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入侵?感情我真是NPC啊? 第228节

  “也够了。”李嗣说。

  疤脸看着他。

  “李嗣。”

  “嗯?”

  “你为什么不让杀人?”

  李嗣没立刻回答。

  他看着远处,那里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一个老头从房子里跑出来,他跑得还挺快,跌跌撞撞的。

  不过,没等他跑出十几步,一根标枪便撕开了空气,也从背后撕开了他的身体。

  他被凿穿,钉在地上,石板地面被强大的冲击力凿得裂痕密布。

  一个骑兵从老头被钉死位置的后面出现,他旁边还跟着一名队友,一个脸上带着胜利者的笑,另一个一脸晦气。

  后者给了前者一枚金鹰,前者笑嘻嘻地收下。

  第三奥古斯都军团的士兵是不可能缺钱的,他们的周薪是两个帝国金鹰。

  这是最低级级别的周薪。

  “因为杀普通人没什么意思。”李嗣看着那边,说道。

  疤脸没说话。

  李嗣转回头,看着他。

  “你杀过普通人吗?”

  疤脸点点头。

  “很多。”

  “杀他们的时候什么感觉?”

  疤脸想了想。

  “没什么感觉。”他说,“就是杀人。”

  李嗣点点头。

  “那就别杀了。”他说,“反正没什么感觉。”

  疤脸沉默了一会儿。

  “可是,这样会不会让其他人觉得……”

  “咱们这片归我管。”李嗣打断他,“在我的地方,听我的。”

  “而且,从他们身上榨金币的感觉不好么?”李嗣问。

  疤脸看着李嗣,没再说什么。

  他点点头,随后转身离开。

  李嗣继续站在仓库门口,没有动。

  太阳继续往下落,光线越来越暗,越来越红。

  远处的火光越来越亮,浓烟把半边天都遮住了。

  惨叫声还在继续,但越来越少了。

  那个年轻的小伙子从金铺里出来,怀里又塞满了东西。

  他跑到李嗣面前,兴奋地打开布袋给他看。

  金币,银币,首饰,还有几块宝石。在血红的夕阳里闪闪发亮。

  “李嗣!快看!快看!”

  李嗣看了一眼。

  “不错。”他笑了笑,“后面记得换成钱。”

  小伙子兴奋地点头,然后将东西收起。

  “李嗣,那边还在杀。”他指了指火光的方向,“咱们不去看看?”

  “不去。”李嗣说。

  小伙子愣了一下。

  “为什么?”

  “没什么好看的。”李嗣说。

  小伙子看看他,又看看那边的火光。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

  这时,疤脸走过来。

  “都收拾好了。”他说,随后,又看了眼那个小伙子,但没和他说话。

  李嗣点点头。“走。”

  他翻身上马。

  他手下的人也上马,跟在他后面。

  他们沿着街道朝镇外走。

  街道上到处都是尸体,血在石板路上流成一条条小河,汇在一起,流向远处,流向看不见的尽头。

  流向名为仇恨的海。

  队伍穿过镇子,从西边出去。

  镇外的草原仍旧绿绿一片,风吹得草浪起伏。

  李嗣勒住马,回头看了一眼。

  镇子还在烧,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至于惨叫声,已经听不见了。

  他只看了一会儿便收回目光,继续向前。

  “李嗣。”

  又有人在背后叫他。

  他勒住马,转过头,但没有人。

  他回到了现实中来,他的身边没有昔日的军团同袍,他也早已不再是第三奥古斯都的卡塔弗拉科依骑兵。

  他是李嗣,兽人,铁牙部落的酋长。

  太阳还挂在天上,阳光并不毒辣,风吹过来,将他头发吹得摆动。

  前面是诺吉拉,他的目的地。

第55章 我来接管

  之后的路上李嗣没有再看到这样的场景,因为已经不在巴尔萨的范围了。

  他进入到了诺吉拉,这个兽人国家。他沿着钢骨行军的路线一路前进,路上经过了不少城市,听到了很多关于钢骨的事情。

  钢骨在诺吉拉的名气,就像他在托尼亚平原上的名……

  额,好吧,李嗣在托尼亚平原上其实没那么有名。有名的主要是铁牙部落,和‘那个铁牙部落的酋长’。

  至于他本人,不少兽人酋长其实都不知道他是一个长得像人类的兽人来的。

  和钢骨其实比不了。

  不过这个无所谓,李嗣也不在乎这个。

  说起来,钢骨部队的速度还真是快。如果不是李嗣快马加鞭的话,说不定还追不上。

  随着不断地深入,钢骨也开始逐渐遇到了抵抗。

  他的确在诺吉拉有着相当的威望,但这不代表他振臂一呼就能够让诺吉拉的所有部队望风而降,临阵倒戈。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诺吉拉立国已经有好几千年了,在这几千年里,这个已经成为了王国的兽人国家,自然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像人类的王国一样,一些存在于人类王国之中的蝇营狗苟,自然也会在这个兽人国家出现。

  哪怕兽人天性是更加向往战斗和杀戮的,但欲望的力量是那样庞大,它足以彻头彻尾地将一个兽人改变。

  特别是那些贵族。

  自然,也包括普通兽人。

  钢骨开始遇到了抵抗,因此,他自然需要将这些抵抗的城市一座座攻下来。

  这需要时间,对于钢骨而言,征服诺吉拉的速度自然是越快越好。

  而对于诺吉拉的本地势力来说,抵挡钢骨的时间,自然是越长越好。

  诺吉拉,石蹄城。

  城外,钢骨的部队已经将这座城市团团包围。

  部队正在做着最后的准备,预计三天内就可以开始攻城。

  钢骨的中军大帐扎在一处坡上,结实,简陋,没有任何装饰。帐篷外插着一根旗杆,上面是铁牙部落的旗帜。

  李嗣站在山坡上,看着远处的石蹄城。

  和帝国人或者是巴尔萨人的城市比,这座城市的城墙不算高,大概十七八米。

  不过它依山而建,两侧都是陡坡,只有正面一条路可以进攻。

  当然,这里是奇幻世界,翻山越岭对于有准备的军队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城墙上站满了士兵,密密麻麻,握着武器,盯着这边。

  城头飘着诺吉拉王家的旗子,金底的狮头旗。但不是正面的狮头,是侧面,鬃毛竖起,呲着牙。

  那是亲巴尔萨派的标志。

  钢骨站在李嗣旁边,也在看着那座城。

  “那是石蹄城,”他说,“守军有八千人。城主叫克拉苏,以前是我带过的兵。不过,现在他站在那边。”

  “他为什么不跟你?”李嗣问。

  钢骨看了那边一会儿,回答道:

  “因为他儿子在巴尔萨做人质。大概是十年前,他儿子去巴尔萨做生意,被扣下了。从那以后,他就死心塌地给巴尔萨人做事。”

  李嗣点点头,随后示意钢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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