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九龄打开房门。
门外站着金九龄最恨的人。
李兆廷。
“李兆廷,你来做什么?”
“捉拿翠竹大盗。”
“你有证据吗?”
“金捕头,你脑子被驴踢了?捕快办案才需要证据,我是江湖人,江湖人不需要证据,只需要作案动机。”
“我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钱!”
“你觉得我会缺钱?”
“如果你没有傍上红鞋子二娘,怕是早就穷的上街唱莲花落了,六扇门捕快的薪水怎么可能撑得住损耗?”
“你一直都在怀疑我?”
“我从未怀疑过别人。”
“你知道红鞋子吗?”
“知道!”
“为什么不去调查红鞋子?”
“因为我知道你是凶手。”
“谁告诉你的?”
“王府酒窖,我去拿酒的时候,看到一个大窟窿,线索太过明显。”
“就这?”
“这还不够吗?”
“足够了!”
“金九龄,我很好奇一件事,你为什么这么恨我?我和你见过两三次,说话不超过十句,咱们何仇何怨?”
“李兆廷,你抢了我的风头。”
第145章 《易水歌》
“我的日子并不好过!
我每次出门办案,耳朵里听到的是恭维和喝彩,眼睛里看到的是鄙视,那些江湖人,几乎没人看得上我。
当着我的面狂拍马屁,私下里骂我是鹰爪孙,尤其是最近几年,我既没捞到官职爵位,也没能捞到虚名。
恭维我的越来越少,鄙视我的越来越多,为了仅剩不多的尊严,我大手大脚的花钱,维持一点点的体面。
这种感觉,你是不会理解的。
我恨你,是因为最近半年,距离我最近的两次露脸机会,全都被你和陆小凤搅局,你甚至没有正眼看我!
当初在桃花堡,花如令寿宴,你三句话揭穿铁鞋大盗,风光无限!
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我觉得被人扒光了衣服,在无数英雄好汉面前转着圈儿的丢人,或许是我太过敏感,我觉得寿宴所有人都在嘲笑我的无能,这是我不能忍受的!
你不该说出铁鞋的作案方式。
这给了我作案灵感。
我不该听你的废话。
这让我从一开始就被怀疑。
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没用。
是非恩怨,尽在一剑之内。
李兆廷,拔剑吧!
让我见识见识紫薇软剑!
听说紫薇软剑是持正卫道之剑,我作恶多端,肯定符合剑心要求。
李兆廷,请!”
金九龄手持宝剑,面带狠厉。
这把剑就是“惊鲵”,金九龄献给八大王的是仿制品,反正八大王只喜欢收藏神兵利器,无论什么神兵,都是摆在架子上,真的假的全无所谓。
叶孤城可以鉴定宝剑真假,但以叶孤城的脾气,宁愿八大王宝库中存放的是假货,也不想看到宝剑蒙尘。
“你是少林弟子,内功心法是阿罗汉神功,主修武技是大韦陀杵,剑法是成为捕快后练的,确定要用剑?”
“我会用剑法击败你!”
“既然如此,接招吧!”
李兆廷右手在腰间轻轻一抹,紫薇软剑弹出剑鞘,紫芒凌空掠过,月牙形状的剑气射向金九龄胸腹要害。
金九龄催动真气,弹出宝剑,在半空横掠而过,恍若一条长龙,挡住李兆廷的剑气,返回到金九龄手中。
“好剑法!”
“李兆廷,我必杀你!”
两人同时冲向对方。
金九龄心知自己处于绝境,如果不能击败李兆廷,不仅性命不保,而且一世英名付诸流水,仅剩的体面,会被李兆廷毫不犹豫的揭下来,踩在脚下,踩十七八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江湖传闻,李兆廷天生剑种,剑道天赋无与伦比,最多两年时间,就会去挑战浪翻云,去探讨武道绝巅。
与李兆廷比剑非常不明智。
但是,金九龄必须这么做。
剑法是金九龄最大的底牌。
冒险从王府宝库盗走的宝物,金梅瓶能让人的腰子金刚不坏,碧玉麒麟里面藏着荆轲刺秦前留下的剑经。
据说,荆轲刺秦前,燕太子丹高价雇佣高手剑客,共同钻研剑术,把当世数十位高手剑客的武道精华,汇聚成一套绝世剑谱,名为《易水歌》。
《易水歌》藏在碧玉麒麟内部。
武道发展数千年,一千年前的剑法在完备方面,肯定比不得现在,但其中的苍然古意,最是能启发智慧。
长空、残剑、飞雪、赵国枪法、双剑合璧、墨家剑法,这卷秘籍中,记录着十几种剑术理念,还记载着荆轲登峰造极的刺杀绝招……五步一杀!
金九龄得到《易水歌》后,不分昼夜钻研剑谱,剑术提升了五成。
惊鲵宝剑挥舞的虎虎生风,忽而轻如鸿毛,忽而灵巧如绣花针,忽而沉重如山岳,忽而剑气如千丈飞瀑。
李兆廷双目闪过精光,紫薇软剑回旋环绕,与惊鲵纠缠在一起,有形剑气延长变柔,如流水行云,连绵不绝,锁住惊鲵剑,紫色剑芒顺势向上。
“嗤!”
剑芒刺向金九龄腋下。
金九龄不慌不忙的挥剑防守。
墨家剑法。
天下最擅长防守的剑法。
燕太子丹做了数年墨家矩子,创作易水歌的时候,把完整的墨家剑法记录在秘籍中,沧海桑田,时移世易,墨家剑法早已随着时间流逝而失传。
若非《易水歌》重现人间,否则李兆廷从何处欣赏这门绝世神剑?
转诀·墨守成规!
连诀·二墨相连!
刺诀·血墨奔腾!
气诀·剑气江湖!
金九龄连续用出四招妙手,挡住李兆廷的剑气,紧跟着皮肤泛红,催动残元催命的搏命技法,拼死压榨潜能,力量提升数倍,惊鲵挥洒如山崩。
刚烈威猛,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过刚易折,盈不可久。
这般出手,撑不了多久。
金九龄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他不是想凭疯虎般的狂攻击败李兆廷,而是要拉开距离,获得一些蓄力时间。
“嗖!”
金九龄前冲趋势猛地止住,从冲锋变为后退,快速拉开十步距离。
不等李兆廷出招进攻,金九龄嘴角溢出鲜血,面色苍白如纸,全身精气神汇入宝剑,剑锋闪过一抹阴森恐怖、追魂夺魄的浓烈剑芒,李兆廷被这道剑芒锁定气机,浑身汗毛根根竖起。
“李兆廷,受死吧!”
金九龄挥剑刺向李兆廷。
两人相距十步,金九龄宝剑刺出时只剩五步,五步距离,动念即至,剑光一闪而过,剑锋到了李兆廷胸前,直到这个时候,李兆廷刚抬起宝剑。
金九龄眼中闪过惊喜之色。
他迫不及待看到惊鲵刺穿李兆廷胸口膻中,摧毁五脏六腑的模样。
这种场景,太美好了!
就连眼前血红都变得灿烂。
灿烂的像是盛开的牡丹花。
眼前?
血红?
眼前为什么会血红?
鲜血来自何方?
当然来自金九龄本人!
李兆廷身形倏然散去,金九龄刺中的只是残影,与此同时,李兆廷出现在金九龄左侧,身体交错而过,紫薇软剑横在眼前,划过金九龄的眼睛。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花满楼是李兆廷的朋友,所以李兆廷不愿意用无声掌、无声步,轻功身法踏雪无痕,但落地有声,更不会用双龙抢珠一类的招数攻击敌人双目。
唯独有一个人例外!
这个例外就是金九龄。
李兆廷没用如来神芒强攻,没用百步飞剑突袭,没用六脉神剑点射,与金九龄见招拆招,就是为了此刻。
金九龄眼前爆发凄厉血线,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眼角渗出血泪。