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 第472节

起先抱怨的给事中道:“元辅既不惜此身,那下官又有何惧之!”

另一人道:“不错,苟利社稷,死生以之。”

“大丈夫行事,但求俯仰无愧。”

众官员们大声慷慨陈词,有的投机取巧的官员自也是乘此场合向张居正表忠心,至于林延潮则是一声不吭地又重新坐下。

这么多人在这,他不需要发表什么意见,他只需作一名普普通通的记录者。

林延潮此刻倒是想写一篇如《盐铁论》那等的文章,就算不能如盐铁论那般名垂千古,但是也要替自己扬名立万嘛,往大文宗,大文魁的路上再走一走。

不知不觉间,林延潮笔下的书稿已是垒起了一摞一摞,反观一旁的董中书却没有如林延潮这般记得详细。

终于内阁六科的会揖结束。

众给事中一一离去,最后堂内只余下张居正,以及整理书稿的林延潮。

林延潮见张居正疲惫地坐在椅上,合眼休息。

与这位帝国宰相同处一室,林延潮还是很有压力的,于是手脚快了一些,将书稿收拾举步离开。

路过张居正面前时,林延潮停步以下属的礼节向张居正作揖行礼,然后就放轻脚步离开。

“是宗海吗?”

林延潮快要到了门口了,却被张居正叫住。林延潮不由吐槽,张居正是怎么闭着眼睛,从脚步声里听出是我来的。

林延潮只能停下道:“是下官,不知中堂还有什么吩咐?”

张居正睁开了眼睛,双目布满了血丝,不似平日满腹自信的样子。林延潮也知张居正眼下承受着怎样的压力。

但见张居正捏须道:“方才会揖时,众人皆道清丈田亩是善政,为何宗海你却不说。”

林延潮道:“进言乃是给事中之责,下官只是司于记录,不敢乱语。”

张居正又道:“那方才众人给本阁部行礼之事,宗海为何却离开席位,向我一揖!”

林延潮实话实说道:“下官对中堂之举心有敬意。”

张居正点点头道:“你此言倒似言出肺腑。”

这话说得好像我以前说的都是假话一样。林延潮只能道:“下官在中堂面前,不敢有假话。”

张居正眼光一眯,道:“是么?那于清丈之事,你有何见解?对了,不可再用,其位不谋其政的话,来推搪本阁部。”

林延潮一愣心想,自己中张居正圈套了。

从方才张居正问自己话第一句起,自己就不知不觉落入了张居正语言陷阱,使得这一题从选答题变成了必答题。真是伴君如伴虎,一不小心自己就着了张居正的道了。

林延潮心想,这给上级提建议,可是官场新人一个技术活啊!

张居正捏须看着自己,一副看你如何翻出五指山的表情。林延潮心道,好啊,既是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了。

于是林延潮道:“正如中堂之前所言,眼下是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若不行清丈田亩之法,国家必危,此策不可动摇,但在细节上下官觉得有商榷的地方。”

林延潮的应对套路,就是大方向大家保持一致,细节上咱来抛点干货。

听林延潮这么说,张居正果真来了兴趣,抚须道:“姑且言来!”(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二章 吾有所得

在张居正面前,林延潮可谓是打十二万个小心。

清丈田亩之事,林延潮对张居正是支持和敬佩的。若是真要林延潮建言,他可能会与张居正建议,与其分蛋糕,不如做蛋糕。

但在张居正面前,林延潮不能这么说。

张居正道:“本阁部问你,清丈之法为何可行?”

林延潮道:“中堂,至隆庆以来国用不足,国库空虚已久。无钱无财,兵不可用,国不可守,万一若国家有事,朝廷要用钱,唯有向百姓加赋。但以我大明今日吏治,要想国库多收一升米,最少需从百姓那征三升,甚至五升之多。”

听林延潮此言,张居正不由冷哼一声,确如林延潮所言,明朝吏制败坏,从上到下的贪污成风,若国家要加赋,从民每亩多收一斗米,但底层胥吏不从老百姓那强征三斗米以上不会罢休。

林延潮继续道:“桑弘羊曾言,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清丈田亩之法,不用向百姓多征一文钱,却可不加赋而上用足,故而此乃良法。”

张居正见林延潮引经据典点点头,心道此人难怪能作一手好文章,不过能作好文章,不等于有真见识。

张居正问:“依你之见清丈田亩乃是十全良法了?”

林延潮道:“任何之法都不能称为十全十美,何况下官以为在推行上有些地方仍有欠考虑。”

听林延潮这么说,张居正心底不快,脸上却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你不要顾忌,尽管与本阁部直言。”

林延潮点点头道:“既是如此下官就直言了,下官记得户部拟定清丈田亩八例,以之推广全国,颁布各路吧!”

清丈八例是由三个阁臣张居正,张四维,申时行,以及户部尚书张学颜共同拟定,这一条都是经他们反复讨论过的,林延潮竟说清丈八例有欠考虑。一个翰林竟敢质疑大学士与户部尚书共同做出的决定,你以为你是谁?

张居正道:“清丈八例之事,确乃户部拟定,宗海以为有什么不妥吗?”

林延潮道:“确有不妥,考虑不周详的地方。”

张居正捏须笑道:“本阁部在此洗耳恭听。”

林延潮道:“清丈八例每一例都可成法令典章,但下官敢问中堂一句,这些法令典章,百姓听得懂吗?”

张居正默然,似想到林延潮话中所指。

林延潮进一步道:“中堂,但凡天子纶音,由内廷将诏旨发出,传之六部,六部传至督抚,督抚传府,府传县,县再昭示乡老里长,最后本朝法令典章,是由乡老里长于申明亭向百姓告之。”

“天子制诏,乃律令下者,上对下告之。朝廷的律令发至地方州县,县令告示乡老里长。清丈田亩惠及百姓,却不惠及豪右,可乡老里长多乃地方豪右,对于清丈之事阳奉阴违,若是再由他们向百姓告之,必曲解其意,甚至蛊惑煽动黔首,如此朝廷政令,就无法上通下达了。”

张居正听林延潮说完问道:“那依你之见,当如何?”

林延潮听到这里,知张居正初步认可了他的意见,于是林延潮道:“下官以为,县令无法绕过乡老里长,再告知百姓。是因百姓多目不识丁,不仅目不识丁,更多乃不识法令典章所云。”

“比如这清丈八例所云,如这一句明清丈之例,谓额失者丈,全者免。让任何一蒙童来读,都能读懂其中之字,但清丈八例中到底说了什么他们却不知。政令之事既达之百姓,词能达意就好,若是百姓能看懂清丈八例上每一条写什么,自也不会被豪右蒙蔽了,如此自会拥护政令在地方实施,如此清丈之事,也当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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