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兽人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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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恶趣味是要付出代价的 ... (已补)

恐鸟这种生物特别的可爱,它们的羽毛和干旱草原的衰草相似,是一种温暖的黄色,当然,在鸟类身上是温暖的保护色,对于草原而言,这种颜色就代表着贫瘠。

在到达金熙刚刚命名为朔蒙荒原的干旱草原之前,他们还要穿越一个天然山洞。这座山洞是需要窥探朔蒙和前往圣地时,洛蒙的秘密途径。交出这条路径代表着洛蒙的诚意,因为如果金熙将山洞泄露给朔蒙,洛蒙就将面临被入侵的威胁。金熙除了朝拜圣地,还要记录沿途的山川地理。比蒙部落的姓名体系,都是在他来之后建立的,有些因为音近汉语,就起了汉语名字,比如白翎,有的却因为不像是词组,所以是音译,他想要把姓名体系也建立起来,尊重姓氏表示尊重祖先,尊重祖先就会尊重历史,尊重历史就要尊重掌握历史的神庙祭司,金熙希望神庙能不仅是一个宗教组织,更是一个科学,文化,艺术的最高殿堂,成为延续文明的恒久丰碑,这样才能保证他的后代,在家族内部的腐朽消亡之前,保有崇高的地位。

想到这儿,金熙不由感叹一声,按照三月世界的历法,也才一个月零两星期,他的心态就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也许是他心里有过去所没发现的领导才能?只能说是环境逼着人进步,站到了冕下的位置,他就要用冕下的眼光来看待事物。

他们都携带了大量的便携肉干和食物,但是在进入干旱草原之前,还是要尽量通过狩猎来捕获食物。毕竟在朔蒙的地盘,比蒙兽人捕猎留下的气味都会带来巨大的危险。他们在行路的时候可以戴上香草掩盖,一旦狩猎,身体挥发大量的汗,在兽人灵敏的鼻子里就会像荒原的高速公路一样清晰。

在华黎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了山洞中的暗河,扎营的地方还有洛蒙兽人留下的痕迹。“这里面夏天很凉爽,我经常在夏天来这里消暑。”华黎有些得意地说,“这里是我发现的秘密支路,平时几乎没人发现过。”

“难怪看上去这么乱,原来全是你留下的。”金熙凉凉地指着地上的狼藉,兽人与兽人也有不同,华黎在照顾人的事情上,还真是大手大脚,比金熙还粗心。华黎抓抓后脑勺,讪讪地笑了。希斯洛和卡塞尔用长矛从水中捕来了细长的银鳞鱼,它们的鳞片细小而绵密,都不用刮鳞,放在火上烧的时候鱼鳞就融化成油脂,闻上去就非常美味。比蒙比洛蒙的另一个优越性在于更丰富完备的武器,除了赶路和驱逐猎物的时候会变成兽型,比蒙的兽人已经很少亲自用牙齿来撕咬猎物,他们更擅长人型时的武器攻击。用兽型捕猎虽然更方便而灵活,但是兽人的牙齿上会沾染野兽的鲜血,身体也更容易受伤感染。逐步转化为武器攻击,尤其是弓箭和各类陷阱的应用,比蒙兽人的寿命都无形中增加了。

金熙看着他们捕鱼的时候不禁想到,是不是最终有一天,他们的牙齿会退化到无法用来捕猎呢?不过估计这个进化的过程会持续几千甚至几万年,那可是和地球甚至比地球文明还要漫长的未来,他想的可太多了。

烤鱼的香气淡淡的传来,金熙这个甩手掌柜来到篝火旁,却有些愣神。四个兽人的面前都用木棍插着烤鱼,都没有动,显然是等他来选择。不过即使是少有人经过的山洞,你们也不用脱得这么干净吧,一个个都软垂在两腿间,展示的太大方了吧。金熙摸摸鼻子,就算是个迟钝的男人,此情此景,他也有点回过味来。华黎专宠了好几天,最先拿起自己的烤鱼吃了起来。希斯洛看了看纳兰和卡塞尔,用一种有些哀怨有些调笑的眼神看了金熙一眼,也拿起了自己的烤鱼。

卡塞尔屈起膝盖,双手盘在膝头,把脸埋在了膝盖里,耳朵在火光的照射下也显得特别的红。纳兰偏头看着山洞的墙壁,不发一语的样子。金熙拿起烤鱼,真是味道鲜美动人,入口即化,这种口感,金熙忍不住眼睛看了一眼纳兰胸前粉嫩的所谓“茱萸”,感觉自己的身体也有点微微发热了。

四个铺盖围绕在篝火周围,以篝火为中心向着四个方向,金熙的铺位在卡塞尔和纳兰之间。洗漱整理之后,希斯洛调暗了篝火,只剩下炭红的火种,方便明早重新点燃。幽暗又能看到朦胧的人影,金熙躺在兽皮上,看着暗淡的篝火,突然感觉一只手摸到了自己的腰。金熙转身,手掌抚摸对方温暖的身体,手引着对方的手握着自己火热的肉棍,自己也把玩起对方形状美好的热物。“这几天,忍得很辛苦吧?”习惯了当众宣.淫,金熙也变得厚脸皮了。对方蹲坐在他两腿间,手臂搂着金熙的脖子,将自己的乳头递到了金熙的嘴边,金熙吸啜着他乳头旁边的胸肌,发出响亮的声音:“恩?告诉我,想它不?”“想。”卡塞尔羞涩而微哑的声音,显然已经情动许久。碰到卡塞尔身体的瞬间,金熙发现一个让他有些得意有些自满也有些微妙难言的事实,那就是仅凭一只手掌触摸,他就能分辨出四个萨尔了。纳兰皮肤细腻,希斯洛紧实,华黎的饱满,卡塞尔的则炽热。他拍拍卡塞尔的屁股:“舔舔它。”卡塞尔恩了一声就要俯身,金熙却揉捏着他的臀部,“把腿跨到我的头上。”即使看不到表情,他也知道卡塞尔一定聋拉着耳朵,羞得浑身通红了。卡塞尔将自己的下身跨在金熙身上,肉柱硬挺着贴近腹部,悬垂的双球都能感受到金熙炽热的鼻息,他臀部翘起,头则低下,含住了金熙的龟头,先用嘴唇吸允舔弄了一会儿,然后慢慢把金熙的肉棍吞进喉咙。“嘶。”金熙舒服至极地发出呻吟,左手从卡塞尔的大腿绕过,搂住了卡塞尔因为跪趴而翘起的臀部,像是整个手臂扛着卡塞尔的大腿一样,整个胳膊都贴着卡塞尔温热的皮肤,手掌则肆意揉捏着卡塞尔的臀肉,右手则从卡塞尔两腿间穿过握住了卡塞尔肉棍。跪坐的时候是正握的姿势,跪趴的时候就成了反握,像是要从卡塞尔的肉棍中挤出牛奶一样,他用食指扳着卡塞尔已经湿漉漉的龟头,一直向两腿间压下,越压越硬反抗力度越大的肉棍在垂直指向金熙的时候,猛地弹回去,在卡塞尔的腹肌上打出啪地一声。

卡塞尔双手撑着头,尽力吞吐和金熙身高不成比例的粗大肉棍,能够感受到他的动作还很生涩,有时候牙齿会轻轻刮到金熙的龟头和包皮,让他浑身一阵发抖,但是更明显的感觉是卡塞尔私下里一定偷偷地“锻炼”过,否则不可能成功把金熙的肉棍几乎全部吞到喉咙里。金熙握着卡塞尔肉棍的根部,将他的肉棍扳到正对着自己,用舌头舔着卡塞尔的龟头,被他的舌尖分开的马眼流出潺潺的水汁,竟然有股淡淡的椰果一样微酸的甜味,虽然极淡,但确实存在。“最近吃了什么好东西?”金熙揉挤着卡塞尔的小球,滚圆还有弹性的部位被金熙使坏地轻轻捏住,卡塞尔含着金熙的肉棍左右摇摇,让金熙爽的狠狠捏了他的屁股一下,他知道卡塞尔肯定不肯说的,探手摸摸卡塞尔的后面,湿润的皱褶已经能够吞进一个手指,他推推卡塞尔的臀部,卡塞尔起身跨坐到他身上,黑暗中金熙能感觉到龟头顶到一处柔软的地方,然后慢慢深入,将肠壁扩张,冠状沟刮过内壁,深深地挺入卡塞尔身体深处。啪啪的撞击声很快在洞穴里响起,还激起了微弱的回声,听上去分外淫靡。金熙躺在那儿抚摸着卡塞尔的大腿,满足地听着卡塞尔的呻吟,比起华黎没有羞耻的放浪大叫,卡塞尔情动深处的呻吟像是小狗撒娇时的声音,又是另一种让金熙兽性大发的快感。随着卡塞尔起伏越来越快,,大腿渐渐变得湿滑,出了一层细密的薄汗。卡塞尔显然是想的狠了,平时总是任由金熙施为的他,拉过金熙的手握着自己的肉棍,卡塞尔起伏之间就自然被金熙的手掌玩弄,不过金熙恶劣的停在他的根部,并且松松握着,时不时就会像是松开。卡塞尔从鼻子里发出焦急的声音,握着金熙的手替自己来回撸动,但是这样他就维持不了平衡,节奏散乱起来。他被逼的只好祈求到:“金熙,帮我撸撸,摸摸我前面。”金熙很少听到卡塞尔这样情动哀求的声音,这一刻最是能感受到卡塞尔对他的感情,那种把自己全身的控制权都完全交托给金熙的感觉,他当然要满足自己萨尔的需求,手掌握住卡塞尔的龟头摩擦,让卡塞尔爽的声音一下子大了起来,后庭咬得更紧,金熙时而握紧时而撸动,卡塞尔两腿发颤,声音发抖,后面被狠狠地喂了个饱,啊啊地射了出来,金熙甚至听到了精液落在自己耳边的声音,胸口上也全是卡塞尔高潮的液体。金熙爱抚着浑身有些发抖的卡塞尔,卡塞尔餍足地贴在他肩头,喘息渐渐平息,这时候另一道呼吸声就显得特别明显了。

纳兰攀着金熙的肩头,亲吻着金熙的脖子。卡塞尔轻轻吻了金熙一下,将位置让给了纳兰。金熙探手一摸,纳兰的肉棍都已经汁水淋漓了,黑暗中纳兰连点声音也不发,只有急促的喘气声,金熙将他按在地上让他双腿都折到胸前,跪在纳兰身后,扶着自己的肉棍缓缓插进了纳兰的身体。纳兰细长的豹尾缠在金熙身上,即使被金熙顶撞得身体摇晃,也依然只是呼吸急促,不肯发出声音。金熙知道纳兰年纪最小,总有些小别扭,于是很坏地突然停下。“恩?”纳兰不自觉的就发出声音疑惑,等了半分钟也不见金熙动作,就想起身,金熙却按着他的大腿不让他动,纳兰难耐地收缩肌肉,后面缩紧了一圈,让金熙很想狠狠地操翻他,可是他今天要治治小黑豹的坏脾气,挪动腰部缓缓转动,刮擦着纳兰敏感的肉壁,就是不肯深入。纳兰“呜呜”地挣扎了几下,最后只好开口:“动一动。”“你就这么求我吗?”金熙低声问他。纳兰知道金熙喜欢什么样的回答,可是这个答案太羞耻了,他不想说出口,金熙缓缓把自己的肉棍往外抽,冠沟甚至离开了后面,缓慢的摩擦让纳兰更难以忍受了,他充满了委屈和可怜地说:“那尔,用你的大肉棍,填满纳兰的淫穴吧,里面好痒,好想被你操。”不得不说,这句小说里常出现的台词,由一贯冷着一张脸的纳兰用这样委屈可怜的声音说出来,清亮的嗓音带着难言的焦急和情欲,真是让金熙想忍都忍不住,他抓起纳兰的小腿,将纳兰修长的双腿提在半空,狠狠地操出密集的撞击声,顶撞的力道让纳兰身体前后晃动:“还有呢?”纳兰抓着兽皮,又不肯开口,金熙却再一次放慢了速度。纳兰呜咽着喊出:“哥,哥哥,再快点。”金熙的恶趣味终于得到满足,操弄得纳兰承受不住的呻吟起来,豹尾缠着金熙大腿的力道越来越紧,后面也不断收缩,突然急速颤动着缩紧,快感让金熙也把持不住,埋进纳兰身体深处达到了高潮。

纳兰用手臂盖着脸,羞到不行,只和金熙两个人的卧室乐趣,现在当着希斯洛这个正牌哥哥的面暴露出来,让他羞耻的尾巴都卷成一团。金熙过了性爱中那股恶劣劲儿,也有些不好意思:“别害羞了,你每次这么叫我的时候,都特别的容易射。”金熙忽然想到了神来一句,“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吗。”纳兰啪地打在他的额头,起身扑腾着跑回了自己的床铺。

“纳兰平时对我和白翎都不叫哥哥,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带着危险味道的声音在金熙耳后响起,金熙尴尬地揉揉鼻子,嘿嘿地笑了。“说实话,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啊?”希斯洛温柔的将鼻息喷在金熙的脖颈,金熙舔舔嘴角伸手握住希斯洛的肉棍:“你不是知道吗?”希斯洛回握住他的肉棍:“那要看你还有多少精力了,老公。”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除了华黎身上早就积累了好多吻痕,卡塞尔纳兰和希斯洛的身上也满是斑斑点点的吻痕,还有干涸的印记。骑上恐鸟的时候,金熙也感到疲惫了,一夜七次,那特么就是骗人啊,被萨尔们榨干的雄性,伤不起啊。

不过,嘿嘿,金熙贼眼扫过自己萨尔帅气的容貌和健美的身材,果然美人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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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歌铃 ...

放荡的洞穴旅程在十天之后结束了,他们终于到达了朔蒙荒原。说是荒原其实并不恰切,这里的草原同样茂盛,但都是看着就没有生机的枯黄色。洛蒙所在的洛蒙山脉就像是一道天然屏障,将丰沛的雨水阻挡在朔蒙荒原之外。拔起黄草,还能看到带着微微莹润白色的根芽,说明它们都是活的。更准确的说,这片草原的草已经进化成了这种需水极少的形态,而它们所能养育的动物也就更少,难怪朔蒙经常罹受饥荒。

骑着三米高的恐鸟,头上戴着草叶编织的草帽,五个人在荒原上以稳定的速度前进。横放S型的奎河远比金熙想的要长,正如他没想到山腹内穿行的山洞让他们走了将近十天,这个世界的居民对于世界的探索远比他想的大,在没有发明出车的时代,他们丰富的骑兽和乘禽种类让他们能达到很远的地方。

他们在荒原上走了大半天,主要是靠萨尔们的灵敏鼻子,但是金熙每隔一小时会放出自己的精神力,他精神力的探索范围现在能达到上百里,惊人的可怕。希斯洛他们能够防范兽人和野兽的靠近,金熙则主要监视是否有雄性和高空中的双头枭骑手。虽然他们身上都披着和草叶颜色一样的黄衣服,恐鸟这种当地生物也同样自然伪装,但是一旦被包围他们就会面临很惨的境况。

不过让金熙意外的是,他精神力放射出去之后,竟然吸引了好多只古怪的动物跟着他们。这个世界各种怪奇的动物有很多,比较奇特的是,猛禽猛兽都更亲近兽人,这些动物只屈从于实力强大的狩猎者。而具有爬行类特征和昆虫特征的生物,则喜欢雄性。鬣蜥鸟这种能够充当信使的草食动物就是被白翎吸引然后驯养的。而且能被雄心吸引的动物,都非常聪明。

不过和鬣蜥鸟小却威风的样貌比起来,后面这些动物实在让金熙感到深深的无奈。倒不是它们多丑陋恶心,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很像金熙小时候《宠物小精灵》这种动画里一种可爱的小精灵,粉红色的身体,大头娃娃一样的长相,占据了半个身体的蓝眼睛和一对软绵绵棉花一样的软脚,在地上轻盈地蹦来蹦去,像是一大团粉色的棉花糖。

“这是什么东西。”那些东西就跟在金熙的恐鸟后面,金熙挥挥手,它们就眨着卖萌的大眼睛“歌铃歌铃”的轻声鸣叫,声音比棉花糖还甜。“不知道,我们从来没见过这种动物。”离这里最近的居民是华黎,但是他也不是朔蒙,所以不太清楚这种东西。

“我觉得就算是朔蒙也未必知道他们是什么。朔蒙荒原上的生物都带有保护色,这种动物的颜色太鲜艳了,应该不是本地的生物。”金熙无奈地看着因为他们放慢速度说话,现在都飘到他身边的东西,这些棉花糖颜色粉嫩,实在太显眼了,如果一直跟着他们恐怕会引来朔蒙。谁知道金熙话音刚落,这些棉花糖就轻飘飘地歌铃歌铃,变成了特别自然的草黄色,轻飘飘坠在恐鸟的尾羽上,像是沾着的大团柳絮。

“它能听懂你的话!”希斯洛很吃惊,“兽人征服骑兽和乘禽都靠武力,雄性则不同,他们一般都是用艾露尼之力感召,而且这些动物都十分挑剔,像白翎的鬣蜥鸟就非常稀有。”

鬣蜥鸟能听到那种独特的石哨几百里之外发出的声音,还能识别不同的曲调,这才能一直跟在洛蒙使团身后,成为金熙的信使,让金熙羡慕了好久。不过这些棉花糖有什么用?看着实在太怪异了,变成草黄色之后像是弄脏的棉花球,看着更怪异了。

“你们说它们刚开始为什么要变成粉色呢,那么显眼?”卡塞尔忽然开口。希斯洛眼睛一亮:“是为了吸引我们注意!”

“这不废话么。”金熙无语,变成粉色吸引眼球,他也明白啊。然后他一拍脑袋:“靠,它们在对我示好!”据白翎说,鬣蜥鸟出现的时候,把脖子上一圈肉膜展开,像是一朵花一样在他面前跳舞,这种姿态和它们向雌鸟求爱一样,也是它们表示极度友善的姿态。难道这些古怪的动物也是在对金熙示好?

金熙伸手逗弄着这些小东西,它们有金熙四个拳头大,被金熙用手一摸就歌铃歌铃叫个不停,软绵绵的,当靠枕倒是很合适。金熙赶也赶不走,只好拉着它们一起前进,幸好它们轻飘飘的,不会增加恐鸟的负担。又走了一段时间,金熙习惯性放出力量探查,这一次,他终于注意到了这些动物的不同。

如果说碰到别的物体时,精神力就像手摸着石头,能够接触到表面,能够辨别出形状,却无法探入内部,那么这些棉花糖就是水,能够让精神力自如进入,而且在金熙放出精神力的时候,这些棉花糖很亢奋地飘了起来,歌铃歌铃叫的欢快,身体散发出淡淡的金色。

金熙握住一个棉花糖,手上力气稍微大了点,将它挤得有点扁,没想到它并没有痛苦的样子,眼睛像是粘在表面的图案一样,也变得扁了。金熙用力揉捏了几下,这些小东西还很开心地歌铃歌铃叫着,短短的没有手指的小手和小脚把着金熙的手不肯松开。金熙试着用艾露尼之力往这些小东西的身体里探寻,但是他试了很久,仍然像是把手伸到水里一样,你感觉得到水,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东西了。金熙松开手有些气馁,弹了弹这个小东西,然后他注意到了一些不同,那就是它并没有被弹得飘起来,而是在恐鸟的背上缓缓地滚动。金熙将它举到空中放下,发现它缓缓地沉了下去,如果说一开始像是棉絮一样轻盈,那现在就像是吹满了二氧化碳的气球一样略沉,飘久了就会落下来。

金熙眯起眼,他夹紧恐鸟,确保在行进中不会掉下,抱着这个小东西不断地搜索它的身体内部,随着时间越来越久,他渐渐摸清了那种感觉,艾露尼之力像是灌水一样灌入它的身体。等金熙睁开眼,这个小东西已经不可抑制地变成了粉红色,还微微泛着红,像是喝醉了酒的模样。它醉醺醺地跳起来,身体左摇右晃地,蹦到了尾羽上的同伴们中间,剩下的五个小怪物亲密地凑过去,奇妙的事情发生了,第一个小怪物的粉色变淡了,其他的几个反倒变得略微发粉,它们就像吃饱喝足了一样,瘫在了恐鸟的尾羽上,舒服的叫声都变成了“歌~~~~铃~~~~~”

这种以艾露尼之力为食的动物引起了金熙的巨大好奇,他将它们命名为歌铃,本来想编个编号的,不过它们一旦混在一起就成了一模一样,金熙只好放弃了,任由它们坠在身后。能够以艾露尼之力为食,这种动物肯定有其不凡之处,估计也和艾露尼之力有关,金熙一路上进行各种实验,不知不觉暮色就已经到来。

六个歌铃飘在金熙的身体周围,金熙现在已经彻底拿它们当宝了。刚开始的时候它们并没有显示出任何能力,不过金熙不厌其烦地为每个歌铃注满艾露尼之力来测试它们,最终这些可爱的小东西都变成了醉醺醺的粉红色,而变化也逐渐清晰,它们就如同金熙延伸出去的肢体一样,金熙居然能够感觉到它们在体外的存在,就像是操控自己的手臂一样,估计兽人的尾巴也是这种感觉。更神奇的是,歌铃并不只是像是身体,它们还能成为金熙释放艾露尼之力的基点,能够和金熙的艾露尼之力共鸣。

这简直就是魔法师的法杖,它们成倍增加了金熙的战斗力,第一个歌铃的递增效果最明显,然后逐个递减,但是总和也达到了金熙过去能力极限的十二倍。金熙猜测它们的妙用远不止如此,但是只是发现的能力,就已经足够让金熙心思若狂了。金熙这次释放艾露尼之力,感应到了足足上千里的范围,本来正欣喜抚摸着歌铃们的金熙,忽然面色一滞,然后玩味地微笑着,看向了千里之外的地方。

“怎么了?”希斯洛注意到了金熙的变化,往常这个时候,他已经要拉着一个人滚兽皮了。“你们先睡,我要等一位客人。”金熙抚摸着歌铃,笑得特别温柔。然而说了这句话之后,过了将近两个小时,也没有人到来。他们几个也赶了一天路,华黎和纳兰坚持了一个小时就睡着了,只有卡塞尔和希斯洛还坚持着,不过卡塞尔也困得直打瞌睡,这时天空中传来一声尖利的鸟鸣。四个人都猛地惊醒,而这时金熙已经走出了帐篷外。

盘旋的金翅大鹏上跳下一个兽人,他长得极英俊,身材健美,在银月和唐月的双辉中泛着油光,他手中握着一把寒光熠熠的青铜长刀,威风凛凛。看到金熙笼着身上的长袍,不胜晚风般柔柔弱弱的样子。他手指摩莎着刀刃,凶狠地看着金熙。

“你叫什么名字?”金熙用受伤的手挽着衣服,虽然伤口已经愈合,但是还是能看出不太灵便。

兽人并没有回答,他平端手中的青铜长刀,向着金熙急速冲来,这短短的距离,几乎不到一秒就能到金熙的面前。华黎拿出嵌满了金属尖刺的狼牙棒,猛地迎上了那个兽人。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几天又要忙了,我尽量忙里偷闲保持日更,如果要断更我也会尽量请假说一声,不过如果我一直木有出现,大家不要生气~~~

宿舍有爱小剧场,我们换宿舍了,住了两年的宿舍要抛弃鸟,我的宿舍正对着公用厕所,两年来宿舍成员变来变去,一直没变过的只有我和小W哥,站在门口我忧桑地说:“唉,作为厕所门神的我们,终于要离开了,好忧桑。”小w哥忧桑地说:“只是从二楼厕所对面换到一楼厕所对面而已,忧桑你大爷!”

宿舍有爱小剧场,因为提起了厕所门神的这个概念,小W哥非坚称自己是秦叔宝,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当神荼郁垒,吵得正开心,老K指着我们说:“你们俩一个土肥圆咸二,一个冻条硬基,注定看一辈子靖国神厕,不用争了。”

会不会有一天别人问反转兽人的主角是谁,你们会回答小w哥呢。。。

好多同学去邮箱的时候,都跑错到163去了,我也不知道为啥同名同密码在163也能开,不过请大家注意简介最后一行的邮箱地址和密码,不要走错,不要忘记大小写。而且邮件都在已发送里,不在发件箱,不要找错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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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龙雀 ...

华黎是兼具力量和技巧的顶尖兽人,对上这个家伙仍然颇为棘手。这个朔蒙兽人的战斗方式非常凶悍,可以说悍不畏死,颇有些以命换命的气势。之所以是有些,是因为他手中的青铜长刀实在是一把利器,现在看来肯定不是青铜材质,应该是某种独特合金。华黎的狼牙棒也是他的部落费尽心力铸造的强大武器,却连上面的钉齿都被长刀劈掉了一大片。有了这把武器,很多以命换命的打法就成了十拿九稳的战技。鏖战十多分钟后,金熙就让希斯洛顶了上去。

华黎很有些不满,他如果拼尽全力,同归于尽绝对没问题,即使战场相逢,牵制住朔蒙兽人也绝对能够胜任。“别着急,今天又不是生死相搏。”金熙安慰他。比起华黎大开大合又悍中有巧的战斗,希斯洛则将技巧发挥到了极致,他手中的武器是一把短矛,长度只有一米二,但是却连一个缺齿都没被磕出来。华黎更适合做一柄战场上的尖刀,深深扎入敌人的心脏,而希斯洛才是适合牵制住最强敌人的合适人选。在近身交战时,希斯洛无论是手,臂,肘,肩,背,腰,腿,膝还是脚,全身上下都参与战斗,让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全面被牵制住。

金熙拍拍手,希斯洛迅速抽身而退,从这一刻就能看出明显区别,华黎是在希斯洛的接应下才全身而退的,希斯洛则不仅能够插进华黎和朔蒙的战斗节奏,还能从容退走,这份对战斗节奏的把握是十分难得的。如果说华黎是主力战士,希斯洛是场控,那么纳兰就是游戏中的盗贼角色,希斯洛技巧超群,仍然短兵相接,而如果纳兰近身,是根本不会和敌人接触的。朔蒙兽人被纳兰缠在身边,打了半天都打在空处,不由越发焦躁。纳兰游走半天,竟然都没和朔蒙兽人短兵交接,就直接被金熙招了回来。纳兰不由有些羞赧,虽然依然是神色冷冷,但是握着匕首的手却不甘心地几次握紧。

“没有必要。”金熙已经看出来了,华黎能够以命换命拉着朔蒙兽人同归于尽,纳兰却能以伤换伤,以自己的小伤换取朔蒙兽人的大伤,换一个稍弱的高手,怕就会被他在游斗之中抓住机会一击毙命了。也只有这个朔蒙兽人兼具武力和武器的双重极致,才能让纳兰久久不能得手。金熙的死命令是绝不许受伤,所以无论华黎还是纳兰都没拿出最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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