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生意人 第849节

屁股上的两个大洞,就将虎皮的品质拉低了太多,而且好像很丢人的样子。

而且很巧的是,离其的那一箭是射在老虎的耳朵里,尽管他也知道这是自己的运气使然,不过他是不会承认的。

实际上有他这一箭就足以取其性命了,不过离其也没责怪严永春,这是因他知道自己,再有这样一次机会,绝不会有如此效果。

这一次收获足可称之为巨大,使得中人的情绪一下子被调动起来,便是太平公主,都讨了一把弓背在了身上,尽管她接过来时,曾试了几把,也未曾拉成满月。

东北的森林里最常见的就是狍子,子为鹿科,与獐同类,长得很像鹿,比鹿小很多。

东北神兽“傻狍子”可是盛名已久,并流传后世一千多年,具体有多傻呢?

因为这种动物实在是非常的不聪明,而且它们会好奇任何它们没见过的事情,如果有猎人开枪打中了其中的一只,其它的并不会跑远,反而会探过过来看个究竟。

即使在没有枪的唐代,想要逮住它们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试想,一旦在马路上遇到行驶汽车的时候,也根本不知道避让,甚至还会跟着汽车的灯走,它们的智商得有多低。

虽然人类没有停止过对它们的猎杀,却似乎依然没有对人类有所忌惮,真不知道它们是傻还是无所谓。

它们其实长得有点像梅花鹿的感觉,或者可以说它就是属于中小型的一种鹿类,尤其是雄性的狍子在脑袋上面会长两只角,而且狍子的繁殖一般是双胞胎,可以说繁殖能力还是非常优良的。

实际上这种动物还是非常可爱的,尤其是它们一旦受到惊吓的时候,屁股上的一块白毛就会炸开,显得非常的好看,所以很多的人为了看它们那朵白毛开放,都会故意惊吓它们。

它们平日也只吃草,走起路来更是蹦蹦跳跳的,只是因为天性原因,导致很多的猎人想要抓捕它们,而且非常的简单。

因为即使第一次抓不住的时候,它们也会跑过来看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给了猎人再一次抓住的机会。

或者说这种动物特别搞笑,它们受到惊吓的时候,并不会第一时间逃跑,而是选择站在原地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再决定自己要不要逃跑。

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在它们犹豫不定的时候被猎人打了黑枪,有的时候自己的小伙伴死了的时候也不知道躲避,真的让人非常的无奈,一点都感觉不到危险的存在。

但傻狍子虽然是每年被猎取最多的一种动物,却由于它们超强的繁殖能力,反而有渐趋更多的迹象,当然仅是指在枪支还未出现的那些年代。

因而太平最好的练手目标,就定为了傻狍子,狍子四肢很高,尽管善奔跑,但是耐力不足,很少单独行动,喜三、五只以上成群奔跑,这也成为初学者的另一种机会。

或许不许瞄准,只要大方向不偏,几只箭里终会有一支中的,而且不必担心被早早吓跑。

就像乞乞承洙说的那样,早年间从海边跑来的海狍,土人称其为“布勒都里纠”,成千上万跑来,像羊群一样。

随便甩出去一根棒子,就会打中一只,所以东北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到饭锅里”的俗谚由来。

狍子常栖息在稀疏多草的混交林里,出没于次生林和灌木丛中,所以,狍子皮能隔寒防潮。

正文 第七百九十九章 熊一虎二野猪三

东北多数人家都有几张狍子皮,平时不烧火时铺在炕上,隔凉隔热,狍皮还可以围暖爬犁的棚子,野外住宿时围窝棚,隔风挡雨。

兴安岭一代的猎人还将其做成皮囊,睡时人钻进去,另外还可以做衩裤和鞋、袜子、围裙等。

狍子好在早晨和黄昏时出来觅食,主要吃杨、柳、桦及灌木的嫩枝叶、树皮等,也吃草。狍子的肉有点腥,但很鲜美,尤其是狍羔子,据说吃了可以壮力,所以贡品中既有狍子,还有狍羔子。

当地少数民族秋、冬常把狍子当食物,狍肉瘦肉多,很少有肥肉,比较适合烤着吃,炖时多和酸菜放在一起;炒和炖也都非常鲜香,吃火锅时和鹿肉、牛羊肉一起下到锅子中,分不清彼此。

旧时过大年,杀不起年猪的庄户人家,常用狍子肉酸菜做馅包荞面饺子,香而不腻,富户则将其当做山珍野味。

一里地之内,众人就遇到两群狍子经过,旁人都未出手,均在等候太平公主出手。

怎奈,公主殿下连续几次搭弓射箭,箭矢皆在飞出一丈远后软绵绵着地,却是没有几人敢笑。

唯有李之与大大咧咧的羽灵姨,不知避讳的咯咯乐出声,于是太平最终还是选择放弃,那张弓也不好意思再背着了。

不过在猎取了几只狍子后,见很多人对没有难度的猎杀兴致不大,乞乞承洙建议设套;令猎狗上前捕杀。

这也是猎户们训练自己家猎狗的方式之一,也没人觉得过于残忍。

这种猎取狍子的方式就是用猎狗撵和下套子,此时虽不再是冬天的大雪封山,雪面上有一层硬壳,却也是初春季节的雪上冻结成一层薄冰。

由猎人领着猎狗去追赶,狍子蹄子小,很容易踩破雪面硬壳,脚踏下去,同样容易的陷住,再拔出腿来,跑起来也很费力,而狗体轻蹄子掌面又大,比狍子就灵活多了。

当狗咬住狍子的后腿和腰部连接的鼠蹊处时,狍子就跑不了啦,狗再一缓口时,狍子一挣扎,就一头栽到前面的雪窝子里,猎狗就轻易地撕破它的喉部。

此时大多数人就地休息,点火做点吃食,喝点自己家酿的纯粮食酒,好把一路的劳累解解乏。

由于不仅今日的主要任务完成了,还额外的收获了两只老虎,等太平公主等人玩得累了,众人就要返回了,所以此时的众人心情都很放松。

因此三五一群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李之几人就围在乞乞承洙身边,听他说些稀奇事。

聊着聊着就讨论起在这莽莽兴安大森林里,究竟是什么猛兽最厉害这个话题上来,乞乞承洙想了一下说:“西伯利亚巨虎!它应该是这片莽林里食物链最顶级的猛兽了。不过这里没有,安北都护府所在漠北地区才能见到!”

西伯利亚虎体型巨大,均在五百斤左右,但凶悍程度远比东北虎要强上很多,即使对付一千斤左右的黑熊,依旧能保持很好的胜率。

别看这么大的身躯,夜行能力极强,感官敏锐,性情凶猛,行动迅捷,善游泳,善爬树,却很少袭击人类。

东北虎其实就是西伯利亚虎的衍生后代,但因大唐境内的东北地区气候,将之西伯利亚绝冷天气已有大部分变化,不知经历过几万年的演变,才最终形成更适合当地其后的东北虎一脉。

但乞乞承洙话题一转,就说起了另一件事。

他出生在极北的黑水靺鞨部落,与那里的很多部落混居。

很小的时候,他听一位鄂伦春族近百岁的老猎人酒醉以后曾提过,在小兴安岭这座神山里,曾经有鄂伦春猎人遭遇过一种怪兽。

相传这种怪兽,是百年难遇的白毛狼王和纯黑色的母野马,在月圆之夜交.合产下的后代。

这种怪物生下来长着野马的头、狼的身子,而且身体一侧漆黑如墨,另一侧洁白如雪,和古代幽冥地狱里的“黑白无常”样子神似。

它集中了狼的勇悍和野马的速度,本来白毛狼这种变种就非常罕见,所以这种杂交的马狼更是百年罕见。

更可怕的是这种怪兽力大无比,不惧虎、熊这样的猛兽,一对一单打独斗,即使凶悍如虎、熊都不是它的对手。

当年参与围猎这头怪物一共出动了近百十名最勇敢的鄂伦春猎人和三十条大猎犬,那还是在这种怪兽,刚刚格毙一头将近千斤的棕熊以后发生的包围战。

猎人们使用投枪、弓箭、巨石,在大群猎狗的协助下,把它围追堵截在一片很狭小的空地上逐渐收缩包围,投枪、弩箭、都不知道射出多少。

最后搏杀怪兽之后,只有不到十名名猎手和几条猎狗得以存活下来,而且伤势惨重,更不要说在围堵的时候,伤亡的那些猎户和猎犬的状况了。

侥幸活下来的几个猎户,也因为受伤颇重在几年后先后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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