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310节

“首先来说.…我想请问检方,你说动播公司的服务器中含有大量缓存的淫秽视频,你有看过动播公司服务器中的视频吗?”

“鉴定人有看过相关的视频吗?”

关于证据是否成立,还需要由鉴定人来进行鉴定,鉴定人需要对鉴定的内容负有监督和法律责任。

这场庭审中,鉴定人也出席了庭审。

鉴定人张宇开口:“我作为鉴定人,鉴定过相关的视频,其中的视频都看过,70%都是污秽视频。”

“那么我想请问鉴定人,你怎么确定70%都是污秽视频?当时的情况下,你是怎么做记录的?”

“我是经过大量的观看视频得出来的结论。”

“好的,谢谢鉴定人的配合,那么我想请问鉴定人是通过什么软件来进行观看的呢?”

“通过解压软件看的。”

“好的,谢谢。”

“基于以上的情况,我想询问检方。”

“鉴定人是通过解压软件,看完美解压,同样属于一个软件,在这个过程中鉴定人作为用户,解压软件是不是播放了污秽视频?”

“按照检方的这种说法,解压软件播放了污秽视频,那么是不是形成了传播?!”

“形成了传播,是不是构成了传播污秽行为?!”

“据我所知,各个播放器中都或多或少的播放了污秽视频,或者是能够播放污秽视频。”

“各大负责人也多多少少知道这种情况,如果按照这么说的话,那么各大视频播放器的负责人都需要付刑事责任。”

“按照公诉方的说法,我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还请公诉方回答我的问题。”

面对苏白的询问,沈翔陷入到了短暂的沉默当中。

这个问题.…

他是不是陷入到了询问中的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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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第210章 质问,结果正义VS程序正义!

沈翔揉了揉眉心。

面对苏白的询问,一时之间陷入到了僵局当中。

这种情况,他没有预想到。

同时,观看直播的几位其他播放器和视频软件公司高管,望着庭审直播的画面愣了一下。

公诉人是这么答辩的?

先不说法律的效益问题,这这苗头相当于完全指向他们了啊!

他们的视频播放器能放污秽视频吗?

肯定可以!

他们知道吗?

肯定知道啊!

按照这个说法的话,那么他们岂不是也要被提起公诉?

但实际上,在法律的运行当中,是达不到被提起公诉的行为的。

沈翔的这一答辩,相当于直接将他们这些视频和播放器的负责人,给推上风口浪尖了。

不管怎么说,这话题引导,肯定会朝着他们进行攻击啊!

尤其是乐源播放和旋腾播放。

这两家的高管望着庭审直播的内容,眉头紧皱。

动播倒闭,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好的,创始人王博进去,过几年的时间,科技发展迅速,对方想追也追不上了。

并且。

关键的是背后老板。

背后老板交代过了,王博必须要进去。

可是看现在的情况,动播虽然倒闭了。

王博,能不能进去还要看其他情况。

可是这场庭审的直播内容传播出去了,他们的口碑可是断崖式的下滑了。

这才是最重要和最麻烦的事情。

.

….

庭审外的直播间内,不少观看庭审直播的观众们,也发出来了同样的疑问。

“公诉方这问题问的什么意思?!我不理解,可是大为震惊!”

“卧槽!被告方这问的,对啊!按照这么理解的话,那是不是其他播放器也有相关的问题呢,为什么只针对动播,因为动播太好用了?!”

“这场庭审,公诉人的问题值得揣摩啊!”

“按照这么说的话,那么我卖菜刀,对方拿菜刀杀人了,是不是我也犯罪了?”

“有没有人能够解释一下?”

“有!作为懂一点法律知识的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吧,我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大家听一听可以给给意见。”

“公诉方这种询问的方式是错误的,可以说是严重的出错。”

“首先你卖菜刀,对方拿菜刀杀人,你不构成违法,但是如果伱知道对方拿菜刀杀人,却把菜刀卖给了那个杀人犯,那么这场案件和你有没有因果关系?”

“有因果关系!”

“所以双方的答辩是针对于这一点来的,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公诉方的表达方式有问题,还是什么其他情况导致了出现现在的情形。”

“哦哦!明白了!”

“.….”

网友针对一开始的答辩,引发了热议。

.

….

庭审场上。

沈翔知道这是在庭审直播,面对苏白提出来的问题,他不好回答只能保持沉默。

数秒后。

苏白笑了笑,望着沈翔。

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什么?

在于王博是不是明知故意而为之。

而沈翔也就是公诉人的提问是什么?

公诉人的提问和理论,主要在于动播是不是传播了污秽视频。

关在在于,你传播了。

那么你就有罪!

有罪的定义是什么?

定义是在于证据链条,在于程序正义,在于司法公正。

而不是结果正义。

动播传播了吗?

传播了!

那么违法了吗?

违法了!

王博是不是构成了制作,贩卖,传播污秽物品罪?

这个真的不好说。

至少目前在他看来,不是。

这也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所以这一场庭审关键的地方在于结果正义对比程序正义,

沈翔作为公诉人,在庭审上的回答,有些让苏白意外,主要的原因是太主观太武断了。

播放量的只是证明了,有传播,可是传播如果不受控制那么还有罪吗?

没有!

这就相当于你卖菜刀,把菜刀卖给别人了,自己有罪吗?没有。

因为你不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故意”“不明知”。

在法律的定义上,个人的传播是由个人的主观意愿完成的,可是播放器不是。

播放器是由用户的思维来进行主导的,这也是苏白进行答辩的一个重点内容。

.

….

大约过了一分钟。

沈翔深吸了一口气,没有继续就着这个话题陈述。

而是又从侧面开始进行询问:“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提问出来的问题,我方认为,与本案没有任何的关联。”

“庭审是对本案的讨论,不是针对其他事项的讨论。”

“只论述在本案中,动播是不是传播了污秽视频?”

沈翔再次发问。

苏白回复:“是的。”

“那么传播污秽视频,是由动播进行的,王博作为公司的实际人,明显的知道这件事情,对此他做了什么?”

“换句话问:他有没有做出什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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