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决的尸体倒在脚下。
“我赢了!我赢了拳魁!”
李兆廷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紧跟着头晕目眩,倒在程淮秀怀中,厉胜男冷笑道:“大英雄,你还活着吗?”
李兆廷想到段正淳的教导,下意识油嘴滑舌:“胜男、淮秀,如果你们俩能一人亲我一下,我就病好了!”
“哼!你还有力气吗?”
“这个时候,必须有力气!”
李兆廷在完颜决身死后,立刻运转天残地缺大补天术、一阳指、罗摩内功等疗伤心法,伤势恢复了几成。
厉胜男眼珠一转,把色空剑递给程淮秀,随即一把抄起李兆廷,把李兆廷按在大腿上,粉拳狠捶了几下。
“让你逞强!让你逞强!”
厉胜男小声道:“程淮秀,如果李兆廷这么回去,你怎么交差啊?”
今天只有三更了,每章都是五千字,足足一万五千字,字数方面是没有少的!
第375章 厉胜男:美人情深,你躲得过吗?
“妖女,你想趁人之危?”
程淮秀怒道:“平常时日,我可以随便你胡闹,现在是战争期间,主帅之子被人掳走,会导致军心涣散。”
厉胜男冷笑:“静斋仙子是识大体顾大局的女侠,难道我这魔门妖女只会识小体顾小局?未免太小看我!”
“你想怎么样?”
“当然是帮他疗伤,让他能站着走回军营,而不是像死猪一样,被你扛在肩膀抬回去,你胡思乱想什么!”
厉胜男鄙视地看着程淮秀。
厉胜男发誓,就在刚才,程淮秀绝对想歪了,正经的,不正经的,全都想了一遍,自制力控制不了本能。
脑子反应太快,根本抑制不住。
就像某些人阅读速度特别快,看到一段比狗屎恶心百倍的内容,脑子反应过来的时候,眼睛已经看了十遍,越是想忘掉狗屎,记忆的越是清楚。
程淮秀面色羞红,声如蚊呐:“怎么给他疗伤,你会疗伤心法吗?”
看着程淮秀的表情,厉胜男内心松了口气,事实上,程淮秀脑子里幻想到的内容,大部分是厉胜男的想法,只不过听到程淮秀的劝导,厉胜男不服输的本性占据上风,临时换了说法。
程淮秀本不会如此羞涩,更不会在厉胜男面前认输,奈何李兆廷被厉胜男教训一顿,四肢无力,身体一软,顺势趴在程淮秀身上,嘴巴轻轻对程淮秀领口吹气,勾起程淮秀千般柔情。
厉胜男定了定神,解释道:“李兆廷练过圣教的天残地缺大补天术,能吸收天地元气疗伤,圣教并非只有阴损歹毒的邪术,此法乃是玄门正宗,源头来自青城道宗,叫什么青城仙门。”
“啊?我怎么不知道?”
“你和青城仙门有关系?”
“我是青城仙门当代传人。”
“你不是慈航静斋传人吗?”
“我是慈航静斋外门弟子,不受慈航静斋门规管束,再者说了,慈航静斋鼓励弟子兼收并蓄,内门弟子可以兼修禅宗佛法,也能学习密宗手印。”
“天残地缺大补天术,本质上是双修心法,不是男女双修,而是人体与天地相互交融,损有余而补不足。
采天地之精以补我之精;
采天地之神以补我之神;
因天地之化,以造我之化;
因天地之命,以续我之命;
天地之气不息,则我之气不息;
天地之化不止,则我之化不止;
天地之命不坏,则我之命不坏;
天地生生不息,我亦生生不息;
先前李兆廷借了咱们的兵刃,便是借咱们的武道,以你的仙胎和我的魔种强化自身,爆发超越自身根基十几倍的恐怖威能,真元爆发过后,天地元气逐步散溢,仙胎魔种却仍有残留。
等会儿你根据我的指挥,用真气疏通李兆廷任脉,刺激长生真气。
能做到吗?”
魔教并非只有“魔”,儒释道各家高人都曾投身魔教,禅宗“狂禅”便有魔教理念,只不过大多急功近利,做事离经叛道,多有藏污纳垢,这才导致声名狼藉,魔教名震天下的高手,无不是兼收并蓄,儒释道兼修的高人。
《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是魔教心法集大成者,七门绝学包罗万象,有的源于道家,有的源于佛门,还有纯粹的斗战杀伐,对修行者要求极高。
唯有天资聪颖、学识渊博、头脑灵悟的绝顶天才,才能领悟妙谛。
以厉胜男震古烁今的天赋,坚韧不拔的毅力,由于文化知识稍逊,却也只能选修部分心法,倾向于搏杀。
程淮秀在这方面强了很多,再加上心法源自青城,触类旁通,很快领悟疗伤篇心法,问道:“我负责疗伤,你要做什么?难道不是一起疗伤吗?”
厉胜男训斥:“你脑子傻了?你负责疗伤,我负责护法,如果咱们两个同时给他疗伤,被偷袭了怎么办?
剑心通明的静斋仙子,怎么满脑子都是情情爱爱?我知道你思春了!我支持你把李兆廷按在床上予取予求,但不是现在,战争期间,大局为重。
你给他疗伤,我护法!
快点!
出了事,小心我家法处置!”
厉胜男大发雌威,威势凛冽,绝不亚于冯素贞,俗话说,理直气壮,厉胜男占理,满口都是家国大义,把程淮秀刚才的话原原本本的返还回去。
程淮秀不能辩驳,只能老老实实听从训斥,低头看了看昏迷倒地却满脸笑容的李兆廷,心中恼怒,在腰间软肉用力掐几下,随后给李兆廷疗伤。
先前李兆廷和完颜决交手,两人全都拿出压箱底的本事,完颜决用星宿灭引诱李兆廷施展“百步飞剑”,随即逆转心法,从吸收变为反弹,把紫青双剑弹飞百丈,李兆廷借剑出手,以仙胎魔种的力量,催动仙魔摩诃无量。
两人正面对轰,身体严重损伤。
感受到李兆廷的虚弱状态,程淮秀快速沉浸于疗伤,不再想别的。
厉胜男取回紫青双剑,坐在一旁给两人护法,叹了口气,金刚不坏大搜神手被打碎,散碎零件拼凑起来,能拼成一只手套,需要找一件新兵刃。
生死搏杀,有神兵更保险。
完颜决根基何等浑厚,天地霸拳何等狂暴,拳魁之名当之无愧,与李兆廷正面对轰,除了精神意志、武道悟性这些条件,完颜决最大的劣势就是没有合适的兵刃,在对拼时损耗过大。
用护体罡气硬扛神兵利器,真气损耗会比平常时日增加数倍、数十倍,一两招还行,多了必然引发质变。
李兆廷昏迷倒地,头晕脑胀,半梦半醒间,只记得一束白月光、一朵红玫瑰依偎在身边,顺通经脉穴位。
白月光轻轻柔柔,至精至纯,如涓涓细流,滋养李兆廷四肢百骸。
红玫瑰热情似火,至高至傲,如一坛烧酒,刺激李兆廷五脏六腑。
两股力量循环往复,交替而来,李兆廷不知不觉间进入顿悟状态,沉浸在白月光和红玫瑰的交替变化中。
李兆廷舒服地吐了口气,四肢软绵绵的,好似躺在柔软如棉的云朵上,如同饱饮烈酒,只想沉沉的睡下。
李兆廷没有睡。
不仅没有顺从身体本能昏睡,反而主动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对完美无瑕的玉足,洁白如玉,光滑细腻,小腿修长,足尖点缀着一滴美酒。
抬头看去,李兆廷发现自己被程淮秀和厉胜男搬到一块石头后面,厉胜男坐在石头上,一手拿着酒葫芦,一手轻抚宝剑,玉足低垂,微微摇晃。
完美的让人目眩神迷。
厉胜男眼中闪过一抹得意。
她从天命教买到一份数十位情报分析师分析出的情报,根据李兆廷多位好友透露出的情报分析,李兆廷在女色方面的爱好,最大的爱好是玉足。
古往今来,好色者比比皆是。
有人喜欢杨柳细腰,有人喜欢三寸金莲,有人喜欢青丝如瀑,有人喜欢欣赏歌舞,在这方面,天命教是无可撼动的绝巅,最擅长分析目标喜好。
有人喜欢眼睛大的,有人喜欢大家闺秀,有人喜欢江湖女侠,有人喜欢清纯民女,燕瘦环肥,各有不同。
如果不能搞清目标人物的喜好,派出去的美人,不过是一具木偶。
投其所好,才能得偿所愿。
根据李兆廷的贴身丫鬟透露,李兆廷思考问题、参悟武道时,喜欢把娇妻美妾抱在怀中,摩挲纤纤玉足。
根据另外一位丫鬟透露,李兆廷喜欢纯天然、无修饰的玉足,讲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严禁修整。
唯一准许的足踝首饰是脚链,李兆廷喜欢聆听脚链荡漾的银铃声。
在正经方面耍心眼,程淮秀绝不亚于厉胜男,在不正经方面耍心眼,程淮秀太过正直,时常会落入下风。
过不多时,程淮秀感到疲惫,与厉胜男交换,坐在大石头上护法。
如此循环往复数次,终于压下李兆廷身体损伤,恢复两三分力道。
“李兆廷,你欠我一件神兵!我要你陪我乘船出海,找寻神兵利器,再去一趟圣教总坛,你有没有胆量?”
“美人情深,莫说乘船出海、闯魔教总坛,就算上穷碧落下黄泉,我也不会皱下眉头,暂定在明年如何?”
“算你有点良心!”
厉胜男留下葫芦,飘然而去。
程淮秀叹道:“好潇洒的人物,魔门真是好运,竟然有这般传人!”
李兆廷笑道:“魔门运气不好,如果运气好,应该是魔星下凡,培养一位搅闹天下的魔星,而不是魔女。”
“搅闹天下的魔星?”
“怎么了?”
“你没照过镜子吗?”
程淮秀从怀中掏出梳妆镜。
美人儿很难离开镜子。
静斋仙子也不例外。
镜子上映照着最近三年时间,江湖风头最盛、杀戮最狠、煞气最重、走到哪死到哪的魔星,名叫李兆廷。
李兆廷尴尬的挠挠后脑勺。
这事儿,真的不怪我啊!
两人没有多说,提着完颜决的尸体返回军营,战斗已经结束,耶律涅鲁古一败再败,狼狈向北逃窜,狄青和杨宗保带兵追杀,不给他喘息时间。
军营正在举行庆功宴。
所有人脸上都带着笑容。
就连耶律洪基也不例外。
别管大宋军队战力如何,别管辽国损失如何,也别管燕云十六州,耶律洪基只有一个想法:“朕是皇帝!”
赢了的是皇帝,输了的是反贼。
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保住皇位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事后翻脸也好,被人步步蚕食也罢,至少把皇位保住。
再怎么落魄的皇帝也是皇帝。
锦衣玉食,三宫六院,荣华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