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巨蟒分身,开局迎娶秦可卿 第21节

一番寒暄过后,冯保把玩着手中的两颗金核桃,笑呵呵的开口道:

“珍老爷今日请我来此,恐怕不止是喝酒叙旧这点事吧?”

贾珍的神色微变,但还是笑呵呵的说道:“珍确实有一事,想请冯帮主出手相助。”

冯保闭目养神,手中仍旧把玩着那两颗金核桃,圆圆的脸上带着几分淡淡的笑意,看上去人畜无害,笑呵呵的说道:

“说说吧,珍老爷遇到什么事了?”

贾珍略微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咽不下心中这口恶气,遂将前日所发生之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说到最后,贾珍脸色也越发阴沉,目光中满含煞气,低喝道:

“冯帮主,当着明人不说暗话,贾某要你们帮我解决掉贾珑那个小杂种,最重要的是把婚书给我拿回来!”

“只要这件事情能办成,贾某人决不会吝啬钱财。”

冯保闻言,眼神中浮现出几分古怪之意,似笑非笑道:

“珍老爷,容老冯我多句嘴,以你宁府家主,贾家族长的身份,拿捏一个无父无母的穷小子,怕是用不着我出手吧?”

贾珍冷哼一声,神色阴郁道:

“贾某毕竟是一族之长,若是做的太过,恐招人耻笑,你们金沙帮出头,与我无关,懂了么?”

实际上,还有很大的一个原因。

贾珑那日让一众小厮们带来的那块被捏扁的银子,着实是有些吓到了贾珍,让这个老贼的心中生出了几分忌惮之意。

那珑哥儿一身武力不俗,再加上少年心性,冲动易怒,万一狗急跳墙,真的冲上门来,那岂不是倒了大霉?

珍老爷自认是体面人,遇事自然不用自己出手。

找专业人士去办这件事,岂不是事半功倍?

不过是花些钱财而已。

钱,他珍老爷有得是!

冯保本就是地痞流氓出身,年轻时就没少替人办这种事,自然也是懂得贾珍的想法,也不多说,抬起一只手,笑呵呵的望向贾珍。

“这个数,如何?”

“五百两?”

贾珍犹豫了一瞬,心道这死胖子还真敢要价。

但碍于对方也是义忠亲王门下的红人,还是强忍不快,沉声道:

“好,就五百两,咱们一言为定!”

“这事包在我老冯身上。”

冯胖子呵呵一笑,瞥了一眼贾珍,笑道:

“容我多句嘴,珍老爷是想要那小子死,还是活着?”

闻言,贾珍目光微凝,沉默了片刻之后,才阴恻恻说道:

“我不要他死,也不要他好活,你给我弄残他,让他一辈子只能做个废人,敢跟我贾珍抢女人,就是这个下场!”.

第三十七章 蛮族至宝,狼首九钧弓!

“呵呵,弄残废么?倒也不难。”

冯保把玩着两颗金核桃,圆圆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他在投靠义忠亲王之前,就是专门帮神京城中的豪门大户们处理这些隐私事的,这种事经历的多了,倒也没觉得有什么稀奇。

而这时,贾珍却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提醒道:

“冯帮主,那小子一身武艺不凡,等闲七八个小厮都不是他的对手,你可得留心些。”

冯保嗤笑一声,一双细小的眼睛中浮现出几分讥讽之意。

“珍老爷,我办事,你放心。”

说罢,转身对着手下吩咐道:

“去找魏虎,让他多带几个弟兄,这两天晚上寻个合适的机会,废掉那个叫贾珑的小子,记得留他一条性命,别弄死了。”

“是。”

金沙帮弟子点头应下。

一旁的贾珍闻言,也算是放下心来。

冯老三口中的这个魏虎,可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他乃是金沙帮中最厉害的打手之一,曾在御拳馆中混迹过几年,还曾夺得过争跤擂台的头名,后因酗酒闹事被开革身份。

在加入金沙帮后,他凭借着一身本事很快便成了冯胖子手下的第一干将。

就连贾珍这等官面上的人物,也听说过魏虎的名字。

“怎么样?珍老爷,这下你可以放心了吧?”

冯保瞥了贾珍一眼,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而贾珍则是举起酒杯,快意道:“哈哈,冯帮主的手段,贾某人自然是信得过的。”

“蓉哥儿,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和为父一起敬冯帮主一杯!”

“哈哈哈,珍老爷太客气了。”

贾珍,贾蓉父子俩和金沙帮的几位头领开怀畅饮,还叫了几个歌姬前来助兴,觥筹交错,酒宴正酣,宾主尽欢,喜笑颜开。

殊不知,他们已是惹祸上身,大难临头。

...

黄昏时分。

姜勇的小院当中。

贾珑手持长槊,上下翻飞,好似出海游龙,一招一式,都带着风雷之声,声势极为惊人。

但与前几日不同的是,现在的他招式中甚少花招,出手更是比之先前毒辣了几分,每一招都直奔要害,刺心扎喉极为精练。

这是真正的杀人技!

不远处的姜勇看得连连点头,双眸中满是赞扬之意。

好个珑哥儿,不愧是殿下的血脉。

悟性奇高,一点就通。

在招式上,姜勇其实已经没什么能教给贾珑的。

他真正想要传授给贾珑的,是他征战沙场,厮杀半生的经验。

两军对垒,大将厮杀,拼的就是你死我活。

因此出手必须狠辣,决绝,方能成为最后的胜者。

珑哥儿虽然一身本领惊艳绝伦,但毕竟少了对敌厮杀的经验,姜勇要做的,就是补足这一块的短板。

便如此刻,只见他目光微凝,忽而开口道:

“不对!”

“你刚才使得那一招须再果断些,在与敌对拼之时,若有半分犹豫,或许便会被敌人抓住机会,落入被动之中。”

闻言,贾珑点了点头,心中似有所悟。

“姜叔,我记住了。”

这两天在随姜勇修行枪法,他确实学到了许多东西,不仅是招式上的技巧,更多是则是捉对厮杀时的经验,也算是受益匪浅。

“好了,珑哥儿,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姜勇迈步来到贾珑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呵呵的说道:

“听说你下月便要成亲了,姜叔没什么好东西,这把弓你先前不是一直想要么?就当作礼物送给你吧。”

说话间,姜勇把一把通体漆黑的长弓递给了贾珑。

但见此弓通体乌黑,把手处用层层兽皮包裹住,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打造而成,看上去朴实无华。

但两端却各自雕着一只狰狞可怖的狼头,为其凭空增添了几分凶戾之意。

贾珑见状,心中一惊,摆手拒绝道:

“姜叔,这把弓是你用了二十几年的宝贝,我可不敢收,你还是...”

姜勇皱着眉头,不耐烦道:

“男子汉大丈夫,休要婆婆妈妈的,我一个残废之人,留着这张弓有什么意思?你拿着它,说不定还能杀几个蛮子,也算是不枉了!”

听他这么说,贾珑也只好收下了这把黑弓。

“这把弓虽然看上去没什么特殊的,但实际上却是漠北蛮人部落的至宝,唤作狼首九钧弓,是当年将主率军攻破敌城后赏赐给我的。”

望着这把伴随自己多年的硬弓,姜勇的眼中闪过几分怀念之意,感慨道:

“我现在是个废人,上不得战场了,只希望珑哥儿你莫要让此弓蒙尘,若能用它斩将夺旗,立下一番功业,倒也算对得起将主当年对我的期盼。”.

第三十八章 夜色下的杀机!

姜勇的声音很平淡,但贾珑却仍旧能从其话语当中感受到一种落寞,以及对当年金戈铁马,血战蛮族日子的怀念。

而这把狼首九钧弓,同样也让贾珑感到十分惊诧。

蛮族部落传承的至宝,被大乾军队攻破城池所得。

想来,那必然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

而能获得这样珍贵的赏赐,姜叔在那一战中必然是立下了不小的功勋,也必然是极受将主的器重。

按理来说,应该前途无量才是。

如今怎会落到这等地步?

贾珑沉默了片刻,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口。

他轻叹一声,紧握着着掌中的狼首九钧弓,在心中暗自发誓,一定要用这把宝弓,立下不世功勋,方能对得起姜叔的期望!

而姜勇也似乎是感受到了贾珑的心意,一向生硬如铁的脸庞上流露出了几分欣慰之意,在心中无声的感慨道:

“珑哥儿真的长大了。”

...

夜晚。

月色如水。

贾珑背负乌龙槊,狼首弓,行走于归家的途中。

或许是因为得到了一把宝弓的缘故,贾珑今日的心情十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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