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380节

因为他知道这一次审判长不是问他,而是在给自己的倾向性加一个砝码。

苏白的陈述从法理的角度进行解释,很合理,完全可以通过这方面来判定广有志无罪。

这一番陈述说白了.…

就是将刚才的陈述更加清晰的描述了出来,并且囊括进去了王强的心理状态。

描述清楚后,从而让审判长更能够理解当时的场景。

.

在听到苏白的陈述以后,检方席位上的唐亮瞬间有一些坐不住了。

不等审判长开口,就进行了反驳:

“那我能不能够请问一下被告方委托律师。”

“在你的陈述中,认为广有志的行为,在第一次属于见义勇为,去阻止不法侵害的发生。”

“可是.…”

“我想请问的是,那么王强在反过来对广有志进行攻击的时候,对于当时的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是不是已经结束了?”

苏白:“是的。”

唐亮继续开口:“那好,按照你说的,王强是停止了对于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转而对于广有志进行不法侵害。”

“可是在体型和力量上而言,王强身高一米七,体重120,他的攻击对于广有志来说是完全构不成任何的威胁。”

“所以说广有志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能够阻止王强对他的不法侵害,可是为什么还要下重手致王强重伤?”

“这难道不可以看成是两人的互殴行为吗?”

“看成是两人的互殴行为,那么广有志对于王强的伤害就是致人重伤,同样达到了犯罪的行为。”

苏白:???

按照这么说,的确没有任何的毛病,可是.…

公诉人,伱是不是忘了你以什么罪名起诉的?

你记不记得起诉状上写的什么?

起诉状上写的是广有志以故意伤害导致王强重伤,触犯了故意伤害罪。

你现在来个互殴,互殴行为和故意伤害是一样的吗?

两者的本质都不是一样的!

“我想再次提醒公诉人,请公诉人注意你的用词。”

“公诉人所陈述的互殴行为并没有得到执法机关的认证,并且公诉人所阐述的证据链都是基于故意伤害罪去定义的,并不是根据互殴行为去定义的。”

“如果公诉人想要以我方和王强互殴,造成王强重伤提起公诉行为的话,那么还请公诉人进行撤诉。”

“再进行立案。”

在苏白陈述完以后,审判台席位上,秦勇眉头紧皱。

这名公诉人是想要干嘛?

不是,他有病吧?

这场庭审讨论的是,广有志对王强造成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到现在公诉人突然提起了互殴!

想要在庭审场上提起互殴,的确可以。

但那是由控方或者是被告方提出来这种意见,决定是否由法院进行采纳,要求检方补充其证据。

可是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

???

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还是狠狠的抽的那种!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这个罪名是由公诉人进行提起的。

你现在改口说是互殴,你有相关性的证据吗?

好!

就算是,以上证据可以当做是互殴的证据。

可是你忘了起诉状上写的是什么了?

你作为公诉人连这一点都搞不清楚吗?

罪名一切依照起诉状上的进行陈述,这一点都不懂吗?

秦勇看了一眼检方席位,重重的落下法槌:

“庭审场上还没有到公诉人进行发言。”

“驳回公诉人的陈述。”

“同时,对于公诉人进行一次警告!”

“再有下次,直接驱逐出庭审!”

“公诉人不得继续发言,不得有异议!”

秦勇对于公诉人唐亮的警告可谓是特别重。

毕竟.…

再让唐亮继续发言下去,那么后果可想而知。

其他人也没有想到审判长会对公诉人提出这么严厉的警告。

毕竟在一般的庭审当中.…

审判长更倾向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和证律依据。

可是这场庭审.…

不过这也正常,看看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来的依据。

法庭上面提出来的依据,完全违背了公诉的初衷。

这也难怪审判长会这么生气,并这么严厉的警告唐亮。

得到警告的唐亮,眉头紧皱,望着审判长席位,还想要说什么,可是却被秦勇一个眼神给憋回去了。

对于秦勇而言,唐亮开口陈述还不如不开口。

紧接着,秦勇在警告完唐亮以后,看向了控告方。

“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需要陈述补充的?”

张硕:.….

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到现在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已经没有了!

“审判长,我方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补充的。”

咚咚!

法锤敲响,秦勇继续开口:

“既然各方都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补充的,那么现在进行法庭陈述。”

“请控告方开始法庭陈述。”

唐亮在听到直接略过检方,让控告方开始法庭陈述的时候愣了一下。

按照一般的顺序来,都是让检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或者是出示相关证据证明的。

可是现在.…

秦勇:你一开口陈述,陈述的什么东西你心里没点数?

老老实实在那里坐着就行了,不要想着开口陈述或者什么了!

.

….

控告方席位委托律师,张硕开口陈述。

根据庭审上的情况,以及目前的答辩来看,张硕能够看得出来,审判长是倾向于被告方的。

所以他的答辩内容还是要针对王强重伤的这个结果来进行陈述。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认为,在本次案件当中,广有志对我方造成的伤害是结果。”

“并且已经造成了法定意义上的重伤结果。”

“从这个结果上面来看,我方就是受害人,我方请求法院再进行判决的时候,能够考虑到这一点,考虑到我方的重伤情况以及住院的民事费用。”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听完张硕的法庭陈述,秦勇看向被告方席位:

“请被告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听到审判长让被告方陈述,苏白整理了一下眼前的诉讼材料。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刑事责任很有可能不会判定广有志有罪,可是民事赔偿方面.…

造成了王强的重伤,是结果,医疗费用也是结果。

想要尽可能的免除医疗费用,只能从整个事件的法定情形进行出发。

意思就是说.…虽然是民事赔偿,但是在责任划分上面,可以把责任全部推给王强。

深吸了口气,苏白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审判长,审判员,在本次案件当中,经过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仅仅刚大学毕业,可能还保留着年轻气盛的心态,在面对攻击时所进行的还击,可能不知对他人的伤害有多大,基于这种条件才造成的王强重伤的结果。”

“再者。”

“在案件的整个发生过程中,我方当事人对于王强的攻击造成的重伤,其中,我方认为,王强应当负有全部责任。”

“为什么?”

“因为王强是在实施不法侵害的过程当中,被广有志打断,从而引发的一系列争端。”

“在此过程中,广有志的表现具体为见义勇为。”

“他见义勇为的行为是为了保护其他人不受到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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