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朕不是天下共主 第104节

  儿媳面对婆婆。

  很难强势起来。

  “不行了,你们继续闲聊,我先去更换衣物了。”

  赵姬说完就走了,她感觉自己浑身都热得不行。

  但这也怪她。

  一身大红袍。

  诚然。

  华贵的礼服,确实有威严。

  但也因为华贵,所以厚实。

  “一起!”

  明珠夫人紧随其后,虽然她和赵姬不是很对付,但这个时候没必要计较那么多。

  虽然她没有一身大红袍,但一身华丽紫色衣袍,衣袍内也是一层又一层的内衬。

  “怎么样,没骗你吧?”

  天看了一眼身旁穿着短裙短袖的红莲,后者总以为他是想要在大礼之前提前吃了她,却不知是为了她考虑,不然这时候也得热的急忙换衣服。

  也就是天提前准备了,否则一般人贸然来到百越,怕是就只能光膀子了,不过这是幸福的烦恼,因为黔首根本就没有太多厚实且华丽的衣物。

  “哼,谁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呢!”

  红莲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绵羊,她能感受到自己胸口雪白的圆润,那是天目光停留时间最多的地方。

  虽然她心里面已经认可天这个人,但终究是没有行大礼,缔结夫妻关系,她还是想要保留自己的珍藏。

  “她很可爱!”

  一旁的紫女,早已换上了单薄的衣物,看着惊鲵怀里面捧着的婴儿。

  刚出生不过几天的小婴儿,感受到燥热的环境,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不过很快。

  在惊鲵一身强大修为的温养下,这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婴儿,就适应了百越这有些燥热的环境。

  实际上,百越也说不上多燥热,只是这个时候的大多数人,都习惯了在身上穿厚实衣物御寒。

  突然间跑到了华夏南方,也就是如今的百越,不需要衣物御寒的地方后,确实会有那么一段时间不适应。

  要知道,如今的华夏南方,还不是后世动不动就三十多度以上的爆炸热,常年温度一直稳定在三十以下。

  最起码这个时候。

  只要不是非要穿个大棉袄。

  就算没有空调也热不死人。

  之所以会有如此之大的温度变化,只能说工业社会,对于环境的破坏确实很大。

  至少在天看来,如今的华夏南方,远比后世更舒适,给他一种四季如春的感觉。

  当然。

  真正四季如春的可不是百越之地。

  而是天暂时没有征服的彝族部落。

  彝族又名夷族。

  很古老的民族。

  如果有人对于这个民族感觉陌生。

  那么回想一下云南大理就知道了。

  “希望她能健康长大!”

  惊鲵不是那种需要坐月子的弱女子,头一天刚生产,第二天就能到处蹦蹦跳跳了,也就是天暂时让她先照顾好自己的孩子。

  否则这个时候,替代灭魂夺魄两姐妹去护送太后们,更换适合清凉衣物的就是她,毕竟她一开始的身份地位就只是一把剑。

  夫人谈不上。

  美人更不是。

  “念端先生说了,她没有因为早产,从而先天不足,你就不用担心这个事情了。”

  紫女喜欢小孩子,从她收养弄玉就看得出来,她对于小孩子,有种天生的喜爱。

  甚至于。

  她自己也很想生一个。

  就是不知道天愿意否。

  毕竟天的子嗣。

  天生注定不凡。

  “只是我常年为了罗网的任务与人搏杀,除去那一次是利用了他对我的信任,一击毙命,大多数情况下,纵使任务成功也少不了受伤。”

  惊鲵是没有感情的,除了怀里面的婴儿,纵使时间可以倒流,她还是有可能背刺那一剑,因为那个人,大概率不会让她留下这个孩子。

  “你信不过念端先生吗?”

  紫女暂时还不知道无名剑圣的事情,惊鲵没说,天也没提,念端更是不可能提及这段让她不开心的往事,所以她并不懂惊鲵和念端之间的恩怨。

  或许也谈不上什么恩怨,因为无名剑圣大概率不是为了惊鲵本人,而是因为惊鲵腹中的遗腹子,这才决定用自己的性命唤醒惊鲵心中母爱觉醒。

  至于为什么惊鲵感觉,那人大概率不会留下她腹中的孩子。

  然而作为那人的门客,无名剑圣却甘愿为了这个孩子牺牲。

  原因很简单。

  一个人死前的意义。

  一个人死后的意义。

  同为一个人,生前,死后的意义完全不同。

  没有了那个人后,七国看魏国如冢中枯骨。

  “或许是信不过,但我相信他!”

  惊鲵嘴里面的他,赫然就是天。

第116章 ,不能不是不懂

  其实有时候。

  惊鲵也不清楚自己对于天的信任从何而来。

  但莫名之间她就对天这个百越共主很信任。

  可能是人格魅力,就像是未来的昌平君熊启所言,天这个人,百越共主,属于那种让人值得舍命追随的人。

  可能是对她很好,真正意义上的很好,甚至还有点受宠若惊,名为剑奴,却没有把她和那两姐妹当奴使唤。

  如果只是对她一个人很好,惊鲵可能觉得天别有心思。

  可能是想要培养她的女儿,成为下一个被他掌控的人。

  问题是。

  天对待身边的人都很好。

  哪怕只是一个端茶奴仆。

  确实。

  有种说法是对待身边人太好,就容易让他们看不清自己,以至于认为这是自己应得的,从而恃宠而骄,忘记了身份上的尊卑有别。

  但天会看相,真的会看面相,他看一个人,虽说没有具体化,数字化忠诚度那么离谱,但胡亥和扶苏之间的区别还是看得出来的。

  简而言之。

  天自从懂得看相,就把身边人都尽可能换成了字面意义上的好人,懂得知恩图报的人,而不是狼心狗肺之人。

  至少天未来再怎么昏庸也好,他也不至于被身边的宫女勒脖颈,反而他遇到了危险,会有人为他站出来挡刀。

  .......

  百越,南越,青鸾降落之地。

  “天回来了!”有人高声道。

  没多久。

  宽阔平整的草地上。

  就集聚了一大堆人。

  这些人里面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但无一例外的是,穿着都很单薄和清凉,有不少汉子更是干脆没有穿上衣,浑身爆炸的肌肉线条很是吓人。

  按理说,这些人都是黔首,也就是黎民百姓,不应该如此壮实,毕竟大多数人吃不饱饭才是现实,但最近这些年百越实在是搜刮了太多财富。

  对于这些搜刮的财富。

  天却完全没有囤积的想法,他全部都用来发展百越了。

  虽然不一定人人吃得饱饭,但大多数人都吃得起肉了。

  这句话听起来有些可笑。

  这不就是何不食肉糜吗?

  事实上。

  百越人口不多,也就百万左右,习惯了打猎为生,又不擅长种地,自然没多少粮食可以吃。

  然而百越每年通过三白一茶的互市交易,得到大量牛羊马,除了战马,大多牛羊都被吃了。

  倒不是没人想过饲养牛羊。

  但会饲养牛羊的也没多少。

  没办法。

  开造吧!

  这些牛羊马除了少数被天赏赐了出去,大多数都被天投入到来百越内部市场。

  不同于大多数君王对于商业严防死堵,天统御下的百越之地商业异常的发达。

  当然。

  为了防止商人无底线的囤积居奇。

  天专门让法家子弟编写了商业法。

  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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