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连城把每个菜都尝了尝,却有些失望。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林仙儿居然没有放迷药,本来他都打算尝尝阿飞版的同款迷药。
夜色渐深,潘连城和李寻欢同时走出木屋。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又同时展开身法,向阁楼的方向掠去。李寻欢的轻功无疑是当世绝顶,他施展的轻功名为‘蜻蜓三抄水’,一掠就是三丈,脚尖沾地,然后再度掠起。幸好,潘连城现在的轻功也一点不差,而且内功雄浑,比李寻欢还快一些。
两人来到了阁楼前。
潘连城上前,敲了敲门。
“小姐不在家里面。”门内传来那个小姑娘的声音。
“小姐不在,小小姐不是在家么?”潘连城呵呵一笑,掌中劲力一吐,就将门栓震断,推门而入。李寻欢是个正人君子,但这时候自然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紧跟着进来。
“你们、你们要干嘛!?”那个红衣服的小姑娘还没有睡,看到两人后不由瞪大了眼睛。然后随手抄起一根木棍,警惕地看着两人。
潘连城将手随便往实木桌子上一放,就听咔嚓一声,这桌子轰然碎成了数十块,看得那小姑娘眼睛都要瞪出来了:“你们小姐房间在哪?乖乖回答我哦,不然我可就要用摸头杀了。”
潘连城一副笑眯眯的模样,直接将小姑娘吓得腿软。旁边的李寻欢摸了摸鼻子,分明是来调查林仙儿这个坏女人的,怎么感觉他们反而像是说书里的恶霸一样。
但不得不说,这样效率足够高。
很快,瑟瑟发抖的小姑娘就将两人带到了一个雅致的房间。
这房间最显眼的就是那张床,锦帐上流苏璎珞缤纷,床上的鹅毛被子软得就像是云堆,教人一陷进去就爬不上来。
潘连城四下望了望,就走到这床前,忽然揭开了床板。
床下果然有一条密道。
山腹中空,密道从中穿过。
潘连城和李寻欢一走下来,两人就猜到了出口在哪。
潘连城笑道:“你说这条密道会通往哪里?”
李寻欢沉默了片刻:“嗯,林仙儿的床下。”
潘连城笑道:“所以说,待会咱们如果使劲推开密道,会不会把林仙儿直接掀飞下床。”
李寻欢:“……”
潘连城笑道:“到时候阿飞听到动静,看见我两大半夜在林仙儿房间里,会不会有点尴尬。”
李寻欢:“……”
还好,这种尴尬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密道的出口,的确在林仙儿的床板下。
他们很轻松的就推开了出口,床上并没有躺人。
不但床上没有躺人,房间里也没有人,整个木屋都没有人。
阿飞睡过的床,还铺在客厅里,屋子里的东西也没有移动过,他们什么东西都没有带走,显然走得很匆忙。或许,是他们察觉到潘连城、李寻欢两人离开后,就立刻动身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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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二败嵩阳铁剑
阿飞和林仙儿离开了。
约莫潘连城、李寻欢两人前脚刚去那阁楼,他们就离开了,连东西都没怎么收拾。阿飞重视朋友,这想法当然就是林仙儿提出来的。有潘连城和李寻欢在,她的真面目就很容易被揭开,而如果只有阿飞一个人,那她随随便便就能欺骗过去。
潘连城和李寻欢商量了下,两人又通过床板后的密道返回那间阁楼,那个红衣小姑娘是林仙儿的侍女,或许可以通过她打听出林仙儿的落脚处。
两人才刚从密道回到那间阁楼,就听阁楼外那红衣小姑娘的声音响起:“你这人,怎么这么不听劝,我都说了我家小姐不在家,你却还要硬闯进来。等以后小姐回来了,我一定向她告状,让你永远进不了小姐的闺房。”
显然,又是个来找林仙儿的客人。
“哼,她出去了,难道就不会回来么?”这是一个冷沉的男声。
这声音并不是上官飞,但潘连城和李寻欢同样熟悉。
潘连城捏了捏自己的嗓子:“好了,我已经回来了,你让郭大侠进来吧。”
李寻欢陡然向潘连城看过来,眼中充满惊异,因为他的声音居然和林仙儿差不多。或许有少许差异,但如果不是熟悉的人,不仔细去听,是绝对发现不了的。
潘连城微微一笑,也不多说。
这自然是‘怜花宝鉴’上学到的功夫,和易容相关。‘怜花宝鉴’上有将男人易容成女人的篇章,其中也讲了如何模仿女人的声音。否则就只是变一张脸,那也未免太容易露馅了。
“咦,小姐你怎么就回来了?”小姑娘的声音带着惊异。
“还不快带我去见你家小姐。”那沉稳的男声再次响起,带着急切。紧接着沉稳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然后房间门推开,一个黑衣黑袍的男子就急不可待地走了进来,脸上同样带着种急不可待的表情。
然后……然后他就看到了一脸笑意的潘连城,以及嘴角同样微微向上的李寻欢,身体顿时就僵硬了。
潘连城笑道:“老郭,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你说要去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原来你平静的法子,就是来找人上床啊。”
郭嵩阳:“……”
这一刻,他下身的燥热瞬间褪去,脸皮却燥热起来,有种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感觉。
“郭兄,上次你走的匆匆,好歹应该喝杯酒,幸好今天咱们又遇到了。”还是李寻欢打破了这尴尬的局面,而且他也的确有些话想要问。
从小楼到‘停车爱醉枫林晚’并不远,有些话也的确需要喝了酒再说出来。
酒店已打了烊,但世上哪有能挡得住他们的门?在柜台上留了一锭银子,从柜台后拿出三坛酒,一人一坛。然后他们就坐在酒店的屋脊上,开始喝酒。
郭嵩阳忽然道:“我……我其实并不常来那间楼。”
潘连城笑道:“我知道,因为你平时的心都很静。”
郭嵩阳又不想说话了。
李寻欢缓缓道:“你可知道,她是怎样一个女人么?”
郭嵩阳缓了缓,又喝了口酒:“我认识她已经很久了。”
李寻欢道:“她对你怎样?”
郭嵩阳道:“她会对我怎样?这女人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只看那男人的是不是对他有利用价值。”
李寻欢道:“你也知道她在利用你?”
郭嵩阳道:“我当然知道,我却一点也不在意,因为我也在利用她,只要她能给我带来欢愉,我付出代价又何妨?”
不愧是你,老嫖客了。
潘连城喝了口酒,目光露出思索之色。他忽然发现,林仙儿其实就是顶尖高手的衡量标尺。
原著里,林仙儿和上官金虹也上过床,但上官金虹非但没有沉溺于她的美色中,反而还趁机把林仙儿的家当都弄到手,最后将这女人弃若敝履。林仙儿还曾数次勾引李寻欢,可每次都铩羽而归,甚至让林仙儿怀疑他简直就不是男人。
她虽然没勾引天机老人,可也能想到,天机老人完全不会吃她这一套。
也就是这三个男人,完全不把林仙儿的美貌放在眼里,所以这三人的境界其实相差不多。
然后就是郭嵩阳,虽然能保持清醒,没完全沦为林仙儿的裙下之臣,但现在看来,对其美色也是恋恋不忘。从这方面看,他也就完全落后了前面三人半筹。
再然后就是吕凤先、伊哭之流。虽然也都是兵器谱上赫赫有名的高手、威震一方的枭雄,起初遇到林仙儿的时候,都是想要找她算账,但很快就被魅惑,玩弄于股掌之间,最后的下场自然也不太好。阿飞现在就是和这些人差不多,等他真正走出来后,武功也回来了,还有所突破。
潘连城将这套理论同两人说了说,听得两人一愣一愣的,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
郭嵩阳忍不住道:“那你呢?”
“我?”潘连城呵呵一笑,挺了挺胸道:“她知道自己太脏了,所以连勾引我都不敢。说起来,咱这境界,直接比老李他们还要高一筹。”
郭嵩阳冷笑。
潘连城道:“男欢女爱这种事本是天经地义,但不可沉浸。有诗云: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我有个朋友,你也认识,就是那位藏剑山庄的少庄主,自从不沉浸这方面的事后,剑法进步极快,一日千里啊。”
郭嵩阳皱眉道:“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上次我输给你,的确是不够稳,不够静。今晚我便静静心,明天我们再比一场,一雪前耻。”
潘连城笑道:“那你又要输了。”
郭嵩阳冷哼。
第二天,两人约斗的地点定在了一片枫林中。
“郭兄养了一晚上的剑,气势果然不同了。”李寻欢看着郭嵩阳,神情凝重。
此时郭嵩阳浑身都散发着逼人的杀气,不但手中握的是‘嵩阳铁剑’,整个人都似成了一把无坚不摧的铁剑,万事万物都要在这一剑下摧折。
“拿出你的兵器。”郭嵩阳掌中剑已一寸寸抬起,一寸寸拔出,剑上似乎带着千万斤的重量,看来说不出的沉滞。
潘连城却是随手将一根树枝折下来,他微笑着:“此举绝非轻视于你,只是我的那把‘金映雪’并未带在身上,少了贴身佩剑,对我来说,其他兵器并无两样。”
“好,只是你若输了,别怪兵器不利。”郭嵩阳已输给潘连城一次,赢家无论做什么都是有道理的,所以他脸上并没有显出恼怒之色。
潘连城只说了一个字:“请。”
呛!那柄‘嵩阳铁剑’完全出鞘,剑光亮起。这一剑击出,浩浩荡荡,雄浑大气。他的剑法果比兴云庄时更加沉稳,也更加迅猛,仿佛是携裹风雷之势而来。就连李寻欢也忍不住为潘连城捏了一把汗,即使是他,面对此时的郭嵩阳也没多少把握。
“潘连城,就让你来瞧瞧我‘嵩阳铁剑’真正的威势。”兴云庄内的连续两次败绩,严重打击了这不可一世的嵩阳铁剑。不过他痛定思痛后,自身剑法又有了进步。加上一晚上的蓄势,精气神都攀登到了巅峰,自信今天定然能给这潘大少一点颜色看看。
一盏茶后,潘连城忽然刺出一剑,如闪电般的一剑。不知怎么回事,这一截树枝没有被剑光搅碎,剑势反而一滞,然后郭嵩阳凝聚的剑气就轰然爆发,向四面八方逸散开来。
郭嵩阳只觉一股锋锐的气息透来,并不算太强,却十分巧妙,轻而易举地就将他的剑势穿透。
余势不绝,树枝点在了他手腕处,虽然只是一截树枝,却有一股锋锐的气机喷吐而出,直让郭嵩阳感觉手腕被穿透了一般,面皮一抽,剑势也再也维持不住,轰然溃散。
“看来是我胜了。”潘连城树枝斜斜指向地面,嘴角带笑。
郭嵩阳面色苍白,眼神中仍带着惊愕。
潘连城笑道:“你的剑法我已瞧过一次,但凡被我瞧过一次的,剑招我便已了然于胸。而你的剑法还未臻至完满无缺,我自然能引导并找到你剑法中的破绽。”
当然,其余人就算发现了郭嵩阳剑法里的破绽,也不足为道。而他的剑法又太刚猛了,对手的兵器和他一磕一碰,就直接要被削成两段,或者被打飞出去。所以即使发现了破绽,没有完全把握,他的对手也绝不敢轻易出击。
“而且你的气势又太盛了,所谓盈不可久。实际上我就算找不到你的破绽,只要凭借身法和你相持,自然也能等到你气势衰竭的时候。”
郭嵩阳听完,归剑入鞘,长叹一声:“走吧,请你喝酒。”两年前约战时,他就说过,如果输给潘连城,就请潘连城喝酒。兴云庄中,两人并没有真正交手,所以郭嵩阳输的并不服气。今天这一战,潘连城只用了一根树枝,所以他输得心服口服。
……
和郭嵩阳喝完酒,潘连城、李寻欢又回去找那个红衣服的小姑娘。
小姑娘说她五年前被林仙儿买下,所以就姓林,林仙儿叫她‘铃铃’,所以她就叫做林铃铃。
“林铃铃,你说这个名字好不好?就像铃铛,只要摇一摇,我就‘林铃铃’的响,别人不摇,我就不能响。”
这个小姑娘也有一段心酸的往事,并不如她表面那么开心。李寻欢虽然想逼问林仙儿的下落,但他又怎么忍心对一个小姑娘下手。最后,他只能将这个小姑娘带回保定。小姑娘很机灵,愿意跟着离开,林诗音身边现在也缺一个这样机灵的女孩。
返回保定的路途中,潘连城回想了原著。接下来本应该是林仙儿留信,替上官金虹邀战李寻欢,最后郭嵩阳前去赴约,和荆无命交手。郭嵩阳知道自己不是上官金虹、荆无命两人的对手,于是决心赴死,故意承受荆无命二十六处剑伤后将遗体悬挂瀑布以展示敌人剑法。
如今这段戏自然是没有了。
不过原著里郭嵩阳也是死得冤,荆无命左手被他自己废掉,其尸体上所展示的左手剑法自然成了空话。
之后则是吕凤先的剧情,现在那位权法天王应该还待在魔教中。被潘连城轻而易举地击败后,信心受挫,不可能再来中原挑战排名靠前的高手了。
那再接下来……
应该是那位龙四爷龙啸云回兴云庄,还请来了胡不归对付李寻欢。
这胡不归也是个人物,武功深不可测,天机老人都表示看不透他的实力。
此人用的是柄竹剑,据说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疯疯颠颠的,有时精奇绝俗,妙到毫巅,有时却又糟得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得,所以百晓生作兵器谱时,才没有将他的名字列上。
当然,如果真要公平公正地斗一场,胡不归未必是李寻欢的对手。但李寻欢这人的弱点太多了,随随便便抓住一个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