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啊?我们昨天不是相处的……”
“别提昨天!那是久别重逢,我一时冲动!你也知道我的弱点,我特别容易被气氛操纵……别否认,我了解你就像你了解我。你知道我的问题,我也能举出一百个你利用别人弱点操纵的例子。”
林克举手投降,罗宾得意的踮起脚尖走路。
“你那时候多坏一小孩儿啊,成天干坏事儿,一百件中有九十件和我有关……”罗宾想着。
她为什么会选择躺平?
还不是因为被这熊孩子给玩儿坏了。
见林克还有些不甘心,罗宾又软语相求。“林,哪怕你有什么想法,也给我一点时间,也给自己一点儿时间好吗?别急着做决定,你不再是当年那个少年,我也不是老师。”
“我们都有时间,好好想清楚再做决定。”她是自己吓自己,越想越悲惨,然后真的怕了。
“行吧,”林克答应下来,他也是蓦然回首,发现记忆最深刻的都是和罗宾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有些心态失衡了。
不再强求,改为轻轻牵着她的手。
罗宾果然感觉舒服多了。
这混蛋,明明是花花公子,刷什么痴情人设。
又走了几步,出了城镇核心区域,视野中的建筑开始稀疏,反而是雨逐渐稠密起来,地上有了积水。
林克单手撑着伞,口中吹着《雨中曲》的口哨,踩着水洼轻松的跳起舞步——他肩宽背挺大长腿,跳起来身形特别好看。
罗宾都看呆了。
这片子在北美火出天际,里面的歌舞更是火到人人能唱,家家会跳。样样都成为经典,年年重映,经久不衰。
当罗宾看过来时,林克开始炫技,模仿着电影里的踢踏舞。也不在乎他那双昂贵的皮鞋,脚步快速的在水中踢踏出闪亮的水花,又用鞋跟儿敲打出漂亮的节奏。
舞动中牵住她的手,朝着马路上发出邀请,“要一起来吗?”
罗宾心都要飞了,她其实是拒绝的,奈何那样的雨太美人又太温柔,忍不住就答应了他。
在林克的引导下,她迈开生疏的步子,渐渐地,那些早就遗忘的舞步重回脑海。很快,脚步就跟着林克一起娴熟而轻快起来。
两人仿佛又回到八年前,称霸无数派对的时刻,闪亮一代的舞王组合再度登场。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要什么,你来我往,踢踏舞步配合得若丝般润滑。
伴随着悠扬的口哨声,鞋跟声整齐的就像一个人,交错中又带着迷人的复音。
直到跳完一整个段落,林克才停下来。
罗宾开心得像只快乐的小鸟,弯着腰笑个不停。
林克拉着她转了一个圆圈,举着手引领着罗宾再做一个盘旋,然后牵到身前,抱住腰,让罗宾做了一个大后仰的姿势。他双手扶着,绷紧的腰肢在他手中盈盈一握。
“怎么三十了腰还这么细。”
两人停在那里,雨落在两个人脸上,从一个人的发梢滴在另一个人心上。罗宾软绵绵的,已经握不住雨伞,松手任凭坠落。
她看着近在咫尺的嘴唇,全世界只剩下这个,忍不住屏住呼吸等候着,大脑一片空白。
“嗨,妞儿,”林克低头俯视着她的眼睛,用那种低沉沙哑的老爷嗓音问了她一个问题。“八年过去,你还是我的罗宾吗?”
那一瞬间,罗宾仿佛被闪电击中心脏,浑身麻痹。
因为她的名字就叫罗宾!
因为当年出去疯时,林克一直自称是蝙蝠侠。还喜欢用姥爷那种沙哑低沉的嗓音说话……久而久之,罗宾也接受了这种设定。当时还没有蝙蝠侠大电影,林克的演绎约等于原创。
但那都是年少轻狂时的事了啊,为什么你还念念不忘……
“是的,我是……你的罗宾。”罗宾晕眩着,答案几乎脱口而出,完全没经过大脑。
她激动的凝视着林克的眼睛,期待着接下来的回答。
可林克静默片刻,忽而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发出极为恶劣的笑声。
“看,这才是操纵!”
……
林克死了。
我们很怀念他。
全文完。
开个玩笑,真的,当时就差一点儿!
也就是罗宾没带刀,而且林克嘴还甜,亲吻天下第一……和泉认证过的。即便如此,也被收拾的老惨了,嘴唇都被咬出血!
罗宾气得直接上嘴,不分地方的一阵乱咬,这就是皮一下后再皮一下的后果。
玩笑过后,之前的话略过不提。
就像罗宾说的,一切要等时间决定,林克也没那么急。别的不说,罗宾的那个名存实亡的婚姻该结束了。
他现下最急的是寻找力量,并向金并复仇。其他连重建农场、修养身体这些都要靠后,爱情和家庭这些要排到更后面。
君子报仇,从早到晚嘛。
林克虽不想当超级英雄,也没有一颗行侠仗义的心,但他想弄死金并、靶眼等人的心是很认真的。
挫骨扬灰后都要一粒粒重数一遍那种。
因此,他还需要一个搭档。
不用很强大很厉害,但要值得信任,能托付后背,合作无间,在他离开星露谷时帮忙守住基本盘的搭档。
换句话说,假如他是姥爷蝙蝠侠,他也需要自己的罗宾。
第138章 和少年们的友好交流
他刚刚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种关系一旦建立,亲密程度超过情侣。
没开玩笑,很多超级英雄——他的伙伴知道他的身份,对头知道他的身份,邻居知道他的身份,唯独情侣不知道他的身份。直到情侣某一天被抓了,被杀了,临死前揭下面罩,赚一波眼泪杀。
林克也相信罗宾会同意,他了解罗宾,他知道在那宽广的胸怀下,藏着怎样一颗渴望冒险的心。
所以不能急,稳固的搭档可比老婆难找多了。
……
一个多小时后。
林克开着车回到酒吧前,正下大雨,没人提禁止机动车的事。
他提着一堆盒子和紫色雨衣走进酒吧。
艾米丽没过来帮忙,此时酒吧内已有很多客人,大约坐满了三成。无论小酌还是晚餐,都是星之果实酒吧一天最热闹的时候,艾米丽忙得像一只穿花蝴蝶。
“你好,林,罗宾呢?”见林克回来,已经很是焦虑的塞巴斯蒂安从游乐室走过来问道。
等看到林克手里的雨衣,眼神中带着问号。
“她回家了啊,我开车顺路送的,这是艾比盖尔的雨衣,她让我带回来。哦,别那么看我,罗宾放心不下玛鲁,先带着我去隧道拿车,然后回家做晚餐去了。”
林克晃晃手里的车钥匙,说着无懈可击的理由。
“对了,她还说你要是吃不惯酒吧里的食物可以回家吃,她也准备了你那份,如果你回去晚就当夜宵。”
“啊,不用了,不过谢谢。”塞巴斯蒂安不好意思的说。
他悄悄打量了一下林克,发现还是那身西装,悄悄松了口气……虽然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林克没给他多想的时间,将手里一大堆盒子塞到他手里,“先帮我拿一下,我挂雨衣。”
将雨衣和伞在架子上挂好。
西装当然还是那个西装,但换了一件。
他同样类型和风格的西装有十几套,每套之间仅存设计师才能分辨的细节。这套和上一套最大的区别是面料的斜纹,质感和表达在设计师眼中截然不同。
这些西装全系列的名字叫——“妈妈想主宰你的衣品,所以占领了你的衣柜”。
西装的制作成本并不高,但售价却能从几千到几十万不等。如果再冠以某著名设计师李女士的牌子,十几套总价几十万轻轻松松……资产折算就是这么神奇。
但这是李女士为亲儿子量身定做,真正花的钱也就那几千美元材料成本。
L&L不做西装品牌。
林克取了车,罗宾开车帮他把行李送回木屋,两人又在木屋耳鬓厮磨了一番。然后再开车送罗宾回家,她嘴唇肿了,去酒吧怕人看出来。
具体换衣服花费的时间,忘了一键换衣了吗。
反正都是成年人之间的事儿,相濡以沫罢了。
“还你的手枪。”等他走进游戏室,期待好久的紫发小姑娘率先从沙发上跳起来。
现在她要认哥哥!
对小伙伴们的心情照顾到此为止,已经不能更多。
艾比盖尔做了个牛仔扶帽子的姿势,然后帅气的拔枪,开枪,再将打火机在她手指上笨拙的转了几圈儿,最后递给林克。
“棒极了,艾比。”林克忍不住蹲下来摸摸她的头发,刚刚还一脸骄傲的艾比,瞬间害羞的躲开。
不过等林克看到手枪打火机上的涂鸦,顿时就笑不出来。“哦,艾比,我不确定这是不是我的那把……打火机。”看着那糟糕的色彩,一瞬间林克都不想接。
原本闪银色的金属表面被涂抹得五颜六色,上面还有贴纸和签名,紫色的一看就是艾比盖尔的大作。
小姑娘对紫色有着无限的痴迷,甚至比小时候还严重。
“快看,是不是很棒?我还给你画了安姆兹法印,它会保护你不受任何伤害。”紫发小姑娘欢快的指着上面一个六芒星说道。
“而且和我戴的这个一样。”艾比盖尔从衣领里拽出一个金属六芒星项链吊坠给他看,“我这个是银的,玛鲁亲手帮我做的,她有一台超酷的机床!你知道吗,我们这次出车祸却没人受伤,就是因为有这个法印的保护。”
小姑娘很认真的说道。
林克忍不住又摸着她的头,“谢谢你,艾比,很漂亮的法印。还有,你该叫我哥哥,或者林克哥哥也行。忘了吗?我的小跟屁虫,你小时可黏我黏的厉害,一眼看不着就哭。”
“哥哥。”艾比盖尔小声的唤着,精灵般的小姑娘,脸色含羞的一直红到耳根。
林克走那年艾比5岁,隐约记得有个特别喜欢的大哥哥,但具体记不清了。
唉,又让他想起小艾比粉团团时的样子,真的太可爱了。
决定了,一定不能让妹妹再往葬爱的路上一去不回!我要培养她正确的审美观,什么离子烫,杀马特,统统滚蛋!
至于打火机,既然上面有了妹妹画的安姆兹法印,当然不能丢掉。林克有些嫌弃的收起来,转身拿出一个手机盒子,蹲着亲手交给紫发小姑娘。
“那么,这是我的回礼,看看喜欢吗?”
“啊,是手机!我超喜欢的!”因为是电子产品,看盒子就知道里面是什么,艾比盖尔看了简直欣喜若狂,迫不及待的跑回沙发拆盒。
林克又将剩下的盒子依次递给山姆,和……“嘿,牙尖嘴利的服务生,这里也有你的一份。”
“竟然还有我的?我喜欢礼物,”艾米丽放下托盘跑过来,开心的接过盒子抱在怀里。“谢谢叔叔,你是个好人!”
……行吧。
这姑娘不阴阳怪气就不会说话吗。
林克把最后两个递给眼巴巴看着的塞巴斯蒂安,“你和玛鲁的,帮我转交一下。”
虽然被留到最后,但塞巴斯蒂安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他的眼睛被盒子上的手机图案牢牢吸住,又说不出拒绝的话,连平时酷酷的表情也维持不住了。
毕竟是年轻人啊,谁不想要手机!
何况是今年最新款的史塔克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