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雄 第43节

隋军以有心算无心,夜幕之下,一路掩杀,血染遍地,四处喷溅。

“咚咚咚!”

步兵方阵再次响起前进的战鼓,原来杨素见突厥骑兵虽然四处逃散,但还有一些没有原地盘旋,因为到处都是厮杀,一时不知从何处突围。

此时,战鼓敲响,两万步兵聚集,以整齐的步伐,手持长兵,向前横推过去,犹如一座小山碾压向前。

“锵锵!”步兵推上去,逼得一些突厥铁骑不退也得退,衔尾咬住,势如破竹,彻底让突厥骑兵四处逃亡。

与此同时,麦铁杖带着不足三千铁骑再次行动,以迅雷之势,一窝蜂冲杀出来,犹如利剑一把刺入敌群中。

“噗噗噗!”长戈如虹,斩飞一颗颗狰狞的头颅,带出一大串血花迸溅,死尸翻倒在地。

“咔嚓!”

铁骑无情,踩踏马下的卫卒身体,白森森的骨茬,与猩红的血水,格外的刺目,让人胆寒。

“嗤哧!”

染血的长矛、长枪,刺入敌军将士的血肉之躯,鲜艳的血水随之喷洒,说不出的血腥与惨烈。

不得不说,大隋中军这支三千重装铁骑很凶猛,也不管前方有多少敌军,只顾着勇往直前,士气凝聚成一把无坚不摧的长剑尖刀,带起一片片血花,突厥骑兵不断惨叫着,如午夜惊魂一般。

这一次,杨素违背了‘围师必阙’的兵法格言,没有留下豁口给突厥兵逃生,而是反复围堵,逼迫突厥骑兵做最后的困兽之斗,他就是要彻底歼灭这支卫国的有生力量,使得他们不能继续返回到草原。

目前形势有利,各处都在围斗突厥骑兵,几百人,几千人队伍,就地围歼缩小,随着一圈圈的突厥豹师骑兵倒在血泊中,损失越来越惨重。

大隋后方的步兵甲士,看到这一幕,无数的骑兵在血腥砍杀,战马嘶叫,长刀劈斩,尽情屠戮,俨然一个修罗地狱的场景,都有些麻木了。

这就是战场,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动人传说,只有性命如草芥的血腥屠杀!

一柱香之后,步兵方阵终于停下,因为突厥骑兵已经远去了,厮杀声也越来越远,似乎已经追出十里之外了。

罗昭云等人全都坐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浑身筋疲力尽了,身上的汗水、血水混杂在一切,已经把衣衫浸透了。

激战了大半天,惊心动魄,绝望中看到希望,恍如隔世一般,每个人都在庆幸着自己活下来。

罗昭云躺在草地上,仰望着星空,露出苦笑,这就是自己回到古代,第一次参与这样残酷的大战,心有余悸。

这次经历,相信自己毕生难忘,太过热血;当然,也太壮烈、残酷了一些。

“罗校尉,我们赢了,我们……活下来了。”有一名士卒大笑,哽咽地说道。

在罗昭云周围,还有不足三百人,千人队的阵列,阵亡了七成,其余袍泽都死掉了,无法再看到星空的璀璨,还有明日的朝阳。

活下来的人,虽然不少人在笑,但是眼角却泪光闪烁,这一鏖战,太艰辛了。

“我们的命硬,所以要好好活下去,今后任何时候,身处绝境,都不要绝望!”罗昭云转过头,对着身边的一些麾下战友,坚定地说道。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都没有战死,不过都有伤在身,魏充的重一些,一条手臂被刺中,暂时已经无自觉了,其余二人是皮外伤。

三人一直跟在罗昭云身边不远,所以见到了今天他的勇武和指挥才能,都深深地佩服起来,虽然罗昭云的年纪轻轻,却似乎有一种天生的领导才能,不论是每一次发号施令,还是关心下属,都能瞬间把大伙拧成一股劲儿。

半个时辰后,草原上吹起了集合号角,罗昭云等人站起身,开始聚集,重新列阵。

不一会,马蹄声响起,三军主帅杨素,亲自带着将领和谋士团,来到这批经历浴血厮杀的阵列前,检阅兵马。

火把通亮,甲胄鲜明,一身金甲的杨素,坐于宝驹之上,目光扫过军阵中那些浑身狼狈,汗流浃背,血迹斑斑的将士,神色肃穆,微微点头,一拱手道:“诸位将士,今日一战,全靠你们英勇杀敌,不畏生死,拖住突厥的骑军,从而为我大隋骑军的成功围击起了重大作用!”

“我杨素一生戎马,统兵无数,战过百次,都没有像今日这样激动过。因为,我们打破了常规,歼灭了突厥骑兵主力,让他们元气大伤,草原分崩离析,再无胆南下侵犯我大隋边疆,给中原至少带来十年,甚至二十年以上的和平时期,这一切功劳,你们居功甚伟,回去之后,我帅自会禀名圣上,论功行赏,抚恤烈士!你们都是我大隋的好健儿!”

步兵方阵的将士听完,都有些自豪和安慰,他们的付出,总算有意义,那些死去的袍泽,也没有白白牺牲。

第五十九章 夜下倾谈

夜已深,一弯新月像一把银打的镰刀,高高挂在墨蓝色的天空,清澈如水的光辉,普照着黑黝黝的山坡和广袤的大草原上。

这里草原天空并非纯黑色,倒是黑中透出一片无垠的深蓝,一直伸向远处。

隋军大营临时设在了山坡,背靠山安营扎寨,由于时间仓促,所以没有立营栅,而是以辎重空车布于外围,车前挖浅沟、埋鹿角,车围后插上密集的马矛,防止有走散的敌军骑兵,杀一个回马枪来突营。

大战使所有步兵将士筋疲力尽,所以分了营区后,简单包扎完,全都沉沉睡去,呼噜声此起彼伏。

罗昭云作为临时校尉,对这些军士营帐等安置一番后,又巡视了自己管辖内的营区,清点完幸存下来的人数名单,这才算把职责任务做完。

虽然他也感到疲劳困倦,可是四年来的练枪习武苦功,对于身体的锤炼还是起了作用,血肉之躯含有气劲,气与力合,心与意合,把功夫练透后提上了身,体能超过普通武士、勇士。

他巡完营区,坐在了营外的一个篝火旁,由于大战将要结束了,各营区允许生明火,照亮、烧水等等。

火光明暗不定,将罗昭云的脸庞也映照的闪动起来,他默默的盘膝坐在那里,沉默不语。

已经四年了,自从穿越到大隋来,四年多了,当初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童,手无缚鸡之力,性命朝不保夕,现在却已经十四岁多,身强力壮,勇冠三军,杀人无数。

顷刻,罗昭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那手有些粗糙,因为常年练枪,手心长满了茧子,这一双手,他明白,已经沾满了血腥。

这几年里,他不止杀死一个人了,从刚开始被迫应战,坎坷不安,到现在习以为常,逐渐接受了这个时代的理念和习俗,适应了古人的生活大背景。

“我变了,已经融入历史中,不知道,未来的路如何,最终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自己会不会在历史上销声匿迹,不显于史书?”

罗昭云叹息一声,抬起头望着天上的星空,没有答案。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突厥终不还……”

也许是心情复杂,也许是应景,罗昭云想到此行经历,忍不住吟出了王昌龄最出名的一首边塞从军诗。

“啪啪!”有人突兀地鼓起了掌,并大声喝彩道:“好诗啊!”

罗昭云颇感意外,转身瞧去,见到他身子侧后方的一条营帐过道处,走出一个魁梧身影,虎目精光,面带神采,正是前军主将周罗睺过来巡营了,他的身后几米外,跟着十几名亲卫,并没有很大阵势。

这周罗睺入睡之前,要亲自挑选几处去巡营,这是多年从军的规矩,这次似有意还无意地,就选中了罗昭云方阵所在这一片营区,刚才走近篝火这边,看到罗昭云一个人在发呆,还未等打招呼,就听到了古诗妙句。

罗昭云见本军主将到来,心中一惊,连忙起身,抱拳弯身道:“参见周将军,卑职不知将军前来巡营,有失远迎,请将军恕罪!”

“呵哈哈,不妨事,本将军这次就是简装从轻,四处走走,随便瞧瞧,大伙厮杀大半日,都辛苦了,本将军哪能兴师动众,再搞那些形式?见将士们都安顿妥当,没有事端,那就成了。”

周罗睺走上前,仔细打量着罗昭云,目光闪烁,露出几分欣喜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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