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好了床位,已经到了傍晚。
夕阳西下,金红色的光泽照耀着墙壁神龛中供奉的圣孙半身像。
那半身像的眼睛,似乎是玻璃制成,还能熠熠生光。
无裤汉们再也捱不住饥饿,拖着沉重的脚步,纷纷来到食堂。
两排还没开张就油腻腻的柜台之后,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大娘提着半人高的铁锅走上前。
铁锅里则是棕色浓郁的粘稠酱汤,这是用猪骨鸡骨配胡椒与面酱调制而成的。
大娘见无裤汉们来了,扯着嗓子吼道:“排队,一个个来领,从你那,开始!”
被大娘指中的邦多头皮发麻,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走上前去。
大娘粗壮的小臂,捏着铁勺,在铁锅中一搅和,原先还算平静的汤面顿起波澜。
一瞬间,什么菜叶、内脏、碎肉、粉条配合着鸡蛋丝咕嘟了上来,一股带着肉香的奇异热气扑上面门。
眼皮抽搐着,邦多接过两块黑面包和一碗肉酱汤,随处找了个桌子坐下。
望着碗中泔水般的浑浊物,邦多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人在屋檐下,是的确得低头,可这头低的太过了,都低到土里面了。
换做是莱亚或诺恩人,乃至法兰其他地方的人来了,那都是必定大快朵颐了。
可邦多他们,可是花丘城城墙根脚下生长起来的。
花丘城号称是美食之都,哪怕是街头小吃都要做的精致好看。
鲜花丘菜,讲究的就是味道纯美而汤色、味香一致。
哪有这种棕黑色,气味刺鼻古怪,看了叫人恶心的汤啊?
“唉,来之前就该想到的。”邦多用木勺搅着肉汤,鼻端闻到肉香,却是怎么都下不了口。
圣联这边,吃的自然是千河谷菜。
但千河谷菜没有高下之分,却也有雅俗之别。
昂贵的菜有,廉价的菜也有,这才叫健全。
千河谷菜是根据法兰菜进行的改良,根底其实是所谓的妈妈菜或农家菜。
比如让娜经常给霍恩做的,他们俩以前只能逢年过节才吃的炖杂碎。
在霍恩的改良以及调味料的调制下,已经分化成了民间版本的山地杂烩与昂贵版本的胡椒羊汤。
至于邦多他们吃的,便是山地杂烩。
不过到目前为止,无裤汉们尽管饥饿至极,却是不敢下口。
“你们吃啊,怎么不吃呢?”领头的大娘敲着锅盖问道。
“太烫了,我们放放凉……”
“哎呀,放凉了就不好吃了。”那大娘热心地给不冒热气的碗里都添了一勺。
不知道是谁,实在是扛不住饥饿,先拿起勺子吃了一口。
只一口,那人的动作就停住了。
“你怎么真吃了?”
“诶,我问你,好吃吗?”
周围的人纷纷侧目。
不等回话,那人又一次大吃了一口。
这一次他还不说话,就是大口大口地吃着。
嫌木勺浅,他干脆五指揸开,托住碗底,溜着边地将那琥珀色酱汤吸的呼噜噜响。
等碗内矮下去一层,他吃的额头汗都出了,右手扇了扇风,拈起湿了的领子,犹不罢休。
这一手拿起勺子,又在碗里搅合起酱肉块白鸡蛋丝吃了。
那粉条丝溜溜入口,瞬间就在嘴角溅起油腻腻的汤色。
“过瘾啊,过瘾!”
都没用多久,木碗便见了底,他饶是不满意,再拿干面包擦着碗底,浸湿了汤汁又大口咀嚼起来。
“你疯了?”
“不是,真的好吃,你信我的。”
见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其余人纷纷跟进,迟疑着吃了。
“哎哟,诶,啊哦哟!”
“嚯,我还吃一香肠呢!”
邦多见众人都吃了,迟疑着也舀了一口送入嘴中。
很快,一股冲人的辣味咸味鲜味裹挟住了口腔,油润润的,杂烩中不知道什么的玩意儿还有些弹牙。
第一口还行,只觉得味道古怪,甚至舌头还有点疼。
再吃第二口,嘴巴就适应了这味道,肚子暖了,胃口开了,汗水出了,就止不住吃第三口。
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邦多顾不得什么坐姿,只觉得出奇地饥饿。
法兰那边的底层廉价食物,往往都是腌制品为主,奶酪青菜花瓣浆果为辅。
至于原因,一来好保存,二来味大无需多盐。
外加法兰气候偏湿润温暖,外加不舍得放调味料,所以口味较淡,以咸鲜清甜为主。
尽管有奶油一类,但主打吃一个食物的本味。
千河谷的确是要进口诺恩海盐(大泽乡岩盐不够用了),但调味料,那是管够。
既然吃不到名贵食材海鲜,那就疯狂放香料加重口味,提升鲜味和辣味。
尤其是圣联广泛推广鸡鸭猪养殖场与池塘养鱼场,导致肉食品边角料非常丰富。
至于它们口味偏腥,不好处理的问题。
不是疯狂添加了调味料吗?
在打下黑蛇湾东部郡,获取了当地具有独特辣味的龙血椒后,霍恩则是很快搬来了家乡的特殊风味——卤制。
尽管邦多这群人吃到的肉食,很多都是卤汤里泡了十几天的肝肠心肺,可架不住就是香啊。
“再来一碗,再来一碗!”几个声音同时叫道。
呼噜噜地吃着这千河谷菜肴,邦多忍不住地好奇,那莫洛卡那边在吃什么菜呢?
贞德堡圣临厅对面,哈吉米果餐厅。
圆桌上铺着细腻的方格桌布,篮子里摆放着免费的碱水面包。
三人围坐在桌前,眼前是河虾奶油汤、红烩牛肉、烤乳鸽、烤五花鹿肉与三盘红酱紫蛋面。
当然,少不了黄油与奶酪。
“尝尝,山地烤五花鹿肉。”站起身,帕拉克微笑着,主动将两条鹿肉分别插到了莫洛卡和库瓦斯克的盘子里。
坐回原位,帕拉克拿起一杯绿苹果酒摇晃着:“这要是换做以前啊,吃一口鹿肉,咱们都得被领主大人吊死。
猜猜,现在谁吊死了谁?哈哈哈哈哈。”
莫洛卡摇晃着玻璃杯里的绿苹果酒,轻轻抿了一口。
他皱起了眉头,显然并不适应这种带酸涩味的酒水:“有葡萄酒吗?”
“没有。”帕拉克摇摇头,“你得适应,很多圣联的高级餐厅是不供应葡萄酒等一切红酒的。”
“为什么?”
“因为很多高级餐厅背后的老板,都是一些老兵,或者蓝血酒事件的经历者,他们是极其厌恶红酒的,觉得是红酒是血,是罪恶之源。”
红酒爱好者莫洛卡差点哀嚎出声。
库瓦斯克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只是轻声问道:“帕拉克叔叔,您请我们吃饭,是有什么安排吗?”
“当然。”帕拉克擦了擦手,“说实话,要不是我父亲强行要求,你都见不到我的面。”
库瓦斯克苦笑起来。
“不过,既然都是亲戚,按照千河谷传统,我不可能亏待了你。”帕拉克打了个响指,“你识字吗?”
“认识一点……”
“好,那你的第一目标是通过识字考试,然后我把你送去商业司的速成学校,一年出师,工资能拿一个月100到140第纳尔,干不干?”
见库瓦斯克发愣,莫洛卡连忙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
库瓦斯克这才反应过来:“干!”
“好。”帕拉克望向莫洛卡,“莫洛卡先生的能力我素有所知,我这次请两位吃饭主要是为了请您。
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到我这来当一个经理人,专门对接法兰那边的生意呢?”
第1133章 风口上的帕拉克为什么不能是我?
哪怕到了晚上九点,大多数的城市居民都已经熄灯入睡,圣临厅附近却还是灯火通明。
破碎的灯光就玻璃酒杯与银镜前来回摆荡,反射出了五彩迷幻的光泽。
广场一圈的荧石路灯下,总能看到歪歪扭扭爬上马车,或骑马离去的市民。
不过他们大多都是前往附近的便宜小旅馆睡一觉,明早再回家。
因为贞德堡的无路灯区域,是被视为宵禁区的,会有守夜人巡逻。
不过,帕拉克知道莫洛卡归心似箭,便将自己的通行证和马车借给了帕拉克。
至于帕拉克自己,也找个小旅店睡一觉就是了。
离开了哈吉米果餐厅,莫洛卡怀里还打包了一份蓝莓绿豆糕。
这是哈吉米果餐厅的特色点心,能够放一整天,正好带回去给军械库公寓的大伙尝尝鲜。
“唉,等等。”喝的脸庞微红的帕拉克追了出来,“莫洛卡,你手下有懂得蝴蝶虾怎么养殖的吗?”
其实说实话,从法兰来的移民多的很,会搞水产养殖的不在少数。
毕竟在帝国的这个时代,哪怕是在法兰,光靠种地顶多只能果腹。
所以,除了种地之外,大多数农夫都还有一两手其他副业技能。
“有的,有七八个。”
“那正好,我的兄弟格罗西恩最近正好要尝试蝴蝶虾养殖,我可以给你介绍过去。”
“啊,多谢您了。”
“举手之劳!”帕拉克摆摆手,“考虑好了,一定和我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