子的。”444道,“这里有好多蛋,但是有一只鸡被我弄死了,其他的鸡逃走了。”

“你把鸡拎过来,鸡蛋先放着,来接我。”顾希道。

“来了。”

过了一会儿,444用嘴巴叼着鸡翅膀过来了。不得不说,444的用处很大。仙鹤在空中飞要找吃的东西非常的方便,如果是人类在地面走,会碰到各种危险,找吃的就困难了。

在原主的印象中,不是吃肉就是吃野菜,几乎没有别的食物。还有蛋,不过蛋还是看运气的。

等顾希被444带到之后,马上把两窝竹林鸡蛋收进了空间,顾希道:“以后这孵小鸡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是的宿主,我一定好好的孵小鸡。”对于宿主交代的事情,444一向觉得很光荣,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跨种族啊。

这片竹林很大,要把这里的笋挖光有些困难,不过顾希也不急着挖光,反正以后让444飞来解决就是了。他让444换成人类的形态,和他一起挖笋。

原始人是不吃笋的,他们不知道笋可以吃,所以就算竹林里有人类留下的脚印,也没有他们挖过笋的迹象。不过,既然有人类的脚印,不知道附近是不是有部落,或者是有兽人路过这里去打猎的时候留下的脚印。

放在现代,很多人只知道冬笋和春笋,很少有人提起夏笋的,但其实,夏笋如果弄得好,味道也是极好的。

夏笋在市面上很少,有三个原因。

第一,夏天的山林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蛇类特别多,而现代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当然不愿意在炎热的夏天,冒着危险去山林里挖笋。

第二,夏笋因为出土比较快,一般都能出土50厘米左右,吃起来有点老了。

第三,是味道,夏笋的味道有些甘苦。

但是,作为一名神厨,顾希是很会处理夏笋的。夏笋虽然出土比较长,看似老了,可如果用来制作笋干,笋干烤肉吃起来非常有嚼劲。而且,制作笋干的时候,是先把笋下水煮水,然后再到太阳下晒干,而笋下水再晒干,就没有甘苦的味道了。

顾希和444连午饭都不找了,一直挖到下午四点,两人一共挖了150来颗笋,一颗笋有四五斤,这加起来的有六七百斤了。

挖好笋,顾希肚子很饿了。

原主是昨天早上逃走的,逃走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什么吃的了,唯一的一块肉干,他昨天晚上已经吃了。

“小4,咱们去找找有没有猎物,有的话你变成霸王龙去猎几只,猎来我们就回去吧。”

“哎。”

444带着顾希,飞到了山林更深的地方,然后开始找猎物。

“宿主你看,这边有犀牛群。”444道,“在喝水。”

犀牛生活在有水源的地方,这里附近有顾希刚刚洗澡过的小河,而这里是属于小河的下游,难怪有犀牛。

这会儿天色有些暗了,犀牛在晚上有独居,444指的那只犀牛,刚好只有一只。不过就算有很多只,以444的王八之气,也不用害怕。

这只犀牛在犀牛中不算大,长约3米,高约1米5,大概有5000斤左右。犀牛体肥笨拙,但是它们的攻击非常的厉害。不过,再厉害的犀牛,也不是草原霸主、充满了王八之气的霸王龙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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