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资本家 第380节

看着下方来往的人群,爱丽丝惊讶的向叶思文问道:“叶先生,你是怎么做到的?”

“哈哈哈……”

看着惊讶的爱丽丝,叶思文得意的笑了,他说:“爱丽丝,这是一个秘密,你以后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在叶思文和爱丽丝的头顶,一艘飞艇正慢慢的在空中行驶,飞艇上吊着一根黑色的绳索,一头挂在飞艇外部的挂钩上,一头捏在叶思文的手里。

由飞艇的动力是人力,所以行驶是发出的声音很小,再加上马尼拉城的喧哗,几乎很少有人注意到头顶上有东西。

紧张的爱丽丝更不可能发现这些,她只是感慨于叶思文的神奇,根本没有注意到叶思文手上黑色的绳索,她只是认为,叶思文一手举起,那是在做法。

叶思文保持了一阵飞翔,略微感到手有一点发酸,他摇了摇手中的绳索,然后向爱丽丝说道:“爱丽丝,抱紧我,我们要降落了。”

紧张得不得了的爱丽丝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双手紧紧的抱住叶思文的腰,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掉下去。

叶思文被爱丽丝抱着,心中那个美啊!就算手要酸麻几天,也值了!

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没有了,因为叶思文和爱丽丝降落在了大街上,叶思文放了绳索,天上的飞艇立刻掉头离开,没有一丝一毫的破绽。

在街上的看见突然从天下下来两个人,都呆了,纷纷围观,只见是一对帅哥美女,人群中都发出惊叹的声音,更有人认为叶思文和爱丽丝是天上降下来的神仙,立刻跪下对叶思文和爱丽丝顶礼膜拜。

被人当猴子看,这种感觉可不好,叶思文拉着爱丽丝,道:“我们走!”

叶思文说完,拉着爱丽丝,破开人群,向那最繁华的地方跑去。

叶思文指着远处舞龙的队伍,道:“爱丽丝,你看,我们大明的龙!我们大明人都是龙的子孙!”

今晚马尼拉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舞龙的队伍了,一条威风凛凛的火龙,被三十六个壮汉举着,在马尼拉的大街小巷穿梭,火龙的四周,还有举着云灯的队伍,他们为舞龙的壮汉提供照明,在云灯队伍的中间,还有敲锣打鼓的队伍,他们为舞龙提供音乐,壮声势。

三十六个壮汉举着火龙在云灯里上下穿行,时而腾起,时而俯冲,变化万千,两旁观看的人不时扔一挂鞭炮或者一朵焰火,烟雾撩起,大有腾云驾雾之势。

在舞龙队伍的后面,是舞狮队伍,十二只狮子,十二种颜色,每一只狮子代表一个月。

既然是重大节日,舞狮自然表演的是武狮子,武狮子的难度较大,要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踩球、采青、过桥板、爬上爬下都是小儿科,人们还在路上设置了梅花桩,没有一点技术的舞狮人,可是不敢轻易上梅花桩的。

舞龙队伍和舞狮队伍的精彩表演已经深深的吸引了爱丽丝,她好奇的看着舞龙和舞狮的队伍,向叶思文问道:“叶先生,你能说说这些东西代表着什么吗?”

在喧闹的人群中,叶思文大声的解释道:“我们华夏人,以龙为图腾,我们把龙视为吉祥之物,每到重大节日,只要有我们华夏人的地方,都会组织舞龙,用以祈福、消灾。”

“可是在我们西牛贺洲,龙都是坏的啊?”爱丽丝有些不解的问。

叶思文笑了笑,道:“这就是我们东西方的差异啊!”

爱丽丝点了点头,指着舞龙队伍后面的舞狮队伍,问道:“叶先生,那些毛茸茸的东西又是什么?看起来好可爱哦?”

“那是舞狮!”叶思文解释道,“狮子在我们华人的心目中是瑞兽,我们华人,在春节和喜庆活动中都要舞狮,舞狮象征着吉祥如意,同时也寄托我们消灾除害,求吉纳福的心愿,你看,十二只狮子,每只狮子代表一年中的一个月,它们会守护我们华人整整一年。”

爱丽丝听了叶思文的解释,笑着说:“你们华夏人的东西,真是有意思。”

“爱丽丝,你喜欢我们华人的节目吗?”叶思文大声的问道。

爱丽丝点了点头,道:“很美丽,很漂亮,我很喜欢!”

两人跟在舞龙和舞狮的队伍后面看了许久,叶思文略觉有些无趣,他拉起爱丽丝的手,道:“走,爱丽丝,我再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叶思文说完,也不顾爱丽丝的感受,拉着爱丽丝,“蹬蹬蹬”的向马尼拉的市中心跑去。

俗话说有了第一次就不怕第二次,爱丽丝被叶思文拉了手,搂了腰,现在再被叶思文拉着疯跑,自然也没有什么压力,她不断调整步伐,尽量跟上叶思文的脚步。

不多时,叶思文便带着爱丽丝来到一家酒吧的外面,酒吧的名字叫狂野,是一个英国人开设的,库福尔的老乡。

叶思文看了看爱丽丝,问道:“爱丽丝,你以前一定没有进过酒吧吧?”

“从来没有!”爱丽丝咬着嘴唇说,“我父亲说酒吧是下等人去的地方,我们是王室,不应该去这种低等的地方。”

叶思文指了指酒吧,问道:“想进去吗?”

“我真的可以进去吗?”爱丽丝小心翼翼的指着酒吧,有些犹豫。

叶思文拉起爱丽丝的手,道:“有什么可不可以的,你既然敢独自一人来到马尼拉,那你就应该体验一下平民百姓的生活。”

叶思文说完,也不顾爱丽丝反对,直接拉着爱丽丝,进入了嘈杂的酒吧,酒吧里有振聋发聩的打击乐,有吆五喝六的划拳声,还有为扳手腕加油的声音,这里是平民的世界,这里是水手的世界。

对于叶思文野蛮的动作,爱丽丝并没有做出任何反抗,这也是叶思文意料之中的事情,善于察言观色的叶思文早就看出,爱丽丝是一个表面乖巧,内里却是一个火热的人,一个不甘世俗约束的人,这一点可以从她翘家来到马尼拉找叶思文可以看出。

两人进入酒吧,叶思文直接拉着爱丽丝坐在吧台旁边,打了一个响指,道:“老板,给我一杯大明的烈酒,一点就会着那种。”

老板一边听着打击乐摇晃,一边殷勤的向爱丽丝问道:“这位女士需要点什么?”

第五十二章、带坏小公主

看着殷勤得有些过分的老板,爱丽丝耸了耸肩,问道:“有香槟吗?”

“哦!我亲爱的女士!”老板摇着头说,“我们这里没有香槟,我推荐你来一杯五十年的红葡萄酒吧!”

“老板,你又在蒙人!”

叶思文凑过来,道:“你敢说你这里有五十年的红葡萄酒吗?给这位小姐一杯我们大明绍兴产的女儿红,我相信你这里应该有吧!”

老板点点头,给叶思文端上一杯北方烧刀子,给爱丽丝端上一杯绍兴女儿红。

北方烧刀子呈纯白色,味道极其浓烈,端上来就是一股烧酒味道;绍兴女儿红呈琥珀色,透明澄澈,纯净可爱,一股诱人的馥郁芳香,令人馋虫大动。

叶思文向爱丽丝举起杯,道:“来,爱丽丝,为你第一次进酒吧!干杯!”

“干杯!”爱丽丝举起杯,和叶思文轻轻一碰。

在酒吧喝酒,可没有一饮而尽的习惯,叶思文和爱丽丝都只是轻轻的呷了一口。

女儿红一共有六种味道,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六种味道互相融合,形成一种特别的味道,入口醇厚甘鲜,令人回味无穷。

爱丽丝品尝了女儿红,赞道:“味道还错,真的!你们大明的食物真是太美妙了。”

两人对饮了一会儿,爱丽丝好奇的指了指叶思文手中的烧刀子,问道:“叶先生,你喝的是什么酒?你为什么要说它一点就能着?”

“要不你试试!”叶思文把酒杯往爱丽丝面前一推,道:“这种酒叫烧刀子,只要你尝一尝,你就明白我说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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