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能臣 第22节

因为黄巾之乱的原因,现在东汉各地官府对道士盘查的很紧,所以为了出行方便,萧逸把他那身混元八卦道袍脱了,换上一身纯黑色的武士袍,腰间插着那把‘贪狼’短刀,背上疾风弓,箭囊挂于马侧;至于梁小鱼只拿了自己那把从不离身的大号金算盘,金光闪闪的,他也不嫌沉。

一切准备完毕,为了进一步确保安全,萧逸决定提前出发,四个人白天游山玩水,晚上就在避风的地方野营露宿,点起篝火,烧烤自己射来的猎物,再喝口自家内部供应的精良版‘无愁酒’,一切都是如此的充满野趣。

一路之上,小马‘白菜’也是兴奋异常,不停地在道路上飞奔,真是急如闪电,快如烟尘!时而跑到路边啃食几口新鲜的青草,时而去轻嗅一下盛开的野花,结果被几只忙着采蜜的蜜蜂蛰了好几个大包,又可怜兮兮的跑到萧逸这里寻求安慰,若得众人一阵大笑。

“虽然是一千八百年前,可是看着眼前的山川地貌,还是依稀能看出一点后世的影子,看着在峡谷中汇合在一起的两条湍急的河流,这里日后会成为燕京最大的水库,维系着几千万人的生活用水;这里是高梁河一带,日后会变成一座最漂亮的公园,为无数青年男女提供热恋的场所,那片宽广的平原地带,以后会出现一座世界上最庞大的宫殿建筑,红墙黄瓦,高贵万分;还会有一座大广场,一位伟人的坟墓会在哪里静静的沉睡”

看着眼前既陌生又熟悉的山川、河流,萧逸心中感慨万千:“梦里依稀有故乡啊!”

第三十一章双箭射雁

萧逸一行人离开卧虎亭向南走了几日后,并没有继续走官道,而是立刻转而向东进入了燕山山脉,沿着一条从山中蜿蜒流淌的小河慢慢前进,只要翻越这片山脉,就可以从小路抵达蓟县附近的平原了。之所以如此大费周折,就是为了躲开一路上肯定会出现的那些麻烦;大家族兄弟之间的争斗同样血腥无比,后世为了一点拆迁费兄弟之间都能动刀子,何况现在争夺的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家族呢!

对于萧逸轻车减行走小路的办法,梁小鱼是举双手双脚拥护的,对于自己那些兄弟们是个什么德行,他可是一清二楚,用脚趾头也能猜的出来,前面的官道上肯定埋伏着大量的杀手、死士;这时候选择穿越山脉而行,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别人万万想不到,堂堂的梁家九少爷会偷偷摸摸的走小路,而且所准备的寿礼也不用大队的车马护送,只是揣在怀里的一张羊皮而已!

燕山山脉纵横数百里,草木茂盛,鸟兽众多,正在几人有说有笑的信马游缰之时,天空中传来了阵阵的雁鸣声,原来随着北方天气日渐转暖,这些在南方度过了一冬的候鸟又返回来了,侯鸟迁徙都是沿着河流飞动,看着那一群排成人字形的大雁个个体型肥胖,想来它们在南方某个温暖的地方修养的不错。

“萧郎,你们箭法出众,何不射下几只肥雁,给晚上加顿餐,现在的大雁可是肥的流油呀!”正在举目观看的梁小鱼一边擦着口水一边说道,在他眼里,天上飞的不是大雁,而是一块块流着肥油的金黄色烤肉。

“好!”看到雁阵,萧逸几个人也都来了兴致,纷纷弯弓搭箭,向天瞄准,随着三声弓弦响动,三只大雁哀鸣着掉了下来,剩下的雁群发现危险,纷纷惊叫着振翅高飞,见到雁群高飞了,大牛和马六也就收了弓箭,这种高度已经不是他们能射到的了。

只有萧逸微微一笑,仿佛看到一件有挑战的游戏般,又从箭囊中抽出一支狼牙箭,3石力度的‘疾风弓’拉的弯如满月,对准雁阵中最后一只大雁射了过去,弦如霹雳响,箭走赛流星,就在萧逸一箭射出的同时,从前面树林中也突然飞出一支穿云箭,速度奇快无比,几乎和萧逸的狼牙箭一起同时射中了那只大雁。伴随着一声哀鸣,那只身中两箭的大雁迅速向前面的树林中掉落下去

这时大牛等人已经捡回了刚才射落的三只大雁,看到竟然有人和萧逸一起双箭射雁,互相看了看,都警惕的把兵器握在了手里,荒郊野外的,遇到如此箭法高超之人,还是小心一点为妙,四个人慢慢的向树林中大雁掉落的地方走去,同时不停的四处打量,生怕周围埋伏着杀手,等众人小心奕奕的到了地方,发现早有一个人拿着那只被双箭射落的大雁在那里等候了。

只见此人20出头的年纪,长得极其英俊,身材雄武,面如银粉,身穿白色武士袍,外罩烂银甲,胯下一匹白龙马神骏异常,左手执弓,右手握着一杆龙胆亮银枪,显然对山间突遇的萧逸等人也有一丝防范。

看着眼前似乎经常在文学作品和游戏里出现的形象,又看了看对方的坐骑和手中龙胆亮银枪,萧逸十分肯定,能箭射飞雁的绝对不是无名之辈,而在三国时代穿这身装备的似乎,只有那位‘虎威将军’赵

“小郎君,好箭法!”看到众人并无敌意,白马银枪者微笑着将大雁递了过来,神态之中似乎对萧逸的箭术很是欣赏。

“自己这边有三个人都带着弓箭,对方却能一眼分辨出是自己射的雁,这份眼力”萧逸现在更加肯定自己的判断了;接过大雁一看,果然在雁胸部深深插着一支狼牙箭,箭杆上面刻着‘无愁’二字,而在大雁的脖子上还有另一个血洞

“这位大哥才是好箭法,如此高空之中,竟能一箭射中大雁的脖颈,这只大雁理应归你才对”,萧逸指着大雁脖子上的箭洞钦佩的回道。身为射雕手的学徒,自然能看出其中的深意,虽然二人是同时射中大雁,但射中胸部与射中脖颈比起来,无疑还是略逊一筹的。

“我只是占了痴长几岁的便宜罢了,在下赵云,字子龙,真定常山人氏,不知几位如何称呼?”

果然是他!“在下萧逸,字无愁,(没有字先拿道号顶吧),这是我的同伴牛威,马宁,梁小鱼一边做着自我介绍,萧逸心里一边卷起滔天巨浪“这就是后来在长坂坡大显神威,单骑冲阵的赵子龙呀!三国演义里出了名的牛人,可以说集英俊,神勇,智慧,忠义等所有优点于一身了,堪称完人,同时还是后世几乎所有怀春少女心目中最完美的老公形象”

“我们要去蓟县,不知子龙兄要去哪里?”对于这样的人物萧逸岂肯轻易错过,立刻开始套起近乎!

“在下要去右北平,听闻太守公孙瓒正在招募燕赵一带的豪杰游侠,补充麾下的白马义从,赵某不才,也想去投军入伍,到战场上抵御异族,杀敌立功,如此才不辜负我这十余年苦练的武艺”

关于‘白马义从’,萧逸从后世的铁血论坛上还是了解过一些的,北平太守公孙瓒在与那些来去如风的匈奴人的作战中,深深的体会到组建一支精锐骑兵的重要性。因此,他以身边那些善射之士为基础,招募四方豪杰,组建了一支轻骑兵部队。由于酷爱白马,因而部队清一色全是白色的战马,这个精锐骑兵每次与匈奴人作战时均会高喊:“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因而得名——白马义从。

可以说,‘白马义从’是东汉末年北方幽州一带最为精锐的轻骑兵部队,在对匈奴人的战场上屡屡建功,难怪英武如赵云也想前去参加了。

“哦,那正好,子龙兄要去右北平也要穿越这片山脉,与我们同路,大家一起结伴而行,路上也好互相有个照顾如何?”

“如此甚好”

都是学武的年轻人,又互相欣赏对方的箭法,很快大家就说说笑笑的混熟悉了,一起向山脉深处走去

第三十二章夜战群狼

萧逸和赵云等人运气不错,在傍晚时分终于找到一处向阳避风的小山坡,山坡下还有一眼山泉涌出,泉水甘甜可口,扎下帐篷后,众人点起篝火,把白天射到的大雁开膛拔毛,清洗干净,放在火上烧烤起来,众人的马匹也卸下鞍鞯,喂食马料,‘白菜’那份更是萧逸亲手准备的,还额外给它的马料里伴上了一些‘无愁酒’,话说这小家伙自从舔过一次酒后,竟然爱上了这一口,甚至于最后如果不给它的饲料里拌上点烈酒,小家伙就会把头一偏闹绝食。

一匹马竟然会喜欢上喝酒,对此小道观里的人除了拍手称奇,就是赞叹一句:“马如其主啊!一对酒鬼!”

浓烈的酒香在山风中飘荡,立刻引起了赵云的注意,毕竟还从来没见过给马喂酒的,而且从哪浓香的味道中就知道是难得的好酒,身为武将者,又有几个是不爱美酒的呢!

看着赵云的神态,萧逸大笑着从行囊中掏出一个酒葫芦,自己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递给赵云,说道:“子龙大哥请尝一尝,我们家乡的特产美酒。”之所以自己先喝一口,乃是为了消除赵云的戒心,毕竟在这个乱世的旅途中,第一天相识的陌生人敬酒,不是谁都敢喝的。

接过酒葫芦,也是猛地灌了一大口!赵云英俊白皙的脸上迅速涨红起来,既有酒的烈性,也有自己的不好意思,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路上虽然与众人交谈愉快,可赵云手中的亮银枪却一刻也没敢放下,显然萧逸已经看出了自己的谨慎,以喝酒来表示自己的诚意!

人逸诚心待我,我必以诚心回之!至此赵云彻底放下了警惕,认可了萧逸这个朋友。

“好酒,清冽干爽,入喉如刀,进腹如火;赵某从未喝过如此烈性的美酒”想了想,赵云继续说道:“听朋友说最近渔阳郡出现了一种烈酒,名叫无愁酒,莫非就此酒?”说着指了指葫芦。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大牛接口道:“赵大哥好眼力,这正是无愁酒,而且还是无愁酒中的极品,等闲人是根本喝不到的。”

以赵云的智慧迅速从众人的话语间明白了点什么,说道:“萧兄弟,字无愁,此酒也叫无愁,莫非”

“哈哈!子龙兄果然智慧过人,不错,这酒正是萧某所酿制,在下一生最爱的就是喝酒,所以习武射箭之余,就自己研制了这无愁酒,子龙兄喜欢就好,来,大家共饮!”

推杯换盏之间,众人感觉彼此亲近了多了,酒,本来就是男人之间结交朋友最好的桥梁。正好此时大雁已经烤成金黄色,浓浓的油脂不时落下,发出阵阵的肉香,奔波了一天的众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月挂树梢,夜幕来临,山风吹佛耳畔,犹如美女的发梢轻轻扫过,让人很是舒服,众人喝的酒兴正浓的时候,渐渐的,四周山中野兽的叫声却在慢慢消失,一股狂野的气息慢慢的逼了过来

第一个感觉出不对劲的是‘白菜’,正在卖力啃食马料的它,突然停止进食,凭着马中之王的敏锐直觉,它慢慢抬起了头,鼻子在山风中狂嗅,一双小巧的耳朵连连转动,随即就开始暴躁不安的不停用蹄子刨地,并发出低低的嘶鸣声

从来和‘白菜’形影不离,心意相通的萧逸迅速感觉到了它的不安,起身来到它身边,一边用手安抚它的情绪,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他知道,让平时胆大包天的‘白菜’都深感不安,周围肯定有巨大的危险。

赵云此时也停止了喝酒,凭着一个武者的直觉,他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安

山风中开始传来一股野兽特有的腥气味,当所有的人和马匹都感觉到不安时,一声嘹亮的狼嚎声响起在群山间呜呜!

“不好,是狼群!”

众人迅速围拢在火堆边,面向外站好,萧逸和赵云执弓箭在手,大牛,马六也抽出兵刃,连梁小鱼也把大金算盘举在手中

狼嚎声越来越密,随即几十双绿油油的眼睛出现在黑色的夜幕中,慢慢向众人围拢

咱们在山脉的外围,不该有这么大规模的狼群,因该是初春时节,山内缺少食物,这些狼群才从深山里跑了出来。不愧是未来的五虎上将,赵云现在还能冷静的分析原因。

“咱们这有火堆,野兽都怕火,不会扑过来吧?”梁小鱼吓的体如筛糠,一嘴小黄牙都不停地哆嗦。

摸了摸左臂上那块狼牙留下的伤疤,“狼饿极了连同伴都能吃,还会怕什么火”,作为有生死搏斗经验的萧逸此时最有发言权了。

“怎么办?”人类是群体动物,尤其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自然的都会寻找一个可以依赖的领袖,而这群人中,最为大家信服的就是萧逸了,无论是才智上,还是武艺上,众人都把他当作了主心骨。

“不要慌,有火堆在,狼群暂时不会发起进攻,不要主动地招若它们,看好马匹,冲出去就会被狼群撕碎,狼群一旦见血就会更疯狂,还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注意找到狼王的所在地!”萧逸的大将风范在这一刻发挥的淋漓尽致。

狼群慢慢逼近,绿油油的眼睛还有低声吼叫的声音就在众人周围游荡,赵云那白皙的面孔都变得发青,而萧逸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却开始变得发红

围困并没有持续多久,在饥饿的驱使下,随着远处一声响亮的狼嚎声响起,进攻开始了,赵云的箭第一个射出,随着弓弦响,一只扑过来的恶狼被射的倒飞出去,身边的另一只狼也被萧逸的箭一下射穿;随即二人同时抽出兵刃开始与扑上来的狼群近身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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