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算是把辩诉说出花来,都没有什么作用。
还不如…直接把证人给请出来,当面根据证人的陈述来认定有没有伪证。
公诉人毕竟不是当事人,对于某些事情,可能会有主观上的想法。
况且后面进行指证的时候还是需要证人进行出庭,
在苏白申请证人出庭后,当即得到了马桥的同意。
证人出庭。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开口询问证人夏光明:
“证人夏光明,刚才公诉人陈述的你都听到了吗?”
“听到了。”
夏光明刚才坐在证人席位上,对这场庭审听的都很清楚。
“刚才公诉人表述的是不是你当时经历的情况?”
“是的。”
“刚才公诉人表述的是我经历的情况,原本我一开始想的是这场官司,就按照借贷官司打走一个民事诉讼。”
“肖律师,也就是现在的被告人告诉我说控告万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更容易打一些,然后还跟我说了很多其他的,给我交代了各种注意事项。”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他有没有诱导哄骗伱的事情?”
“有的审判长。”
“请具体列举事例。”
“具体事例。公诉人刚才已经陈述的非常清楚了,我暂时还想不到更多的具体事例.…”
“好的。”
在询问完证人夏光明的一些有关事情后,审判长马桥又将目光转向了被告方当事人。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针对出庭证人夏光明的指控,你有没有什么异议?”
“有的!”
“我不服从对我的指控!”
肖海博看着审判长开口。
心里想着的是,这他娘的也太黑了!
他刚才都已经解释和陈述过一遍了,现在审判长又让他继续陈述和解释一遍?
有意义吗?
完全没有意义啊!
难不成想的是一个陈述,陈述个千八百遍,然后再在每个陈述的环节中寻找漏洞?
“我刚才已经陈述的非常清楚了,无论是第一点第二点我都已经解析的非常详细了。”
“首先!”
“我让证人我说什么他就承认什么,这一点的确是我表述的有问题。”
“因为我是特别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我这么表述的原因是,我担心证人一开始不能够理解我的意思,在我表述之后,法院等人反过来在询问证人的时候,证人表述的不清楚。
这样一来,很容易在民事诉讼中造成错误的判断而影响最终的判决。
所以我一直强调让证人按照我说的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并没有违反任何相关诉讼法律规定。”
“并且有关的事项和理由我都向当事人夏光明解释过了。”
“这一点他表明他知道,他理解,所以我才会在一审的庭审上那么陈述。”
“再有。”
“我陈述的内容全部是基于事实,没有任何虚假的内容,也没有什么伪证,基于以上,我不知道我哪一点触犯刑法了。”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
面对肖海博的陈述,马桥面无表情,还没有开口,石秀杰就急忙开始追问夏光明。
“证人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
夏光明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想到,忘记了。”
苏白:.….
你们在这里合起伙来演双簧是吧?
苏白举手示意,在得到马桥的同意后,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认为本次庭审的大致情况已经定下来了。”
“没有继续阐述的必要。”
“根据我方当事人的描述和公诉人的描述,事实已经显得很清楚。”
“大概意思是,在证人指控以及证人的口供当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证人是依据自己的主观来证明我方当事人对他进行了诱导的行为。”
“可是实际上并不是….”
“实际上的是我方当事人在帮证人进行委托的时候,证人在对某些方面没有进行思考或者说思考不当。”
“就比如说关于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和证人是否认识,是否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这一点可以明确的看出来。”
“证人认为,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和他是朋友,两个人之间是借贷关系。”
“但实际上,我方当事人认为对方非法集资是有依据的,对方对于自己的认定并不是借贷,而是购买。”
“双方没有欠条,但有购买的证据。”
“从这一点可以明显的看出来,两个人不是借贷之间的关系。”
“这一点儿,否认了证人当时的主观判断。”
“我方当事人当时凭借着证据来扭正证人的这种错误的主观判断,难道说是引诱和不良的导向吗?”
“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主观的认知上面来讲,有证据证明是购买,存在着非法集资的行为,这是铁定的事实,而不是证人,主观上凭空想象的借贷关系。”
“凭借着证人的口供,说是借贷就是借贷了?”
“如果这么进行认证的话,那么还要证据干什么?”
“不要证据了,法院当场可以判决我方有罪!”
“如果证人非要存在说,两个人的关系就是借贷,那么在当时,我方当事人肖海博告知夏光明这一点,并列举了相关证明证据的时候,夏光明为什么不进行否认和反驳?”
“去要求我方当事人为夏光明打借贷民事诉讼?”
“基于以上,可以明显的看出或者是认证我方当事人并没有任何的诱导行为,而是基于从事实出发,对于夏光明进行提醒。”
“只是这种提醒被夏光明误认为是诱导,况且,从另一个角度出发:”
“伪证是影响了司法的正确判断,可是在我方当事人帮夏光明庭审着这个案子。”
“他给夏光明的建议和提示,都不属于影响了司法的正确判断,因为案有所依,证据的确凿性和合法性都能得到保障。”
“基于以上事例….”
“我方认为,本次庭审应当判决我方当事人无罪。”
苏白的陈述非常的简单。
说白了。
大致意思就是,关于本次庭审,夏光明完全是在胡说八道,他的指控完全是依照着自己的主观意愿来的,而肖海博则是依据着证据来对夏光明的主观进行一个指正。
基于事实,对于夏光明的观念进行指正,这能叫做伪证吗?
这能叫具有诱导性而导致出现司法判决的失误吗?
肯定不能啊!
如果不是因为距地域保护,这场案件在进行立案调查,或者是在检察部门进行侦查的时候,就会进行撤诉。
如果非要立案也可以,那么请执法部门继续补充证据。
仅仅凭借夏光明的口供来进行指正,这不完全属于是胡说嘛.…
再有.…根据刑诉法规定,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检方在这一点上,完全没有做到相应的责任。
还硬是要提起公诉.…
没事吧?
硬是要提起公诉就算了,现在法院还要硬判吗?
陈述的都那么清楚了,苏白不太相信法院会硬判。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等待着马桥进行相关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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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第241章 提醒合议庭注意!爆炸反怼!
审判台席位上。
马桥作为本次庭审的审判长,面对怎么判决,也很为难。
目前的情况是——
公诉方已经强行提起公诉了,他需要进行判决,可是.…
这个案子怎么判?
说实话,按照目前的正确情况来看,能判是能判,但是后面肯定会翻案.
后面翻案的话,他自己肯定也翻了.…
如果对方提起监督审查,那么自己怎么办?
所以这个案子面临的判决问题太多了,不能硬判,马桥一时之间也有点不太确定应该怎么处理。
毕竟.…
怎么说,在一开始的时候,他想的是案子不能随便判。
如果公诉人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自己稍微的偏袒一下,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可是这个案子庭审到现在….
公诉方无论是从证据方面来讲,还是从法律的辩诉上面来讲,都不占据优势。
如果自己硬要判的话,那结果会是什么样的,他心里面非常清楚。
虽然说有人打过招呼了….可是打过招呼归打过招呼,判决的话,是关系到自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